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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駿元丨清代《漢書》研究的趨向——對顏師古《注》定位的反思

陸駿元 书目文献 2023-02-24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十九辑(凤凰出版社2018年),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陆骏元老师授权发布!



清代《漢書》研究的趨向

——對顏師古《注》定位的反思


陸駿元


[摘要]唐顏師古《漢書注》歷來被士人稱譽為“班固功臣”,至清代始有爭論。否定顏《注》價值之學者認為顏師古攘竊前人之說,凡顏氏自注者均無可觀,意欲別立新注以代之;肯定顏《注》之學者延續唐以來“功臣”之說,以為後人考訂《漢書》不能出顏氏範圍,當用力於補正顏《注》。正反論辯之焦點,在於是否繼續承認顏《注》解釋《漢書》之主體地位。清代《漢書》學研究在正反的擺蕩中發展,最終催生出王先謙《漢書補注》,並形塑了有清一代《漢書》研究的面貌。清儒對顏《注》評價的分歧,隱含著學風變遷、時代風尚、研究範式、領域差異、考證心態等多方面的複雜因素。吾人由上述各端重新檢視此一爭論,通過釐清各方意見,省思清代《漢書》學的發展歷程。

[關鍵詞]顏師古《注》  班固功臣  《漢書》學  定位  反思


一、引言


清代的《漢書》研究以王先謙(字益吾,1789—1854)《漢書補注》集其大成,光緒三十四年戊申(1908)五月二十八日,南書房給予王氏《補注》官方定位,其覆湖廣總督陳夔龍(1857—1948)、湖南巡撫岑春蓂(1860—1944)文曰:


(王氏)以唐顏師古舊《注》未盡賅洽,因取唐、宋以來之說,輯為《補注》,旁徵博考、鉤䤨詳明。[1]


就南書房之覆奏而言,朝廷認為《補注》之作用乃補唐顏師古(名籀,581—645)《漢書注》解釋之所未盡之處,並輯取顏《注》以後諸說為一編,明確表明其書“補闕”之性質,亦同時肯定王書在《漢書》研究上之地位。以此而言,《補注》兼具“新注”與“輯補”之雙重作用。實際上,《補注》之此種特質,在在反映了清代《漢書》的發展進程。清代前期,學者多不滿顏書之解釋,錢大昕(字曉徵,1728—1804)《漢書攷異》、錢大昭(字晦之,1744—1813)《漢書辨疑》、王念孫(字懷祖,1744—1832)《讀漢書雜志》、沈欽韓(字文起,1775—1831)《漢書疏證》等,諸書均依傍古義、稽考典制、辨明史事,以述古啟其端,漸次疏通全書,直指顏氏之失,頗有自立“新注”之意;後期對顏書多有迴護,周壽昌(字荇農,1814—1884)《漢書注校補》、朱一新(字蓉生,1846—1894)《漢書管見》,復承認顏《注》之地位,雖仍補正顏說,態度趨向溫和。可以說,清儒治班書,其核心議題厥在於對顏《注》之定位。唐初,顏師古統整東漢末以來諸家舊注,並增以己意,成《漢書注》一百二十卷,結束了六朝以來注釋紛亂的局面。《新唐書·儒學傳》云:“(師古)為太子承乾注班固《漢書》,……時人謂杜征南、顏祕書為左丘明、班孟堅忠臣。”[2]《新唐書》將顏師古注班書比附杜預注《左傳》,認為顏師古為“班孟堅忠臣”,抬高其書地位。自宋刊刻九經三傳、三史以來,顏《注》被定於一尊,其書是宋以來讀者認識《漢書》面貌的唯一憑藉。隨著清儒在小學、校勘、專門之學等方面不斷的深入研究,遂對顏《注》進行了反復地檢視與全面地補正,終成《補注》。此一過程是動態的,其背後實隱含著學風變遷、時代風尚、研究範式、領域差異、考證心態等多方面的複雜因素,值得吾人進行深入地研究。本文以清儒對顏《注》定位之變化作為論述中心,探討其“否定”或“肯定”顏《注》的邏輯,並試圖結合實際情況,在前述諸方面省思清代《漢書》研究在學術史上的意義。以下分為四個部分,第二節理清清儒“否定顏《注》說”之思路與內容;第三節整理清儒“肯定顏《注》說”之思路及內容。第四節在前兩節基礎上總論清代《漢書》研究的情況;第五節則從學術史的視野下反思顏《注》定位之升降對於清代《漢書》學史的意義。

二、否定顏《注》說


最早否定顏師古《注》的學者是惠棟(字定宇,1697—1758),其曰:“余家世通漢學,嘗謂亂《左傳》者杜預,亂《漢書》者顏籀。他日當為兩書刪注,以存古義詔後學耳。”[3]惠氏全盤推翻歷代關於顏師古“忠臣”之定評,認為顏氏《注》實亂《漢書》。惠氏的著眼點在於“古義”,他認為顏《注》沒有全然按照古義解釋《漢書》,因此頗失班書之真。然而惠氏對於何為“亂《漢書》”,以及顏《注》如何“亂《漢書》”等問題,沒有進一步說明。其後,清儒多發現顏氏“攘竊舊注”,這是他們否定其書的首要原因,因為對於講求學術倫理的清代學者來說,這是無法容忍的。王鳴盛(字鳳喈,1722—1798)《十七史商榷》云:


本傳又言師古叔父遊秦撰《漢書決疑》十二卷,為學者所稱,師古注《漢書》多取其義。今《敘例》竟不及遊秦,全書中亦從未一見。……師古之為人如此,攘叔父之善而沒其名,殆亦其一蔽乎?[4]


根據顏師古兩《唐書》本傳所敘,小顏叔父顏遊秦有《漢書決疑》十二卷,顏《注》多有本《決疑》者,[5]然而其書在小顏《敘例》中並未述及。小顏連自家叔父之著作都不放過,此實其盜竊之最顯著之證據,而且這是史書中明確提到的事實。無怪乎王氏評論道“攘叔父之善而沒其名,殆亦其一蔽乎?”因此,後世學者凡言顏師古攘竊舊注者,均會提及顏遊秦之事。[6]顏師古不僅沒叔父之名,對於《漢書》舊注之說,[7]亦多有用其說而未注明者。沈欽韓《漢書疏證序》指出:


盜竊者所引,……至晉灼、臣瓚集解,流布已久,姓氏昭顯,無從搏掩。而齊梁以來,陸澄、孔文祥、蕭該、姚察、包愷、韋稜等並覃精其學於志、傳,按彼注絕不齒及。……又章懷太子注《後漢書》引前書《音義》、李善注《文選》引漢、魏諸賢,間與師古同者,又其浸滛蠶食者也。大抵其注稍有可觀,即是姚氏《訓纂》,名為學士,行若偷兒。[8]


在沈氏的論述中,顏《注》所“盜竊”的舊注,包括了晉灼、臣瓚的集解,乃至齊、梁以來陸澄、孔文祥、蕭該、姚察、包愷、韋稜等近乎大部分的《漢書》舊說。而顏師古《注》之與舊注同者,亦可在章懷太子《後漢書注》、李善《文選注》中所引漢魏舊說中見其崖略。按沈欽韓所言,顏氏“攘竊舊注”之罪愈加確定矣。無獨有偶,沈氏對顏氏“偷兒”之控訴,代表了清代學者的普遍看法。[9]

