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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内81号修完对外招租 关于租房您需要知道这些

2017-03-03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导读




       近日,被一些网友称为京城“鬼屋”的朝阳门内大街81号院开始对外出租。该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为一家房地产中介网页,出租房产为“京城八十一号”,其信息为“朝阳区朝阳门外朝内大街81号”,并在网站上展示了几张朝内81号院的照片。


       在其网站上,中介公司表示两栋楼面积合计2348.9平方米,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9.9元。有网友指出,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其他商业用楼,例如与81号院隔着朝阳门桥相对的朝阳区悠唐购物中心,其租金仅为每平方米每天7.5元。



租房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6、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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