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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未来15年规划获自治区批复,发展定位明确!还有......

桂林头条 2024-04-22





近日,广西政府网发布自治区政府关于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明确这些市的发展方向及城市布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桂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桂林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提升桂林市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桂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8.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0.9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470.9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39.6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漓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两核、两带、八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国际化和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高品质旅游设施水平,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桂林山水、灵渠、龙胜梯田等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以及长征等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传承山水景观特色,保护山水城市格局,构建自然与人文相互交融的魅力空间。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塑造城市与山水融合的独特城市形象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桂林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柳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现代制造城、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柳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3.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2.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382.3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2.6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柳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集聚。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形成分工合理、高效集聚的先进制造产业空间新格局,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心两翼、一主三新、山水连城”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三江侗寨等自然历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北山南原,四江通城”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加强柳江航道通行能力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对接平陆运河,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柳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柳州市城市风景。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梧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东融”枢纽门户城市、珠江—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节点城市、岭南历史文化名城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梧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0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8.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8.8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4.3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粤桂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西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带两轴三核四区多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山水和岭南风情交融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运输通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梧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梧州市骑楼街景。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北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北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向海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国际化现代化滨海名城、海景生态花园城市,谱写好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北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0.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4.6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63.89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7.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下达任务;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2.7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向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稳固生态安全保护格局,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恢复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强化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积极融入北部湾城市群,推进与钦州、防城港市空间一体化,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带两轴八片”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合浦汉墓群等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山江海湾城相融合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协同钦州、防城港市共建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北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北海市老街街景。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防城港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面向东盟的国际枢纽港。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防城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1.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6.1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下达任务;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8.5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向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式、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稳固生态安全保护格局,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恢复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强化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积极融入北部湾城市群,推进与北海、钦州市空间一体化,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核一带、三廊四区、拥湾发展、组团布局”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现代化滨海新城和边关风情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协同北海、钦州市共建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广西防城港海港泊位。肖敏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钦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枢纽、绿色临港产业示范城市、北部湾宜居康寿的滨海运河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钦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0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4.4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34.4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8.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下达任务;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6.9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向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稳固生态安全保护格局,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恢复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强化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积极融入北部湾城市群,推进与北海、防城港市空间一体化,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双核引领、两轴联动、蓝绿成网、多极并举”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山江海湾城相融合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平陆运河建设,持续推进中南西南地区连接北部湾出海口的干线建设,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协同北海、防城港市共建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钦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钦州市钦州港。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贵港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综合枢纽城市和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贵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3.8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6.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01.1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7.7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西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环绿城、两江四轴、双城五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独具地域风情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西江黄金水道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多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对外联通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贵港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繁忙的珠江水系贵港港航道。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玉林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重要金属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玉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3.6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5.9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02.8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6.9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纵横双轴、两核两心、绿网环廊、组团协同”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岭南山水文化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两湾”融合发展设施通道,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玉林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3年6月,“水韵竞渡”龙舟邀请赛在玉林市举行。陈旭庆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百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百色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桂滇黔三省区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左右江革命老区核心城市、新时代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百色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1.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8.0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203.4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2.2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右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推进右江河谷一体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依托边境口岸城镇,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两屏一脉四廊、一轴三区多点”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左右江等红色文化遗产以及各类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红色文化与边疆文化交融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国内省份的互联互通,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陆路大通道,提高边境口岸集疏运能力,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百色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百色市城市景观。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贺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绿色后花园、长寿宜居的生态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至2035年,贺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2.3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7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8.1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6.5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桂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城三组团十二片区、一带四心多节点”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养生长寿胜地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东融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贺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贺州市黄姚古镇。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河池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物流枢纽,着力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生态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试验区、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宜居康养旅游胜地。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河池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1.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3.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035.5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1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7.0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红水河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积极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推动金宜一体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轴一带、一主三副、多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生态长寿文化等交融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河池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黔桂铁路线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区段。王以照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来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来宾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试点城市、广西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广西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桂中水陆联运区域物流枢纽基地、山水园林宜居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来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8.2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7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77.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1.5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黔江、红水河、柳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两带六楔多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桂中水城”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发挥西江黄金水道水运优势,打造桂中枢纽城市和物流中心,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来宾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红水河在来宾市穿城而过。蒙鸣明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崇左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崇左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73.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4.6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60.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4.9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左江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依托边境口岸城镇,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
五、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脊两翼九组团、两轴三心多节点”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世界文化遗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等历史文化资源的管控要求,加强左江花山岩画世界文化遗产等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具有骆越壮乡和边关风情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畅通面向东盟的国际陆路大通道,提高边境口岸集疏运能力,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崇左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图为崇左市风景秀丽的公路。蒙鸣明 摄


编辑: 陈圣钰

编审:秦冬发
值班主任:曾祥宇

来源:广西头条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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