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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古代志怪文化,还得看这本!

张觉 岳麓书社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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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干宝的《搜神记》早已是世所公认的古代志怪小说代表作,但《搜神记》被称为“小说”,其实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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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载“诸子”十家中的最后一家是小说家,著录15家小说共1390篇。其述评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古代专给帝王述说街谈巷议、市井传闻的小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由此可见,小说在古代是指街谈巷语之类的民间传说,是道听途说的细碎之言,而并非指文人的虚构创作。古代的小说虽然地位不高,但也颇受重视。不过,汉代以前的小说均已亡佚。


从现存的资料来看,中国小说史上记述神怪、说狐道鬼这一流派的形成,肇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如托名西汉东方朔的《十洲记》,托名东汉郭宪的《汉武洞冥记》,托名魏文帝曹丕的《列异传》,晋张华的《博物志》、葛洪的《神仙传》、王嘉的《拾遗记》,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南朝宋刘义庆的《幽明录》、刘敬叔的《异苑》,南朝梁吴均的《续齐谐记》,北齐颜之推的《冤魂志》,而成就最高的是晋代干宝的《搜神记》。



干宝(275?—336),字令升,祖籍新蔡(今属河南),生长于江南。据《晋书》卷八十二《干宝传》记载,他著有《春秋左氏义外传》等,东晋元帝时领修国史,著《晋纪》二十卷述西晋事,时称“良史”。


他又喜好阴阳术数,特别是碰到了两件事:


一是他父亲有一宠婢,他母亲很忌妒,所以在他父亲下葬时把她推入墓中,由于当时他年纪还小,所以没注意,过了十几年,他母亲死了,因为要合葬而掘开父亲之墓,竟发现这婢女伏在棺材上似乎还活着,于是用车子将她拉回家,她过了几天就醒了,说他父亲常拿饮食给她,其间恩情就像活着时一样,家里一有吉凶之事就告诉她,她说的吉凶之事都和干宝家发生的事情相符,不久她嫁了人,还生了孩子。二是他哥哥曾患病断了气,过了几天身体也不冷,后来醒了,说见到了天地之间有关鬼神的一些事,现在就像做梦醒了一样,自己根本不知道是死了。


他有感于此,就搜集古今神怪灵异之事编成《搜神记》三十卷,其目的是要说明“神道之不诬”,即有关鬼神灵异和人物变化的一些说法并非欺人之谈。他拿这《搜神记》给刘惔看,刘惔称他是“鬼之董狐”,可见他也是记录鬼神之事的良史。



《晋书·干宝传》所载干宝《搜神记》序文说,他虽然查考了从前典籍上的记载,收录了当时的逸闻轶事,但并非都是自己一一耳闻目睹的,所以不敢说没有一点失实的地方。但是,从其写作《搜神记》的态度来说,他是以史官的立场把这些鬼神怪异之事当作真事来记述的而并非如后代文人那样凭自己的想象虚构来写小说。


正因为如此,所以《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都将干宝的“《搜神记》三十卷”和他的《晋纪》同时著录于史部。至《新唐书·艺文志》,才将干宝的“《搜神记》三十卷”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可见宋代开始对该书的性质有了不同的看法,但著录为“三十卷”,又说明其原书在北宋时尚未散佚。


《宋史·艺文志》子部小说家类已无“《搜神记》三十卷”的著录,而只有“干宝《搜神总记》十卷”的记载,可见该书至宋代以后已无全本流传。现在流行的《搜神记》二十卷本一般认为是明代胡应麟(1551—1602)从《法苑珠林》《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辑录出来的。但是,嘉靖间进士陈耀文编著的《天中记》所引《搜神记》之文有不见于他书引作《搜神记》者,则《搜神记》至明代似乎尚有残本流传。胡应麟之辑本既有遗漏,也有滥收他书文字之弊,所以当今又有李剑国辑校的《新辑搜神记》问世(中华书局2007年3月出版)。但是,诚如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所说,该辑本“十之八九出于干宝原书”,或者更为精确地说,其十之八九源自干宝原书(该辑本中未见他书征引的条目,虽有滥收他书之处,但有一部分可能取自明代流传的《搜神记》残本而非他书文字),所以它得到了广大学者的认可。该辑本先由明代胡震亨刻入《秘册汇函》,后其刻板为明代毛晋所得而辑入《津逮秘书》,清代张海鹏又翻刻入《学津讨原》。中华书局又以《学津讨原》本为底本,由汪绍楹先生作了校注,列入《古小说丛刊》与《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印行,于是该书之影响就更大了。



