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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收入再分配偏好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世界价值观调查的数据

吕凯波 刘小兵 财政研究 2023-08-28

《财政研究》2017年第1期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2年的公众调查结果显示,“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如何科学分配好蛋糕”和“腐败多发高发,反腐不力亡党亡国,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如何让底层公众买得起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并称为三大“国家级难题”。如果将社会对收入再分配偏好分为“非常不偏好”、“不偏好”、“一般”、“偏好”和“非常偏好”五类,世界价值观调查(2007)的调查显示将近50%的居民非常偏好政府实施累进性税收制度,24.11%的居民偏好政府利用税收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与此相对应,非常偏好和偏好国家保障每个人生活的支持率相对要低很多。在收入分配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手段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是否会是一次呼应公众收入再分配偏好的政府行为呢?

支持收入再分配的理论观点分为两类:利他主义者强调人们支持福利国家及其再分配政策是因为人具有互惠主义精神和强烈的公平信念;利己主义者则从理性经济人效用最大化角度出发,认为居民支持收入再分配是因为有利可图。中国居民支持收入再分配的缘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公平信念还是内在的自利动机?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两类对动机对不同再分配政策偏好的影响有所差异:出于利己主义动机考虑,处于收入分配较低阶层的居民对累进性税收具有较强的偏好程度,受教育程度高的居民在“向上流动”考虑下会降低利用累进性税收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偏好,但上述两个变量对“国家保障每个人的生活”偏好的影响不显著;出于利他主义动机考虑,公平信念的增强对利用累进性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偏好都有正向影响,但公平信念对“国家保障每个人的生活”偏好的影响更明显。

与既有文献相比,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第一,除了用对累进性税收的偏好程度来衡量收入再分配偏好外还用利用世界价值观调查中的“国家应该保障每个人的生活”这一问题来衡量再分配偏好,从而有助于更加全面地了解公众的收入再分配偏好。第二,检验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这两种财政政策手段对收入再分配偏好影响的作用渠道,结果发现征收更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力度并不能改变收入分布排序状况,但对收入分配的主观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增强国家对个人生活的保障力度可以通过作用于公众对收入分配的满意度来降低收入再分配偏好。上述结论的政策含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可以增进社会公众的获得感,起到社会政策的托底功能。




作者简介:

    

 吕凯波,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讲师。

 刘小兵,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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