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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读新世纪以来被媒体报道的14次疫苗案|特别策划

人大新闻系 RUC新闻坊 2019-04-16

近日,“长生疫苗案”席卷了中国舆论场,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RUC新闻坊以涉及范围广,影响人数大于10人为选取标准,通过网络搜索资料,梳理了新世纪(2000年)以来国内发生的14场疫苗案的报道,并对其中的数据进行解读。

数据分析

1、哪类疫苗容易出现“问题”?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规定: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在统计的14例样本中,有12例事件的疫苗存在不合格不合规行为(生产不合规或销售运输不合规)。其中,3例事件为一类疫苗、5例事件为二类疫苗,一二类疫苗均有影响的事件共4例。从较为均匀分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存在生产和销售运输隐患的疫苗不仅有二类疫苗,管理更为严格的一类疫苗也曾出现过问题

 

而在二类疫苗中,狂犬疫苗“出问题”的比例则较为突出。在统计的12例疫苗存在不合格不合规行为事件中,4例事件主要问题疫苗为狂犬疫苗。


2、疫苗都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在统计的14例样本中,有12例事件的疫苗存在不合格不合规行为。其中,7例事件中被查明在疫苗生产上出现不合规行为;5例事件则在药品资格和运输上不合规。这说明,生产合规完成并不代表接种者可以接种到完全合规的疫苗。对于环境要求十分严苛的疫苗来说,在运输与销售的途中仍需要多重保护。如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及2016年山东非法疫苗案件,都存在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未能保持冷链环境的问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3、报道中出问题的疫苗企业有何共性?

在统计的7例被查明在疫苗生产上出现不合规行为事件中,疫苗的生产企业遍布全国,没有明显的地域倾向。


但通过以相关疫苗企业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高级检索可以发现,有5例案件的涉事企业曾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以感谢有关人员在销售疫苗上的支持和关照。(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的是与相关企业有关被判决的案件信息。)


4、14个样本中被媒体报道的地区有哪些?

如果将上述14例事件发生和影响的地域做个总体统计,我们发现全国多个省份都被波及。在媒体报道中,给全国范围带来影响的有3个案例。除这3个案件以外,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受疫苗影响被媒体报道的频次较高,分别为7次、7次和6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无法统计疫苗案件对各地区的影响程度,因此只能统计被媒体报道的频次,而该频次不等同于影响程度。


5、这些疫苗事件都如何处理?

疫苗事件发生后,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大部分都被追究了相应的责任,但对于后续的补种及赔偿事宜,媒体的报道则着墨不多。


在法律层面,2016年的山东非法疫苗案发生后,社会的关切进一步推动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改。对第二类疫苗的流通方式、冷链储存、运输条件、可追溯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违法行为以及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修订。(来源:人民日报)

案例回顾

2003年

疫苗类型:狂犬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3年发生了被称为“中国假药第一案”的“特大假冒人用狂犬疫苗案”。此案前后历经四个多月,3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共收缴假冒人用狂犬疫苗1.2万盒,制假材料24万盒。(来源于新浪新闻)

2004年

疫苗类型:乙肝免疫白蛋白、流感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等九种免疫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4年,江苏省宿迁市药监局暗访查出,案发地妇幼保健所以现金结算方式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非法经销商处购进九种疫苗共6000余支。后经鉴定,疫苗确系正规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出厂的产品。(来源:北方网)

2005年

疫苗类型:甲肝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5年6月16日,该地防保所未经批准,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19所中小学的2500名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在接种疫苗之后,先后有120多名学生出现了头痛、胸闷、四肢麻木等不良反映。23号下午,一名6岁的小学生因出现呼吸衰竭而死亡。经查,这批疫苗来源存在问题,供应商不具备经营疫苗的资质;部分接种村医没有经过接种培训,不具备接种资质。(来源:《焦点访谈》)

2009年

疫苗类型:狂犬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9年12月3日,国家药监局宣布,江苏和河北某疫苗生产企业2008年7到10月期间生产的七个批次,21.58万人份用狂犬疫苗,存在质量问题,责令两家停产。(来源:腾讯新闻)