就論證“盜竊”之行為而言,清儒在學術倫理方面責難顏氏是不言而喻的,此僅為第一層批判。細觀沈欽韓之指控,吾人可以發現其潛在於其文字中的第二層批判。沈氏不僅以文獻證據證明顏氏抄襲前注,更認為其顏《注》“稍有可觀”之處,即是盜竊前人注解。在此邏輯之下,顏《注》成為徹底“無可觀”的注釋。況且六朝以來如蕭該、姚察、包愷等,“覃精其學於志傳”,而小顏往往不引,其專業能力遭到強烈質疑,責難亦從倫理層面進而指向專業層面。清儒在道德上找到了突破口,隨即又以專業不足更進一步撼動顏《注》解釋《漢書》的主體地位。

顏《注》在專業上之闕失,清儒以為主要表現在訓詁方面。李慈銘(字㤅伯,1830—1894)同治四年(1865)正月十八日日記載其對顏師古《注》的看法,曰:


唐人李善之注《文選》,顏籀之注《漢書》,古今竝傳,以為絕學。然顏實就李比,兩《注》相斠,優劣殊絕。蓋李精通訓詁,淹串古意,顏籀本俗學,多昧古文。[10]


李善(630—689)《文選注》、顏籀《漢書注》,後世均以為傳世之作。李慈銘比較二書,以為注釋之優劣實有天壤之別,蓋顏籀“本俗學”而李善“通訓詁”。清代學者多致力於聲韻、文字、訓詁等小學研究,所得之成就過於往日,深知漢代近古,其古訓自與後世不同。班書文義古奧,其古字古言非通古訓者不能理解,因此極重視漢儒古訓。顏氏注釋《漢書》不盡合古訓,這是清儒所深惡痛絕的。李慈銘以《文選注》對比顏書,其意正在突顯顏氏訓詁之薄弱。[11]

顏師古《漢書注》不僅“多昧”小學,更對史事、律曆、典制、地理等專門之學茫然未知。沈欽韓《漢書疏證》“顏師古注”條疏證云:


今顏師古亦標專注,而《天文》、《地理》,非孟康、臣瓚無以發明;典章、方俗,非應劭、如淳不能宣究;故《律曆》、《天文》,翼奉、京房,諸篇通無一語;齊梁以降,陸澄、蕭該、姚察等皆專門大師。洎顏氏父祖之講習,悉沒其名氏而揜有之,非司馬貞、張守節等發之,幾無由知其乾沒矣。[12]


此疏證中,沈氏重申小顏貪墨前人姓名之事。然而吾人尤所關心者,在於沈欽韓拈出“專門大師”之論。蓋沈氏以為,前人舊注所以重要者,以其學貴專門、師有專法也。前人古訓自有家法傳承,而《漢書》又為史書,因此,其中典制、方俗、曆法、地理等,非專門學者無以申發。顏師古雖注班書,然於《天文》、《律曆》、《地理》等志所言了了,復於典制、方俗所釋無多。如此之《注》,其無甚價值可知也。沈氏之言觸及到清儒在史學研究上對專門之學的追求,他在《漢書疏證序》中言:“此書上繼《左傳》,下笵諸史,體例完密,十倍司馬氏。制度名物鉅細必包,欲有發明,非徧周秦兩漢之書,下及二十一家之史,古訓聲類、先儒傳注、金石文字、山川風俗之記、草木蟲魚之疏,雖稗官小說並足考證,一事不備則疑義不析。”[13]沈欽韓認為《漢書》作為史書無所不包,欲通釋班書,在疏通文字的基礎上,須對制度、風俗、金石、曆法等專門之學上有所探究,凡此種種,顏《注》皆未解釋,其書於專門之學之欠缺亦可知也。[14]

綜合李、沈等人的看法,顏師古《注》於訓詁及專門之學方面皆毫無建樹,清儒普遍對此感到不滿。清人對顏《注》之批判以錢大昕所論最為全面,與前引諸人不同的是,其《漢書正誤序》側重於方法論上的論述,錢氏曰:


夫孟堅書義蘊宏深,自漢訖隋,名其學者數十家,小顏集其成而諸家盡廢,學者因“孟堅忠臣”之目。以予平心讀之,亦有未盡然者。班氏書援引經傳諸子,文字或與今本異,小顏既勒成一書,乃不取馬、鄭、服、何之訓詁,校其異同,則采證有未備也。嘗讀《水經注》引應劭、如淳、臣瓚等說,有甚精覈者,而小顏未之引。又如“告”為“嗥”,“姬”為“怡”,皆秦漢古音,乃狃於近習,輒有駁難,則決擇有所未精也。裴注《史記》,所引《漢書音義》蓋出於蔡謨本,而小顏多襲為己說。且其叔父游秦撰《漢書決疑》,史稱師古多資取其義,而不絕不齒及一字,則攘善之失,更難掩也。[15]


錢氏指出顏師古《注》的三大缺失:第一是“釆證未備”;《漢書》“義蘊宏深”,文字古奧,又多與五經經義有關,所引經、傳、諸子可與傳世之本對校。顏氏未徧讀群書以證其異同,此是引證之失;第二是“抉擇未精”,《漢書》舊說之可稱述者甚多,顏氏在注釋時並未詳加考訂,且“狃於近習”,時有駁難前儒之確說者,此是所學未精之失;第三是“攘善之失”。錢大昕所舉前二者,乃是從如何作注的方法論的角度進行論述,而第三者乃是自學術倫理而發,論述全面。錢大昕不僅指瑕顏《注》之失,其所論者,背後儼然有一全面注釋《漢書》的觀念,作為其批評的立足點。蓋錢氏所言正有所“立”。另外,錢大昕又表露出對於《漢書》舊注的讚許之情,蓋服虔、如淳、臣瓚之說深合古學,深於訓詁,對於《漢書》之解釋亦較顏氏為契合與詳盡,顏《注》出而舊注“諸家盡廢”,深為可惜。就清人的立場而觀之,則發現舊注之優越性乃是否定顏《注》的第三層,這與針砭顏《注》是一體兩面的。楊守敬《〈漢書古注輯存〉序》在在表達了輯存《漢書》舊注之觀點:


惜其古義、逸訓為師古所刪削者,未全錄入以發其覆。余以為服虔、應劭、張揖、郭璞諸君,皆蓋代鴻儒。雖異義紛出,利鈍互陳,而學有本原,不同膚受,乃橫遭割棄,遂使前賢專書盡歸淪亡。今之所存,零箋斷簡,莫非至寶。[16]


楊氏以為“古義”、“逸訓”皆為顏師古所刪,而前人舊注具有穩定的學術傳承,因此,“今之所存”之舊注“莫非至寶”,欲完全解釋班書,則需要廣泛地搜集舊注,運用以“古義”、“舊注”為基礎的訓釋方法,建立有別於顏師古《漢書注》的詮解體系。[17]

