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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62

国学369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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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过【卦六十二】雷山小过


【原文】


雷山小过)震上艮下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


小过卦象征着“小有越过”:亨通,对坚持正道有利;可以从事寻常的小事,不可践行天下大事;比如飞鸟只留下悲哀的叫声,不适宜勉力向上飞翔,适宜栖息于下位,最为吉利。
初六爻:飞鸟逆势向上飞翔,将会有凶险的事情发生。
六二爻:超过祖父,遇到祖母;不及他的君主,君主于是得到了适宜的臣子,没有咎害。
九三爻:不愿意过于防备,可能要受到别人的伤害,将有凶险的事情发生。
九四爻:没有什么咎害,不过分刚强就能遇到阴柔,主动迎合将会有危险,应心存警惕,不施展才华,还要永久地坚守正道。
六五爻:乌云密布却没有下雨,它们从城邑的西郊升起;王公猎取藏在洞穴中的野兽。

上六爻:无法遇上阳刚者却要超过他们;就像不停飞翔的鸟儿会被射杀一样,会遭遇凶险,这就是所谓的“自取灾祸”了。

   

【原文】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从或戕之”,凶如何也!“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密云不雨,已上也。“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文】


《彖辞》说:小有越过,是说在寻常的小事情上超过一点也能亨通;超过一点而对坚持正道有利,是说应当在一定的时态下奉行这个道理。比如阴柔者居中而无所偏,所以施行“小事”就能获得吉祥;阳刚者没有处在正确的位置上而无法坚守中正,所以“不可以践行天下大事”。卦中飞鸟的喻象:“飞鸟只留下悲哀的叫声,不适宜勉力向上飞翔,适宜栖息于下位,最为吉利”,说明向上践行大事是违逆正理而向下施行小事是在顺应正理。


《象辞》说:山顶上出现了异常的震雷,象征“小有越过”;君子从中得到启示,在小事上做得略有过分,如举止稍稍过于恭敬,丧事稍稍过于悲伤日常支出稍稍过于节俭。(初六爻)“飞鸟逆势向上飞翔,将会有凶险的事情发生”,是说初六是在为自己招致凶险,无可奈何。(六二爻)“不及他的君主”,是说作为臣仆的六二不可以超过君主。(九三爻)“可能要受到别人的伤害”,是说九三所面临的凶险多么严重啊!(九四爻)“不过分刚强就能遇到阴柔”,是说九四并没有适当的位置上;“主动迎合将会有危险,应心存警惕”,是说主动迎合阴柔必将会面临凶险。(六五爻)“乌云密布却没有下雨”,是说六五的阴气势力已经超过了阳气,致使无法化雨。(上六爻)“无法遇上阳刚者却要超过他们”,是说上六已经身处极为亢奋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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