干宝搜集古今神怪灵异之事编成《搜神记》的本意虽然在说明“神道之不诬”,宣扬了鬼神世界和迷信思想,但其载录的很多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揭露了统治者和旧制度的罪恶,讴歌了反抗强暴、为民除害的英雄事迹,赞美了勤劳勇敢、战天斗地而造福人类的高尚品质,颂扬了不怕鬼怪、真情相爱的崇高精神,表达了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其篇幅虽然短小而结构大多完整,情节又多曲折离奇之处,叙事或平实或富于情趣,所写人物形象鲜明而生动逼真,因而该书成为我国优秀文学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代的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如第28条虽然旨在劝孝,因而写织女奉天帝之命帮助董永偿债后便只身离去,但其愿为夫妻的情节无疑为以后织女与董永之间爱情故事的逐步演绎奠定了基础,从而成为如今黄梅戏《天仙配》的最早蓝本。


又如第290条写东海孝妇被冤杀而鲜血逆流、东海郡“三年不雨”等情节(被冤杀而血逆流以及连旱三年的情节也见于第216条),均为关汉卿的杂剧《窦娥冤》所吸取,所以其剧中有窦娥被冤杀后鲜血上飞白练的情节,以及“亢旱三年”的说白与“做甚么三年不见甘霖降,也只为东海曾经孝妇冤”的唱词。


再如第359条、360条和394条写唐父喻、河间郡之女和紫玉因爱情而死,又为爱情而还魂复活或显灵,无疑对元代郑光祖的杂剧《倩女离魂》、明代汤显祖的传奇《牡丹亭》等的构思产生了影响。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说:“杜守收拷柳生,亦如汉睢阳王收拷谈生也。”睢阳王收拷谈生事见本书第396条,此也可说明本书对汤显祖创作的影响。


其他如唐代传奇《南柯太守传》和俗文学《韩朋赋》,宋人平话《死生交范张鸡黍》和《西湖三塔记》,明人小说如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冯梦龙的“三言”,也都或多或少地吸收了《搜神记》中的材料。


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的《自序》中明言“才非干宝,雅爱《搜神》”,可见其创作也明显受到《搜神记》的影响,如其第一卷中的《种梨》情节,显然脱胎于《搜神记》第24条徐光种瓜的故事。


至于现代鲁迅的历史小说《铸剑》(载《故事新编》)取材于本书第266条三王墓的故事,京剧《童女斩蛇》源自本书第440条李寄斩蛇的故事,更是众所周知的事了。凡此种种,足见《搜神记》所具有的重要文学价值。



不过,诚如上文所说,干宝实是个史学家,所以他除了搜集上述这些文学意味较浓的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外,还搜集了不少历史上的怪异之事,这些事迹主要见于本书卷六、卷七之中,现在往往不为人重视。


这是因为: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它们甚少情味;而从史学的角度来看,它们又似荒诞不经。不过,这些记载中其实也有一些值得重视的史料,如其中所记载的怪胎,虽似荒谬绝伦,却也未必是子虚乌有。


1990年我译完《搜神记》后不久,偶见1990年4月1日《中国体育报》的星期刊(第4135期)第1版《天下奇闻》栏载有一则新闻:《来自莫斯科的奇迹——一分为二》。该新闻报道说:两个头骨相连的连体女婴一起在床上度过了一年半之后,经过医生28小时的分离手术,开始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手术六个月后,这对两岁的女孩已开始蹒跚学步了。此新闻还配置了这两个女孩的连体照片。


从这一事实出发来看《搜神记》,那么其中对某些奇异事物的记载,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而并非全是奇谈怪论和无稽之谈,不能全部将它们视为文学作品。因此,该书中的一些材料被采入《后汉书》《晋书》《宋书》等正统史书,也就不足为怪了。即使这些史书对《搜神记》的采摭并不恰当,也至少可以说明《搜神记》对史学界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此外,该书不少段落反映了古代的风土人情,也值得史学研究者关注。关于《搜神记》的史学价值,前人极少关注,今将管窥蠡测之见赘述于此,供大家参考。


总之,《搜神记》的价值是世所公认的,所以它早就被公认为是中国的古典名著。



本文为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搜神记》前言,作者张觉,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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