要而言之,清儒否定顏《注》主要體現在兩個面向,首先是道德層面,清人從《史記索隱》、《文選注》、《水經注》等書及史傳所載,知顏師古攘竊前人注釋,深病其有違學術倫理;其次是專業層面,清人認為顏《注》疏於古訓,並且在專門之學如典制、曆法、地理等方面的解釋不盡如人意而有所闕漏。其時《漢書》之研究方興未艾,正文與注解尚有諸多闕漏等待學者解決。清儒因不滿於顏《注》之解釋,乃從道德層面始攻其非,欲動搖其“班固功臣”之傳統定位。以上是“破”;清儒否定顏《注》之同時,實有重新作注以取代顏氏之企圖,而在研治《漢書》的過程中,體認到舊注之說的優越性,遂建立以輯考舊注作為基礎的方法論,並付諸實踐,這是“立”。質言之,清儒之否定顏書,實乃寓“立”於“破”之行為,包含其綜理班書之抱負。


三、肯定顏《注》說


《四庫全書總目》對於顏氏“不愧為班固功臣”之評價,乃清人肯定顏《注》說的代表。然四庫館臣之說,遠有所承。宋人鄭樵(字漁仲,1104—1162)在所著《通志》中,申發唐人之說,遂使“班氏功臣”成為歷代之定評,[18]其文曰:


杜預解《左氏》,顏師古解《漢書》,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盡之矣。……《漢書》未經顏氏之前凡幾家,一經顏氏之後,後人不能易其說。縱有措辭、易說之者,如朝月曉星,不能有其明也。[19]


鄭氏以為顏師古所以得“忠臣”之名,因其注釋可以窮盡《漢書》之解釋,因此自顏《注》出後,前人之說盡廢。而正因為顏氏疏證之全面,所以即便其書略有瑕疵,終究不能病其大體。鄭氏著眼之處,正在於顏師古注書之“全面”。[20]清代持「肯定顏《注》」說者,同樣延續了鄭樵的考察視角。在此觀點下,“忠臣”之名的核心在於通釋全書,注釋的疵漏在此顯得並不重要。

清代從正面論述顏《注》之價值者,往往出於官方之評價。乾隆十年(1745),齊召南(字次風,1703—1768)撰成武英殿本《漢書考證》,附於各卷之末。此次官本《漢書》之校刊,乃是武英殿本二十一史之一種,代表清代官方校訂的成果。齊氏在《跋語》中的看法,頗能體現官方之意見,文曰:


其書(元按:謂《漢書》)初成,學者即已莫不諷誦。服虔、應劭而下,解釋音訓,不異注經。更魏晉至唐初,名家磊落相望,而顏師古《注》折其衷,論者以比杜征南注《左傳》,稱為班氏忠臣,不謬也。[21]


蓋齊召南認為,自漢末至初唐,為《漢書》作注者紛紛然皆碩學名家,顏師古《注》折衷眾家之說,其“班氏忠臣”之稱確然不謬也。齊氏之言重點在“折衷”二字,他並不否認“魏晉至唐初”,諸家注釋之價值,但在如此之多的注釋中,惟顏師古能夠折衷採擇,俾解釋通暢,其“忠臣”之名亦得益於此。然若比較《通志》與齊氏官本考證之言,則齊召南語似乎無非重複前儒之定評,但是結合其修撰、校訂《漢書》背景,吾人可略知其端倪。《漢書》之官本流傳自宋景祐本、慶元本,後元、明兩代刊本均沿此兩本脈絡,而明南北監本校勘低劣,常脫落注文,訛字更是不勝枚舉。清廷校勘二十一史於武英殿,乃使內府藏本對勘,期吸收宋元以來成果。追官本之祖本恰為北宋二本,因此,並無跳脫顏氏注本的文獻框架,自然延續前人觀點,以顏氏為功臣。[22]

官本《考證》之評價頗延續鄭樵以來的舊有觀點,然而此種態度至《四庫全書總目》時,略有變遷,館臣雖仍強調顏《注》的主體地位,不過已隱約可見貶損之意,《總目》“漢書”條提要云:


師古注條理精密,實為獨到。然唐人多不用其說,故《猗覺寮雜記》稱師古注《漢書》,魁梧音悟;票姚皆音去聲。杜甫用“魁梧”、“票姚”皆作平聲。楊巨源詩“請問漢家誰第一,麒麟閣上識酇侯”,亦不用音贊之說。殆貴遠賤近,自古而然歟?要其疏通證明,究不愧為班固功臣之目,固不以一二字之出入病其大體矣。[23]


館臣認為在疏通證明班書文意的部分,顏《注》“不愧為班固功臣之目”,所謂“不以一二字之出入病其大體”,則立論仍採取全局視角。不過此處“一二字之出入”,還是承認顏書亦有不盡如人意之“小疵”。然而細觀提要之說,實蘊含不滿顏《注》之意見。館臣雖認為師古注“條理精密,實為獨到”,但後文並沒有正面例證。反而引述杜甫、楊巨源之例,證明唐人多不用顏《注》之說。又云此為“貴遠賤近”之行為,此語疑是館臣遁詞,吾人於此可見四庫館臣對顏氏的隱約批評。館臣此種對顏《注》態度上的變化,最能在提要草稿中反映出來,所言亦更為直接。《總目》“史記”、“漢書”兩條草稿為邵晉涵(字與桐,1743—1796)所撰,[24]今存《南江文鈔》中,其《漢書提要》云:


顏師古《注》,唐人稱為班固忠臣,惜其祇聚諸家舊注而定其折衷,不能旁徵載籍以推廣其義。然後人攷正《漢書》者俱不能出顏氏之範圍,則謂之“忠臣”也亦宜。[25]


與定稿立意不同的是,邵氏之草稿,完全從消極層面論證顏《注》的“忠臣”地位。同樣是“折衷”,邵氏認為顏氏只能從“諸家舊注”中“定其折衷”,完全不能廣徵典籍以為考史之用,注史一無創製。而顏書之所以能夠獲得“忠臣”之美譽,乃後人之考證“不能出顏氏之範圍”,此論之措辭從反面立論,與其說是褒美,毋寧說為批評也。[26]另外,邵氏之言,可反映當時士林對顏《注》之評價。《四庫》提要雖在表面上延續了鄭樵以來的觀點,然已頗有不同,這不得不歸因於清代學者對顏《注》的貶抑。而邵氏所言“不能出顏氏範圍”者,正亦看到了宋以來,顏氏注本為班書唯一注本之現象,眼光頗為銳利。

從以上諸說來看,清代官方仍沿用《新唐書》、鄭樵等傳統觀點,從整體的角度評價顏《注》的價值,讚許顏氏“折衷舊注”之功。即便如此,諸論仍透露出對其注書之不滿,反映當日學者之評價已然影響到官方定評。

