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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设立办事指南

2017-11-30 司法 晋中司法

一、许可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

二、许可单位:

晋中市司法局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四、许可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3名以上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五、审批程序:

由发起人提出申请,出示有关证明

经县(区、市)司法局初步审查,报市局初审

市局律师管理科审核全部资料后,

报省厅审批、由市政务大厅统一发证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承诺办理时限:15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电话

应提交资料目录:

1、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章程;

3、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保证书;

4、资金证明;

5、办公场所使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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