2009年

疫苗类型:狂犬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9年2月6日,国家药监局通报大连某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狂犬疫苗非法添加核酸物质,行为涉嫌故意造假。涉及疫苗共计36.02万人份,召回32.32万人份。(来源:新华网)

2010年

疫苗类型:乙肝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0年4月22日,多名该地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注射疫苗后出现喉咽部肿血及扁桃体II度肿大等身体等不适现象。后经相关专家认定,疫苗与学生身体不适无直接责任。(来源:腾讯新闻)

2010年

疫苗类型:狂犬疫苗为主,共计19个品种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09年12月底,广西某市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该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该市经几个月调查发现,全市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此外,还查获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抓捕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嫌疑人8人。(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

疫苗类型:乙肝疫苗、狂犬疫苗、乙脑疫苗、麻疹风诊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流感疫苗、流脑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0年,《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山西当地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卫生部专家调查组的最终结论,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山西疫苗接种未现异常,但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上存在问题。(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人民网)

2012年

疫苗类型: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水痘疫苗等几乎所有种类的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以一封匿名举报信开始,山东警方发现了一张非法疫苗销售网络,这些疫苗全部都是通过非法渠道流出的,有的还流向了医院和药店,在运输和储存环节都存在重大隐患。潍坊警方从这封举报信入手,经过多日跟踪,揭开了一个全国范围的非法经营疫苗的大案,多地警方联手,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非法经营疫苗窝点6个,查获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等各类疫苗42494支,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来源:《齐鲁晚报》)

2013年

疫苗类型:乙肝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0年,国内三家疫苗生产企业的乙肝疫苗相继被曝可能至婴儿死亡。但后经相关部门调查,均显示受影响婴儿的死亡与疫苗无直接相关。(来源:中新网、网易新闻、新华社)

2016年

疫苗类型: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最终山东河南,河北等检察机关准批捕355人,截止2017年3月12日已起诉291人。(来源:中国经济网、澎湃、中新网)

2017年

疫苗类型:百白破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武汉某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涉案批次百白破疫苗共计40.0520万支。后经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卫计委等部门协调,2018年5月以前,补种用的疫苗已经落实,但补种工作尚未完成。同月29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局对武汉生物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的金额尚未对外披露,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公开。(来源:新华网、财联社)

2017年

疫苗类型:百白破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7年10月27日,吉林省食药监局长春长生25万支销往山东的问题疫苗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7月19日,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百白破”疫苗旧案的处罚决定书。该处罚书称,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同时,没收库存疫苗186支,罚没款总计约344万元。(来源:人民日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2018年

疫苗类型:狂犬疫苗

案件简要回顾: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2018年7月19日,公司公告收到吉林市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批次为不合格产品。7月22日,李克强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7月23日,习近平对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作重要指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吉林省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长春新区公安局已对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立案调查。(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结语

仔细观察每一次发生的疫苗相关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在事件中往往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督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促进问题的解决。这就要求政府和媒体形成合力,促进疫苗问题的解决,降低社会风险,让公众安心放心。基于此,有以下几点建议值得参考:


1、媒体关注和报道疫苗问题是对社会风险的及时预警,具有合理性。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和媒体之间应该进行更多的沟通与合作。政府可以依靠媒体的强大信息获取能力,及时了解突发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及时给予公众满意的处理结果。


2、媒体的报道需讲究科学性,需抱有对科学问题的敬畏心去报道,而不能以炒作的心态,否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误导,比如不接种疫苗之类的反效果。这里面媒体需要把握的一点是一切报道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即真实性原则,同时要符合客观性原则,防止以偏概全,防止逻辑错误。当然,也不能由后者(即部分媒体的炒作引起恐慌)反推认为媒体报道就是错误,甚至否定媒体的作用。


3、在自媒体兴起的新时代,媒体如何更科学地报道疫苗问题,这需要健康传播的系统性体系的建构,需要漫长时间的公众健康素养的培育,这不仅是媒体的事,也是社会不同主体需要付出与呵护的。而目前让疫苗报道为公众服务,减少此类报道可能带来的副作用,这是健康传播领域值得研究的话题。


4、我们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在媒体的协助下找到问题的根结,进一步增强疫苗管理的制度性建设和执法效力,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真正使公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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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子涵、张浩源、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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