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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享待遇?

柳州医保 2024-04-17


1.冠心病2.高血压病(高危组、非高危组)3.糖尿病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5.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银屑病8.严重精神障碍9.类风湿性关节炎10.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帕金森氏综合征13.慢性充血性心衰14.肝硬化15.结核病活动期16.再生障碍性贫血17.肾病综合征18.癫痫19.脑瘫20.重症肌无力21.风湿性心脏病22.肺源性心脏病23.强直性脊柱炎24.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5.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6.血友病27.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28肾透析.29.恶性肿瘤门诊治疗3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31.耐药性结核病32.肺动脉高压33.阿尔茨海默病34.艾滋病35.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36.心房颤动37.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38.抑郁症(限重度)


已正常参加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相对应门诊慢性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向柳州市有权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定点医院(有相应专科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医保办公室递交材料进行申请,经专家确认审批,并进行选点操作后,参保人员在所选医院门诊治疗相应门诊慢性病时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年度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0%、65%、50%。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0%、75%、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80%、75%。超出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例如:办理了职工医保高血压慢病卡的退休职工,在柳州市内就诊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选点登记,选择三、二、一级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治疗定点治疗机构;办理了长期异就就医备案手续,需要在备案地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的,可以在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或者到广西区内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选点手续。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80%、75%。起付标准为50元/月,年度限额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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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盈盈

业务审核: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王贵

审核: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

排版:梁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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