清代“漢學”大興,學者多否定顏《注》的地位,至沈欽韓撰《漢書疏證》到達頂峰,沈氏所持言辭最為激烈,其《漢書疏證序》云:“尋覽其注,初笑其淺陋,繼覺其盜竊,終乃顯然識其紕漏,尟有是處,此《漢書疏證》之所由作也。”[27]所謂“笑其淺陋”、“覺其盜竊”、“識其紕漏”、“尟有是處”,皆是負面之辭,評價可謂一無是處。沈序在歷數其書“三可譏”之後,復詈罵顏氏“鄙穢誕妄”、“無足道者”,直指為“謬種”,否定顏《注》至為徹底。時學者多貶低顏書,沈氏之言適足代表學界之風氣。物極必反,當沈氏咒罵顏氏酣暢淋漓之時,與之針鋒相對的意見隨之而來。同治年間,周壽昌明確反對沈欽韓之說,其《漢書注校補序》極力捍衛顏《注》為“班固功臣”的地位,文曰:


叔父曰:“師古注何如?”先君曰:“是所謂班氏忠臣也。微論攟採古贍,即一字悉源經典,靡虛詁臆訓,文顯事覈。俾游於班史者得徑路,洵絕作也。”叔父曰:“聞近有某君著漢史注疏,斥師古庸謬疏妄者何如?”先君曰:“注家誠不無闕失,後學從而勘正,亦讀書應盡事,必尋罅逞辨,詆前耀己,益之毒詈胡為乎?”伯父笑曰:“是荀卿氏所謂陋儒也。雖博胡取,況未必博乎?誠不願子弟輩效之。”先君目壽昌曰:“小子識之。”壽昌曰:“敬諾。”[28]


周壽昌借叔父與父親之對話,回應乾嘉以來否定顏書的學術潮流。首先,周氏藉父親之言肯定了顏《注》“班氏忠臣”之地位。他認為顏書贍詳,一字一句均源於經典,精於訓詁,且“文顯事覈”,更重要的是,顏師古《注》乃學者研讀《漢書》的重要門徑,其在解釋上的權威性不可否認。周氏不僅重申評論顏書,須持全面而公允的態度,更從內容上肯定顏書之價值。其次,周氏藉伯父之言,直指那些對顏《注》“毒詈”之人為“陋儒”,所謂“尋罅逞辨,詆前耀己”者,顯指沈氏。最後,周壽昌以後輩身份“敬諾”父親之教誨,使序之所言,實俱規勸之深意。如果說官本《考證》、《四庫總目》之評論乃是總論其事,帶有目錄之性質,那麼周壽昌之肯定顏《注》,乃是其本身亦欲疏證班書,句句為乾嘉以後貶抑顏氏的學術風氣而發。

周壽昌序言與乾嘉諸儒最大的不同在於,乾嘉學者精於古訓,因而普遍認為《漢書》舊注勝於顏說,且可以通過他們的鉤稽、爬梳與考訂,恢復舊注原貌。當他們發現顏《注》舛誤甚多之時,自認為可取而代之。於是匡正顏《注》之書層出不窮。對於舊注舊說之搜討、整理與疏解亦達到頂峰。值此之時,周氏取相反之態度,承認顏《注》的解釋地位,注家注書誠不無所失,然“後學從而勘正”即可。在方法論上,將自己放在注家的從屬位置。[29]這反映了隨著時代變遷,雙方認知觀念之不同,自周氏而觀之,更是“否定顏《注》”說長期佔據學界後所引起的反動。嘉慶、道光以後,漸有學者重新審視顏《注》之價值,指瑕顏《注》大抵持溫和的態度,這是對乾嘉學者矯枉過正的過激反應的省思,亦是《漢書》之考訂得以延續的關鍵。對於本朝學術之省思,更多的體現在學者在注釋體式等方面肯定顏氏,周中孚(字信之,1768—1831)《鄭堂讀書記》從體式特點的角度反駁邵晉涵說,曰:


師古據服虔、應劭、晉灼、臣瓚、蔡謨五家注本,折衷而潤色之。又添荀悅《漢紀》並崔浩《漢紀音義》及郭璞注《司馬相如傳》,以成書。解釋詳明,條理精密,誠無忝班氏之功臣。……余謂《漢書注》係馬鄭注體,顏本經學通儒,五經義疏,俱經其裁定,故注史亦用漢人家法。而二雲漫以劉宣卿、裴世期體例相詰責,是知一而不知二者也。[30]


周中孚認為,顏師古本“經學通儒”,其注班書“用漢人家法”,側重訓詁與經義,體例與劉昭、裴松之等純以史學注史者不同,要正確評價顏《注》,仍然要回歸“折衷諸說”的傳統定位。朱一新亦從注釋體例入手,為顏師古遭“攘善之譏”作辯護,其《無邪堂答問》云:


問:《史記正義》尚存孔、鄭諸說,顏注《漢書》乃掠為己有,正如《論語集解》明引某氏,《集注》乃多不明引也。異哉!
答:顏引書或明著,釆輯既繁,容有遺漏,非盡有意掠美也。惟用其叔父游秦之說,而不一著其名則非。《論語集注》引宋儒言,無不明著其姓名,惟用前人訓詁,及何氏《集解》處不盡然。蓋……訓詁則博釆眾家,融以己意,悉著之,將不勝瑣屑也。未知其例而率譏之,謬矣![31]


朱氏針對前儒之“道德責難”,一方面承認小顏攘竊《決疑》之失,另一方面又認為顏師古引書多標註姓名,惟收集前人之說甚多,稍有遺漏乃無心之失,尚可原諒。所謂“竊盜”前儒之說者,實不能成立。朱一新藉《論語集注》之例,復從注書體例上進行申說,朱氏認為前人於訓詁者,為避免引證繁瑣,乃“博釆眾家,融以己意”,並非如後人之一一標明也。因此,不可據此而厚誣古人。[32]從周中孚到朱一新,結合周壽昌之論述,在專業內容、學術倫理以及方法論上,逐一回應了否定顏《注》說的質疑。

嘉、道以後,清儒考訂《漢書》的成果既繁,對於周壽昌、朱一新等人而言,如何整理與匯總當朝成果以成新注,成為其研究之重心。正如邵晉涵所認識到的,欲完全通釋《漢書》,仍要在顏《注》的架構中著眼。蕭穆(字敬孚,1835—1904)從注書的現實層面,對此加以論述,其《跋方息翁漢書辯注》曰:


然自小顏《漢書注》之行於世,至宋代劉、宋諸公多有刊誤,足救小顏之失。所稱“孟堅忠臣”,世亦有不盡以為然者。夫古今著述之家,卷帙既過於繁重,必欲意義精當,與古人毫釐無差,天下安有是理?但問大體如何耳。愚以為劉、宋以來,凡有刊誤,皆不足為本書病,與本書相輔而行則善矣。[33]


蕭氏認為世人之所以質疑顏《注》“孟堅忠臣”之說,在於要求注書求其全、求其確,斤斤於細微之考證而不觀古人注書之大體,是以其批評多苛責古人。從實際的角度而言,《漢書》卷帙繁重,顏師古能夠大致通釋完全已然不易。因此,評價顏《注》應秉持全局視角。更進一步,蕭氏認為三劉《刊誤》、宋祁校勘以來[34],凡有補正顏書者,均不能以此病顏《注》,而應該採取“輔而行之”的態度,這與周壽昌“後學從而勘正,亦讀書應盡事”之言若符合節,仍肯定顏《注》的主體地位。蕭穆不僅顧及顏師古注書之現實,亦考慮到重新作注時所能達到的實際程度,其《記惠半農松厓兩先生閱明北監本〈漢書〉》一文甚至回應惠棟之說,文云:


