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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最光荣】广东律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那些事儿(二)



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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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行业涌现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劳动法律师。这些律师不论是在推动企业合法用工,还是执法、立法等方面,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广东律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那些事儿。


练汉忠 广东广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10年来,我一直专注劳动法,专注多元化解劳资纠纷,今年,我本人获评了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长期从事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15年5月,我参加广东省首届律师技能大赛惠州初赛,并荣获一等奖(工会法律服务项目),从此与工会结缘。2015年12月,我破格成为惠州市工会律师团的一名律师,从此开启了长达近8年的工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在此期间,我积极向全省优秀律师学习,积极报名参加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钻研劳动法律知识,夯实基础并做好本职工作。2017年至今,我担任惠州工会劳动争议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特邀调解员,并在工会调解中起到“领头羊”的作用。2018年至今,我已连续为惠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234场、服务工伤职工26179人次。2021年开始,我带领15名律师团队成员入驻人社、工会、法院等值班公益调解劳资纠纷。2022年开始,我带领12名律师团队成员担任惠州大亚湾区23家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同时,我还常年通过“惠工会”平台无偿解答广大职工劳动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处惠州市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纠纷。


我先后担任惠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我受惠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中院、广东东江干部学院及相关县(区)总工会、县(区)司法局、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学校等邀请,并经惠州市律师协会批准,已公益授课40多场次。为工会、法院、人社、律协等单位的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职工干部、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同行等培训了30000多人次。担任惠州律协劳专委主任后,带领委员会全体委员常态化与工会、人社、司法行政、检察院、法院、税务等单位联合普法、研讨、交流等,促进惠州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助力惠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杨满玉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中间为杨满玉律师)

入行十年来,从“万金油”律师逐步转变为一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要追溯到我多年前经办的第一个工会法律援助案件——三个刚入职公司没多久的年轻女孩,结伴到外地出差,却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两个女孩当场身亡。因入职时间不长,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亦未购买工伤保险,公司留下几百块所谓的“慰问金”后扬长而去,徒留职工家属陷入失去亲人的悲痛。我在接受工会委派后,作为代理律师参与到案件中来,一边多方收集证据、协助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参与仲裁、诉讼活动,一边安慰鼓励职工家属耐心等待,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权。我深知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有多不容易,逝者已逝,我希望能够用我所学为他们争取到合法权益,这是生者的希望。等到案件尘埃落定,拿到确定工亡赔偿金的判决书时,死者家属抱头痛哭。正因为这个案件,我开始专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走上了自己的专业化道路,也走上了公益法律服务之路。


众所周知,劳动争议案件比其他类型的案件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当事人诉求类型较为固定,但要办好劳动争议,为劳动者争取到最大利益,则颇为不易。且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律师在法援工作中稍有不慎,都可能直接影响劳动者权利的实现。我们经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  


自2013年加入广州市总工会第一批工会律师团开始,我的团队办理过多起群体性案件,如2018年广州某英语培训机构拖欠几百名员工工资事件、2021年广州某餐饮公司大范围调岗事件、2022年深圳、广州某家政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等等。此类案件涉及劳动者众多,员工在维权过程中,常常通过多渠道进行信访、聚集、上访。且用人单位在本地拥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影响范围极广,广受政府和媒体关注。我的团队在接到工会指派后,会第一时间参与仲裁前的员工安抚工作,进行维权指导并分批次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使员工维权有序进行,未爆发大规模的信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也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近年来,部分企业面临关停并转迁等重大经营性调整节点,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的领导下,我作为专家服务团成员参与了广州市工商联2021年和2022年劳动用工法治体检项目,面向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实地调研活动,详细梳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手册合法性进行基础性审查,综合分析民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时解答各企业管理者的疑问,并做到“一企一方”,为参与调研的民营企业分别出具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专项报告。


我认为,如何寻求企业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动态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是企业实现自我管理、突破经营困境的关键。因此,我曾多次面向企业开展以用工管理风险防范、多层次集体协商等为主题的专项法律培训,围绕着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签署、人才的“选、育、留、用”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举办普法讲座和培训,通过研讨个性问题的解决方案探寻共性难题的解决思路,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朱晓庆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右边为朱晓庆律师)

我执业以来,处理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次收到委托人送的锦旗,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曾获评广州市第一届“金牌贴心人”、“白云区优秀工会法律顾问”以及“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称号。


我办理了多个劳动者相关案件。如某房地产公司系列欠薪案。自2021年8月起,某房地产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员工工资,2021年底,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将程某等人欠薪案件交由我办理。我代理程某等人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于2022年1月开庭审理了案件,最终裁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程某等人工资差额。


又如,办理某家政服务公司系列欠薪案。自2022年2月开始,某家政服务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张某等人大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因为某家政服务公司的欠薪行为,张某等人生活变得异常困难。我代理张某等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启动了快速审理机制。我通过某家政服务公司APP订单截图以及通过微信方式发放的工资条入手,详细计算了张某等人的工资,仲裁机构支持了张某等人要求支付工资的仲裁请求。由于某家政服务公司已停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裁决之后,我指引张某等人向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资垫付申请,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向张某等人垫付了工资,当事人的劳动权益得到了保障。


王荣 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

从近几年处理劳动争议的情况看我国劳动关系现状,很明显,劳动者法律意识开始觉醒,部分行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劳动关系问题更加突出,用人单位用工越来越谨慎,不再粗犷式管理。本人因系企业法律顾问身份,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经常代表用人单位应诉,遇到劳动争议首先要判断的法律事实就是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劳动关系是否仍存续,在此基础上再谈仲裁请求。


有些案件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是挂靠,处于长期两不找的状态;有些案件虽然没签纸质的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已发生;而有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项目合作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傻傻分不清;有些案件劳动者虽然提出劳动关系已被非法解除但用人单位仍催岗,劳动者是回去还是不回去上班?用人单位面对劳动者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到底是认还是不认?后续社保是买还是不买?和其他案件相比,劳动案件的特殊性之一在于用工程式化,从签约、用工、社保、管理、劳动关系解除等等,每个程序,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均会有相应的动作,而每个动作引发的法律后果又将直接影响劳动争议中法律事实的认定。


作为劳动法律师,最大的挑战可能就是同案不同判,不同地区的劳动法法律法规均有差异,裁判观点不一。所以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首先查明用工关系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而非一味地案例检索。


供稿 | 省律协文化宣传与表彰工作委员会

编辑、排版 | 晓玲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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