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永辉超市丨标价40元/盒,卖88/元盒等,被罚0.4万+9.85万

局中局 局中局 2024-04-15

当事人名称: 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10112069647830M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彭华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处罚〔2023〕23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标示售价与实际售价不一致期间,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中商亿农西冷牛排”标示售价21.9元/盒,实际售价24.8元/盒,每盒多收2.9元,共售出7盒,多收20.3元;
“盼盼每日坚果”标示售价40元/盒,实际售价88/盒,每盒多收48元,共售出7盒,多收336元;
“海天下黄金虾饼”标示售价31.3元/盒,实际售价31.8元/盒,每盒多收0.5元,共售出5盒,多收2.5元;
“山楂条”标示售价7.99元/500g,实际售价19.96元/kg,共售出0.476kg,多收1.9元;
“金装午餐肉罐头”标示售价9.9元/罐,实际售价14.9元/罐,每罐多收5元,共售出4盒,多收20元;
“飘满堂青花椒”标示售价8.98元/袋,实际售价11.90元/袋,每袋多收2.92元,共售出6袋,多收17.52元。
即,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法所得共计398.22元。 
截至目前,当事人未能为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8.22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处罚有效期: 2099年12月31日 
公示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公示截止期: 2023年11月08日
这已经不是北京永辉超市首次在价格方面“做手脚”了。
2022年8月,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马坡分公司因违反价格法曾被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85万、没收违法所得48.5元。
相关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20日至5月3日,当事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马坡分公司)销售“立顿经典醇十年经典原味奶茶S1”开展促销活动,价签标示“标价4.40,原价14.90,促销日期04/20-05/03”。4月20日至5月3日,当事人按9.9元的价格销售5盒,按14.9元的价格销售2盒,按4.4元的价格销售6盒,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7盒,多收金额共48.5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期间销售“立顿经典醇十年经典原味奶茶S1”最低价格为7.4元/盒,当事人标示14.9元的原价为虚构。
在2022年7月1日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明确指出,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都属于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来源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