至云“亂《左傳》者杜預,亂《漢書》者顏籀。他日當為兩書刪注,以存古義”,此等論說,皆好為大言、好為僻論。幸其所言未踐,使其用畢生之力能為兩書古注,世果能羣廢杜、顏兩家之書而行惠氏之書乎?[35]


蕭氏對惠棟盡廢兩書《注》而另立新注之言不以為然,蕭穆認為惠氏此意枉顧現實,即便其重新作注欲取顏《注》而代之,恐怕在仍不能盡廢顏書,因為後之考訂者,並不能出顏氏之範圍。與其代之,不如輔書而行。蕭穆之言直接針對惠棟而發,對於清末王先謙撰《漢書補注》,實具指導意義。

清人之“肯定顏《注》”說,泰半集中於書志、提要等官方意見之中,延續鄭樵、馬端臨以來的觀點,從全局的角度評斷顏書之功績。然在時代風氣下,仍呈現對顏《注》不滿的態度。乾嘉以來,“否定顏《注》”之說甚囂塵上,更有詆毀顏書不遺餘力者。學者始重新審視顏《注》之價值,在專業內容、道德倫理及注釋體式等各方面針對前儒之論作出反駁。周壽昌、朱一新等人維護顏師古《漢書注》的主體地位,不僅是學風改易結果,背後更隱藏著如何重新注書的現實意義。要之,清人之“肯定顏《注》”說,其意亦在於“立”。最終,催生出王先謙的《漢書補注》。


四、清代《漢書》研究之歸趨


梁啟超(字卓如,號任公,1873—1929)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言:“清代提倡經學,於是注疏之研究日盛。然愈研究則愈發見其缺點。……以此之故,他們發憤另著新疏,舊注好的便疏舊注,不好的便連注一齊改造。”[36]清儒在經學領域多不滿漢唐舊疏,因此輯引古注舊說以重新疏釋之,其在史部之研究亦然。如前兩節所述,清代學者研治《漢書》,其核心圍繞對顏《注》之定位。乾嘉時期,學者在“否定顏《注》說”的方向下,開始紛紛重視《漢書》舊注之說,並在各個方面輯存古義,一方面,或撰成專書進行全面訓釋,或在札記中對《漢書》有零星的考證,乾嘉學者對《漢書》進行全面整理的專書有二:錢大昭《漢書辨疑》與沈欽韓《漢書疏證》;兩部著作在訓詁、制度、史事、兩漢學術等諸方面考辨顏《注》之失,回歸《漢書》舊注的解釋脈絡。另外,考訂札記如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三史拾遺》、《十駕齋養新錄》,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洪亮吉《四史發伏》、王念孫《讀書雜志》等,其中涉及《漢書》考證的部分,皆依循古注,匡正顏氏。《攷異》釐定史事,《辨證》重古字、史表之辨析,《雜志》專注訓詁,《疏證》則詳考典制,各有側重。[37]

另一方面,清儒廣泛參考先秦兩漢群書以及類書,並積極地鉤稽舊說,形成多樣的輯佚著作,主要有三部:臧庸(字在東,1767——1811)輯蕭該《漢書音義》三卷、楊守敬《漢書二十三家注鈔》以及王仁俊(字捍鄭,1866—1913)《漢書許注義》一卷。[38]由清人之輯佚,可據此窺見當時《漢書》研究趨向之一斑。嘉慶二年(1797)臧庸刻隋蕭該《漢書音義》三卷成,其《跋》曰:


蕭博士《漢書音義》十二卷,見隋唐《志》。小司馬《史記索隱》、章懷太子《後漢書注》嘗徵引之。全書蓋亡於唐末,北宋初,宋景文所據亦不全之冊,故於《楊雄傳》及《敘傳》引用頗多,而他卷僅見。然宋挍《漢書》世不可多得,故即不全之冊,學者亦無由見之。鏞堂讀官板《漢書》用景文挍本,載蕭該《音義》,稱舊注如服虔、應劭、劉德、鄭氏、李奇、鄧展、蘇林、張晏、如醇、孟康、韋昭、晉灼、臣瓚、郭璞,多顏師古《集注》所無者。引經部如劉昌宗《周禮音》,又《尚書音》《儀禮音》《禮記音》;引小學如《三蒼》《埤蒼》《古今字詁》《聲類》《韻集》《通俗文》《字林》《諸詮》《賦音》;引群籍如劉向《別錄》《風俗通·氏姓篇》、《謚法》《春秋說》《五行書》、司馬彪注《莊子》、何承天《纂要》;皆後世已亡之書,誠希覯之典也。[39]


蕭該《漢書音義》見於《隋書·經籍志》,新、舊《唐書·藝文志》,然而不見於顏師古所列二十三家舊注,蓋顏氏並未徵引。司馬貞《史記索隱》與李賢(654—684)《後漢書注》中多存之。蕭書唐末既已亡佚,而北宋宋祁(字子京,998—1061)校本猶有參考。臧氏讀武英殿官本《漢書》,多見《漢書》諸家舊注之說,為顏《注》所無。因此,蕭氏《音義》具有極高的文獻價值,又引諸經群書,多載六朝訓詁、音義之說,臧庸根據官本所引宋祁校本,詳加鉤稽,並增入《史記索隱》與《後漢書注》引蕭氏音訓,分為三卷,以存《音義》之梗概。段玉裁(字若膺,1735—1815)見此頗為欣賞,並且幫助臧氏進行校勘的工作,臧庸曰:“巫山知縣段若膺見此欣賞,助我校正譌誤,可謂善本矣”。乾嘉諸儒研治《漢書》,多引蕭該《音義》,臧氏所輯,雖僅三卷,然於舊注之考訂,意義尤大。[40]

對於類似蕭該《音義》等二十三家舊注以外的《漢書》舊說,清人亦有所關注。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許慎注漢書”條云:“許慎嘗注《漢書》,今不傳。引見顏《注》中者尚多,不知五種中是何種所釆,《敘例》不列其名,不知何故。”[41]《漢書》中嘗有許慎之說數條,然為數甚少,王鳴盛以為許慎曾注《漢書》。後來王仁俊(1866—1913)有所纂輯,題為《漢書許注義》一卷,卷首《提要》云:


《漢書許注義》一卷,後漢許慎撰。隋、唐志不著錄。班氏《敘例》亦未列。王氏鳴盛《十七史商榷》獨以為許君嘗注《漢書》,其見甚卓。惜未成輯本。陶君方琦著《許君年表》,則以為《史記注》。俊謂許君博極群書,想二史必皆有注釋,今惜佚矣。竊據如淳、晉灼、臣瓚、顏籀所引,參以圖經諸書,輯成《許義》一卷,嫥以《說文解字》疏通證明,以存洨長一家之學。間采司農古義,則以許、鄭大恉,本異流同歸也。[42]


