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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2名“1+1”法援志愿者律师即将“出征”





7月21日,广东省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欢送会在省司法厅举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主持欢送会。


今年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的第十五年。经遴选,广东省共有12名律师参加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广东先后向中西部地区派出121名、230人次“1+1”志愿者律师,走在全国前列。



陈旭东寄语志愿者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努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践行为民宗旨,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当地法治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因地制宜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要严守工作纪律,讲究方法、克服困难、注重沟通、争取支持,尽快适应当地环境,转变角色,协同高效完成法律服务工作任务。


陈旭东强调,要加强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律师志愿者感人事迹的宣传,讲好法援律师故事,弘扬公益精神,续写法援精彩故事新篇章。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局、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律师行业党委、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和各地律师协会要做好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多关心律师志愿者,努力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志愿律师要充分激励、提供平台。


杨萍、李晟睿等两位律师作为往届志愿者律师代表分享了工作经验。黄乐声、李梓宾等两位律师作为入选2023年志愿者律师代表作表态发言。


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省司法厅机关相关处室、部分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律协、省法援基金会相关同志,2022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代表等参加欢送会。







广东省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回顾


2022年,广东省派出12名“1+1”志愿者律师,分布在广西4人、贵州4人、海南1人、云南1人、青海1人、内蒙古1人。截至2023年7月,12名志愿者律师均圆满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一年来,12名志愿者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8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万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及讲座80余次,代写文书426份,直接化解社会矛盾22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94万元。




广东省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律师名单


姓名

志愿服务地

所属律事务

郑穗军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徐  平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

吴卉文

青海海西州乌兰县

北京市盈科 (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鸣剑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

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

陈海航

云南昭通市大关县

广东琨珅律师事务所

冯馨莹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北京市京师 (深圳)律师事务所

孙  玮

新疆库尔勒市

广东德博惟度律师事务所

杨朝敏

四川广元市青川县

北京市盈科 (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梓宾

贵州黔南州罗甸县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

冯喜见

贵州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北京市盈科 (惠州)律师事务所

黄乐声

西藏林芝市朗县

广东启盟律师事务所

林昌军

青海果洛州

广东天行健 (曲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表发言


杨萍

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广州)



2019年至2022年,我连续四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行动,被派遣到贵州省黎平县(一年)和独山县(三年)支援当地法律援助工作。作为“1+1”法援律师,我有一种自豪感,在接待咨询的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地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这是我们杨律师,她是司法部派下来的。”无论是在黎平县还是在独山县,有群众咨询时只要有司法局的同志在,他们都会这么介绍说杨律师是司法部派下来的。所以,当受援群众对我的服务感到满意,说着感谢我的话时,我都会对他们说:“不要感谢我,应该感谢的是国家、是政府,国家实施这个项目是专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其实,当我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想到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偏远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随处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所不在,我为自己融入这一伟大的公益事业而感到自豪。


李晟睿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所



我的服务地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2014年起册亨县开始实施移民搬迁政策。在移民搬迁的过程中,国家出资给当地群众在县城里盖了搬迁安置小区,并且配套了医院、学校、商业等资源,为他们解决就业,让他们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发展的成果,为他们提供了走出大山,获得更美好生活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就在于让当地群众能够了解规则,遵守规则,在遇到纠纷和困难的时候能够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融入规则更好地融入社会。


我理解的“1+1”,就是志愿者律师不仅提供法律援助,还通过传帮带,为服务地当地培养法律人才,把法治的火种留在当地,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地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从业者才是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中坚力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不仅要办理很多的法律援助案件,还要培养很多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并且留住他们。


黄乐声

广东启盟律师事务所



收到2023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入选通知,我心中是激动不已的。我是司法部“2021年援藏律师服务团”的成员,在林芝市司法局圆满完成为期一年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能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是我另一个梦想。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许许多多平凡的法律人心之所系的努力。让老百姓不再有“打官司难”的困惑,真正做到做实“助困维权促和谐,法律援助惠民生”,是手中有剑、心中有爱、眼中有光的新时代律师对法律信仰最好的致敬,是对公益法律服务最好的传承!我将积极以实际行动响应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和全国律协的倡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用心用情为林芝市的公共法律服务贡献广东力量,用切实行动诠释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之责任与担当。


李梓宾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



今年是我第一次入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新时代的青年律师应当更加坚定自己做党和人民的好律师的信念,更加好地落实自己作为律师的使命与责任。在知道入选之后,我提前去了服务地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也提前做了很多当地的资料搜索,为的是到达服务地后能第一时间投入工作。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可以做到放下一切,勇敢奔赴。我想说,大概是因为那份初心,那份在外人看来似乎很无谓的坚持:律师,是我的职业;志愿,是我的热爱。而这两者能通过“1+1”完美结合,我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所以,我来了,带着一颗炽热且积极的心来了!


资讯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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