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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推免,等你来!

外文研究生会 外文研究生 2024-03-07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3年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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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

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接收专业、人数

报名申请程序


1.注册报名。申请学生于9月23日24:00前通过“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yzsys.scnu.edu.cn/),登录“硕士推免预报名系统”,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申请材料。将下列材料彩色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格式,各项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具体名称”命名,打包压缩成ZIP格式文件上传至预报名系统,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1)本科院校正式推免资格证明材料(名单公示或发文截图等,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雅思托福成绩证明等。

3.复试。考生提交预报名申请后,我院将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学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请确保系统中个人邮箱、电话填写准确无误,并与我院保持密切联系。)

4.拟录取。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预计9月28日左右开放)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我校预报名系统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关闭,未在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的考生,届时也可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额满为止。

6.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复试


1.复试时间:初定9月26-27日。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请留意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邮件通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每一页复印件上均需本科学校辅导员签写“与原件相符”及签名、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跨专业申请英语笔译专业需同时提供辅修英语专业成绩单(所有成绩单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个人成果复印件(我院只认可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证书以及本人已见刊的代表性论文,每一页复印件上均需本科学校辅导员签写“与原件相符”及签名、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建议首页附成果材料清单)。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体检表上须由体检医院填写体检结论及体检医院意见,并附医生签字、医院盖章。(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5121

联系人: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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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还可了解更多信息

文案 | 段粤明

封面 | 段粤明

排版 | 段粤明

初审 | 于雪宁

复审 | 赖伟平

终审 | 陈彦敏

图片来源 | 晚安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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