王仁俊以為王鳴盛之說“甚卓”,雖然陶方琦(1845—1884)認為此許慎(?58—?147)《注》應為《史記注》,不過王仁俊堅持許慎為《史》、《漢》二書皆作過注。細玩王氏“想二史必皆有注釋,今惜佚矣”之語,對於輯存《漢書》舊注舊說甚為嚮往。在編纂體例上,王仁俊據如淳、晉灼、臣瓚、顏師古所引,並參圖經諸書,以為許《注》一卷。然則,不單僅為蒐集之義,更采《說文》、鄭眾(字仲師,?—83)之說,結合許義而加以參證、有所申發,輯存古義更進一步。[43]此外,嘉慶初年,日本尾張藩刊本《群書治要》回傳中國,其書乃唐太宗貞觀年間所編纂的群書選集,[44]其中有《漢書》六卷,存目二卷,頗得唐時之舊,王念孫撰《漢書雜志》時有用之,以舊本《漢書》證其說。清儒輯存《漢書》古義者迭出,延續至清末,楊守敬撰《漢書古注輯存》,以為舊注“學有本原”,故翻檢《史記三家注》、《水經注》、《文選注》等書,輯考應劭、服虔等十六家古注,存其崖略。[45]諸如此類,清儒輯佚《漢書》古注雖互不為脈絡,但不失為在“否定顏《注》說”思維下的作為。

以上所舉,無論臧庸輯蕭該《漢書音義》、王仁俊纂《漢書許氏義》,抑或是楊守敬編《漢書古注輯存》,所輯舊注大多針對文字訓詁。而清儒在地理、曆算和官制方面,亦復有意識地稽考古注,並極力地加以考辨疏通,俾使注者通於古學,形成體系。錢大昕族子錢坫(字獻之,1744—1806)之言尤可見之,錢坫精於地理,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始斠注《漢書·地理志》[46],其《上王述庵先生書》略云:


《漢書》自韋昭、應劭、蘇林、如淳之徒,注者不下數十家,皆能考證原流。自顏氏出而埽而控之,班氏之學自顏氏而始壞。夫讀經先求文字,繼求詁訓,文字詁訓正,則制度始詳。讀史先考地里,繼考世次,地里、世次定,則事跡乃實。不此之講,而空言無補矣。[47]


錢坫在上文中提到兩個觀點:首先,在《漢書》解釋的脈絡中,他認為《漢書》舊注“皆能考證原流”,這是顏師古《注》所不可及的。而自顏氏注《漢書》以後,“班氏之學始壞”。細索其意,錢氏以《漢書》作為專家之學的一種,並不承認顏《注》的解釋地位,顯然以舊注作為依歸。其次,在史學研究的方面,錢氏提出了研究之步驟,先考地理,復考世次,在二者確定之情況下,方可考徵史事,不蹈入空言治史的弊端。因此,對於錢坫而言,結合訓詁與專門之學,以舊注為基石而兼顧史學考證,方是全面疏解《漢書》之要義。這也是清儒汲汲於輯存古注的原因。

考證專書與輯佚著作之興盛,二者相輔相成,形成了清代《漢書》研究的“述古”的趨向,而此與“否定顏《注》說”互為表裡,息息相關。

嘉道以後,學者普遍反思“否定顏《注》說”之合理性,以為前代諸儒批評過激。學界轉換看待顏《注》的視角,認為輯佚舊說並不能從根本上全面地取代顏《注》,於是,“肯定顏《注》說”之呼聲漸長,承認顏師古注本的價值,考證態度由“匡正”轉為“補正”。全面訓釋《漢書》有周壽昌《漢書注校補》以及王先謙《漢書補注》,二者皆對顏《注》有所肯定與補正。[48]而其餘著作較為零散,多為訂補之作。朱一新《漢書管見》多引清儒的考證成果作為商榷、討論的材料,對乾嘉諸儒之說均有徵引與考辨,至於朱氏己案之說,多在諸說之後申發,其補闕之意甚為明顯。《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云:“朱氏但於有特見者乃添入,非卷卷皆有發明。”[49]這可以說是此一時期著作的普遍特點。對《漢書》具有全局性考辨與校訂的著作尚有劉光蕡(1843—1903)《前漢書校勘札記》、沈家本《漢書瑣言》等。劉氏之書刊於光緒二十三年(1897),名為「校勘札記」,實則以校勘為主。主要以明監本、汲古閣本互校,審其異同,別以《史記》、《通鑑》中異文參校,又多引王念孫之說以為考證,整理前儒之說略加斟酌而已;沈家本《漢書瑣言》為其《諸史瑣言》之一種,成書於光緒四年戊寅(1878),卷末《跋》自云:“每遇疑難,輒申己見,錄為一編,以備他日之參訂。”[50]可知其書為讀書劄記性質,卷中錄錢大昕、王念孫、洪頤煊諸家議論,折衷其說以為參訂。沈書廣採本朝研究成果,每遇疑問時有所發明,亦為補遺整理之著作。

清後期學者發明頗少,對於乾嘉學者遺留下的問題多作訂補與考辨的工作,諸儒開始考慮總結一代的學問,此時“肯定顏《注》說”之出現,不僅是對前期學術風潮的反動,更是當時研究情勢的真實寫照。不過,學者雖然對顏《注》評價有所上升,但針砭其失、補遺其闕,仍是《漢書》研究的主要方向。《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朱氏《管見》云:“是書于師古掩他人之說以為己說,引韋昭、張晏舊注,誠不繆于班書。”[51]此論甚確,朱氏多援引先秦兩漢群書證顏《注》之非;沈書考證多辨析顏《注》與舊注之源,明指顏氏之本於舊注者,如〈高帝紀〉:“常繇咸陽。”顏師古曰:“咸陽,秦所都。”沈氏云:“《史記索隱》引韋昭語同,蓋顏襲之也。顏取舊注,多有揜其名者,茲為別出之。”[52];《地理志》:“任土作貢。”沈氏曰:“此下師古注頗用舊說而掩其名。”[53];《地理志》:“厥田中中。”沈氏云:“師古所引二說,前乃鄭說,後乃王肅說。”[54]沈家本卷末云:“是書與《史記》並多古義、古字,非精通訓詁者不能讀。”[55]於是可見其書之旨趣。

道光二十四年(1844),何若瑤(道光二十一年進士,1841)撰《漢書注攷證》成,其自敘頗可代表時人對顏《注》的看法,何氏云:


顏氏輯眾說以注班書,精核周浹,非膚受可冀。然間有管隙所及,妄以為未安者,筆幟凡數百條。[56]


何若瑤認為顏師古集合漢魏以來眾說以解釋《漢書》,實乃“精核周浹”,其地位不容受到質疑。換言之,何氏高度評價顏《注》,肯定其地位。然而對於顏師古說仍有“未安”者,則執筆加以訂補。何氏之言調和了否定與肯定顏《注》的聲音,代表了清儒在正、反兩種態度的激蕩下,將《漢書》研究不斷向前推進。

以上諸書均偏向於文義疏通與史事考訂,對於班書涉及的天文、律曆、地理等專門之學,清儒亦發揮治學之特長,對顏《注》所闕之處加以補充。諸對於表、志考證之書,依循專門之學的發展脈絡而獨立成書。《古今人表》的考證,梁玉繩有專書《漢書古今人表考》九卷,蔡雲撰《人表考校補》、《續校補》各一卷繼之,翟雲升(1776—1858)亦有《校正古今人表》補之;《律曆志》有王元啟(1714—1768)《漢書律歷志正譌》一卷為之先導,周正權《漢書律曆志補注訂誤》一卷踵繼於後;《食貨志》有劉光蕡《前漢書食貨志注》二卷,專釋其書;〈藝文志〉有姚振宗(1842—1906)《漢書藝文志拾補》六卷,補充宋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的研究;諸《漢書》表、志考訂著作以《地理志》考證最多,錢坫《新斠注地理志集釋》後,徐松(1781—1848)為之補注,成今本十六卷,汪遠孫(1789—1835)有《漢書地理志校本》二卷、楊守敬補校二卷,王紹蘭(1760—1835)有《漢書地理志校注》二卷,吳卓信(1754—1823)撰《漢書地理志補注》一百卷,陳澧(1810—1882)有《漢書地理志水道圖說》七卷,吳承志(1844—1917)繼之,撰《漢書地理志水道圖說補正》二卷,洪頤煊有《漢志水道疏證》四卷等。[57]

清代《漢書》研究的趨向,主要昉自學者對顏《注》的反動。由“否定顏《注》說”而開闢徑路,研究一依古訓舊注為依準,或輯佚顏本以前之注,或以此為基礎匡正顏說。清人發現群書中可資註解班書的資料愈多,其批判顏師古的力度亦愈大;清人考訂《漢書》愈趨深入,其否定顏《注》的傾向愈重。如此,皆反映出清儒對自身學術的信念與期許。然而此一進程並非無止境的,宋以來在顏氏注本為《漢書》唯一注本的條件下,尤其是在舊注均亡佚不存的情況下,對舊說古訓之尋繹與考證有其客觀限制。道、咸以降,學者對《漢書》之考證漸於飽和,清人終究難以脫離宋景祐本以來,業已確定的注本格局,由是而“肯定顏《注》說”興起,清儒終復以顏《注》為基礎,進而訂補《漢書》,最終成《漢書補注》一百卷。綜觀有清一代《漢書》學史,學者在“否定顏《注》說”與“肯定顏《注》說”中擺蕩,促成了顏師古《漢書注》後,第二次對《漢書》書的整理。


五、顏《注》定位升降之再思考


清儒對顏師古《漢書注》評價之爭論,在持續爭吵了一百五十年後,終於隨著王先謙刊刻《漢書補注》一百卷告竣(1900)而塵埃落定。在《前漢補注序例》中,王先謙試圖彌平本朝學者對顏《注》定位之分歧,王氏曰:


顏《注》發明駮正,度越曩哲,非卬人鼻息者也。其中或引舊文,據為己說。……《舊唐書·顏籀傳》:“叔父游秦,撰《漢書決疑》十二卷,為學者所稱,師古注《漢書》,多取其義。”今書中未見。此外注文,間用舊說,皆為證明,以資識別。原其本意,非必掩襲前賢,或因己說冥符,不復割捨,尚非巨累。至游秦行輩文學,巋然在前,盜實遺名,有慙德矣。[58]


王先謙首先肯定了顏師古《注》的價值,認為顏《注》“度越曩哲,非卬人鼻息者也”。不僅承認其董理舊注之功,更有所去取,成績實超越前人。同時,亦揭示顏氏攘取舊注之短,認為雖注文間用舊說,不必一一證明,然其取用叔父之書而不著一字,確有“慙德”。王氏之論,對於肯定、否定兩造之說折其衷,無疑成為百年論爭之結論。然站在今人之視角,抽離具體的歷史語境,吾人於論爭所涉及到的如學術流變、考證觀念、研究範式等諸問題,當可有更深刻之省思。

首先,清儒之貶損顏《注》,受到了時代風尚之影響。清代“漢學”大興,學者咸思考證,治學多關注文字、音韻、訓詁等小學問題。《漢書》文辭古奧,又多古字古言,非深通漢儒古訓者不能明之。又與五經相關,必然引起乾嘉學者極大之關注。錢大昕曾在《十駕齋養新錄》中指出,《漢書·霍去病傳》“為票姚校尉”之“票姚”二字,杜甫詩均取舊注服虔“飄搖”之音,而不從顏《注》讀為去聲,是精於小學之舉。[59]如錢氏所舉之例,只有在訓詁之研究不斷深入的前提下,方可呈現顏《注》之誤,這正是時代發展、學術精進之表徵。清儒在否定顏《注》價值之同時,積極致力於考訂《漢書》,成果斐然。據筆者統計,僅《清史稿·藝文志》所列74種前四史研究專書,關於《漢書》者就有28種,佔37.8%,居四史之冠。[60]而成於清人之手的四史集解,又以王先謙《漢書補注》為最優。如果說顏師古《漢書注》終結了漢魏六朝紛亂的注釋局面,集舊注之大成,那麼,王先謙《補注》亦總結了宋以來至清,學者的所有成果。可以說,清儒全盤否定顏書,正是其重新整理班書之重要推動力。然而,清人指瑕顏氏攘竊舊注,實忽視了時代因素,以後人之規範繩準前人,頗被苛責之譏。在學者自信能超越顏《注》的心理下,任何的道德與專業檢視,都會自動放大,於是出現了沈欽韓“鄙穢誕妄”、“謬種”等偏激言論。嘉、道以後,肯定說之興起,未嘗不是對先前“責之過切”之反動。

其次,清儒對顏《注》評價之歧出,亦是研究範式改易的結果。學者對於《漢書》及顏《注》之考訂,屬於史學研究範疇。清儒對正史的考證,實有具體的價值觀與方法論,《漢書》之研究受其規範與制約。清人攷史,多重典制、惡議論,崇尚“徵實”之考證風格。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序》述其要云:“讀史不必以議論求法戒,而但當考其典制之實;不必以褒貶為與奪,而但當考其事蹟之實。”[61]王氏認為史學研究重在考察“典制”與“事跡”,不容有主觀的議論與判斷,此言頗能代表乾嘉學者治史的一般觀念。錢塘(字學淵,1735—1790)又在《兩漢書辨疑跋》中,具體提出了考訂班書的方法,文曰:


兩漢之書,不通訓詁,則文字之叚借不明;不熟悉其典章,則掌故之沿革不備;不能徧得其遺碑斷刻之文詞,則一人之歷官行事,固有不得其詳者矣。而星厤器數之術,圖讖緯侯之書,又儒者所謂隱僻迂怪、不足道者。實皆兩漢之絕學,後之人不能以意通之者也。[62]


錢氏認為治兩《漢書》最難,需要從四個面向加以考察。首先是“通訓詁”,明文字之假借,以得文句之正詁;其次是熟悉典章制度,明悉政治、掌故之沿革;第三,徧得遺碑斷刻等金石材料,以攷證史事之始末詳略;第四,博考群書,以掌握“星曆器數”、“圖讖緯侯”等兩漢絕學。要之,盡量收集並利用可考之出土與傳世文獻,考證兩漢歷史之全貌。錢塘所言,實俱較高要求,以此衡量顏師古《注》,自然反映出其在訓詁及考史方面之不足。然而,從研究範式改易的角度看清儒評價顏《注》之爭議,吾人可以發現,正反雙方身處之立論背景並不相同。持否定說者,論述多立基於清代史學考證的範式,有撰述新注之企圖心,寓“立”於“破;持肯定說者,則多回到顏師古作注時的時空背景,在俱“了解之同情”的背景下,期補正顏說於完足。在此狀態下,雙方對顏《注》之評論皆顯片面,雙方亦無實質的對話,論爭難以得出結論。

第三,清儒對顏《注》為“班固功臣”說認同之消長,形塑了清代《漢書》學的歷史樣貌。而清儒的部分考證,在“實事求是”的大纛下,反而受到了歷史的局限。清代否定顏《注》之價值者,多持“舊說優於顏說”、“顏《注》出而諸說皆亡”之邏輯,由此激發了學者競相輯佚舊注的行為,如臧庸輯蕭該《漢書音義》、王仁峻編《漢書許慎注》等皆然。然諸書優劣參半,例如許慎(字叔重,58?—149)未嘗注釋班書,舊注中所引,均《說文》之說。輯者雖肆力整理,但未必皆有功於《漢書》。又如,學者考訂班書初多傾向舊注,然當其轉向顏《注》時,考證結果亦復不同。如此,造成《漢書補注》多存兩歧見解,而未有明確定論的現象。後人多視《漢書補注》為資料彙編,正反映出清代《漢書》學研究在兩派中拉鋸的幽微現實。從清儒的考證心態而言,所謂“班固功臣”論爭的緣起,從立論之始便隱然帶有主觀色彩。兩《唐書》對顏師古《漢書注》均有評價,《舊唐書》曰:“時承乾在東宮,命師古注班固《漢書》,解釋詳明,深為學者所重。”[63]“班固功臣”之譽不載舊書。《新唐書》編修者歐陽脩(1007—1072)、宋祁(998—1061)等均為宋人,則“功臣”之說起於宋人無疑矣。然則若論清儒爭辯之起因,恐怕未嘗沒有“尊漢抑宋”之身份認同。[64]

第四,清儒關注顏《注》,正反雙方為之爭辯,顏《注》在論爭過程中得到反復的考辨與仔細的檢視,最終,撰成《漢書補注》。此一進程與清人以“述古”發端,進而結撰群經新疏之過程若符合節。楊樹達《葵園先生著作述所聞》述其事,以為《補注》之作,乃循道光間劉寶楠(字楚楨,1791—1855)、劉文淇(字孟瞻,1789—1854)等人相約分撰“新疏”故事[65],其云:


十餘年前,余由北平暑期歸省,晤見黃麓森先生山,因叩問葵園先生著述事,黃先生見告云:葵園師之著《漢書》,亦如劉寶楠諸君撰新經疏故事,本與友數人,約定分撰“四史補注”,師任《漢書》,湘潭王理安先生啟原任《三國志》,尚有分任《史記》、《後漢書》二人,其人為誰,今忘之矣。後來理安先生《三國志》草就稿本甚多,未能付刻。而任《史記》及《後漢》者,乃未能成書,獨師任《漢書》成後付刊。師晚年因任撰《後漢》者既未成,又為《集解》云。黃先生之言如此,今記之,亦書林掌故也。[66]


依黃山之言,王先謙著《漢書補注》之動機,亦如二劉等人撰作新疏之事。王氏分任《漢書》,王啟原任《三國志》,《史記》與《後漢書》之分任者黃山已忘。四史之中,只有王先謙《漢書補注》刻成刊布。二劉諸君分撰十三經新疏,均是不滿唐人舊疏,遂思新解以為圭臬。王氏既“如劉寶楠諸君撰新經疏故事”,則其意亦有病顏師古《漢書注》,並欲蒐集唐以來與《漢書》之義有關而有資考訂者,彙集本朝考證成果,斟酌去取,全面地疏釋班書。梁啟超認為清儒在經學方面的總成績,正在於結撰諸經新疏,其曰:


清學自當以經學為中堅,其最有功於經學者,則諸經殆皆有新疏也。……此諸新疏者,類皆擷取一代經說之菁華,加以別擇結撰,殆可謂集大成。[67]


以梁氏之言,諸經新疏均集一代經說之精華而成。孫詒讓(字仲容,1848—1908)在《劉恭甫墓表》中回顧本朝諸儒為群經撰述新疏之情況,將新疏分為三類:第一類以惠棟《周易述》、江聲(字鯨濤,1721—1799)《尚書集注音疏》為代表,博考先秦兩漢之古說古訓,以之為注並疏解之;第二類以孫星衍(字伯淵,1753—1818)《尚書今古文注疏》為代表,蒐集舊注,並兼採古說而注之疏之,不專守一家;第三類以焦循(字理堂,1763—1820)《孟子正義》、胡培翬(字載屏,1782—1849)《儀禮正義》等為代表,根據完整之舊注,而重新作疏。三類新疏雖間有不同,然其“考證詳贍而‘義證宏通’的治學風格,實歸趨一致。”[68]清儒撰述新疏,乃全面地整理歷代學者之說,薈萃當朝成果,此一過程自經部擴展至史、子、集三部。王先謙撰《補注》亦循二劉等人分撰新疏故事,此中之學術意味不言而喻。清人研治《漢書》,躋身此一脈絡之中。要之,清儒對顏《注》之反復考辨與論證,亦帶有重新檢視與總結學術史之雙重意味。

第五,以學術變遷之角度觀之,清儒對顏《注》評價之升降,反映出學者考證《漢書》時所持的不同態度,此正是《漢書》學史之縮影。方其否定顏書價值之時,匡正顏說不遺餘力,考證態度頗為嚴厲;其復肯定顏《注》地位,則考證亦轉向溫和。清儒對顏《注》評價之升降,投射出《漢書》考證的兩種不同態度。從“長時段”的視角觀察,《漢書》學史之發展,始終在此二者間來回擺蕩。漢魏六朝至唐,學者注釋《漢書》不絕如縷,班書研究至為興盛;唐初,顏師古《注》終結了六朝《漢書》研究之局面,唐至清初的千年間,研究復歸於沉寂;清儒崇尚經學,在學術研究上亦尊崇繁縟,《漢書》學繼興。六朝至唐、唐至清初,有清一代,《漢書》之研究在三個階段中興盛交替,均是學風變遷的結果,吾人將清儒研治《漢書》之進程放置在此一宏觀的歷史變化之中,則清儒對顏《注》之爭論亦非偶然。

民國以來,學者重視《史記》過於《漢書》,似乎又回到了《漢書》學沉寂的時代。吾人於今重新回顧歷史,對於清儒評價顏《注》之爭論,實可站在更高的角度加以觀照。[69]清儒在此論爭中的種種意見與行為,背後莫不反映出其時代背景與自身立場,吾人須從多個維度探繹學術研究的認識論與方法論,方可對此一綿延有清一代的爭論作一全方位的了解,並由此省思學術史的發展歷程。


【後記】本文初稿成於八年前之2015年,其後雖經兩次修改,但彼時文筆與功力稚嫩,如今視之並不滿意。不過,當初只能描述清代《漢書》學研究的大致脈絡,而今則可初步解決清儒詆小顏“剿襲舊說”的爭議,解決之文詳見《中古〈漢書〉注釋之承繼與統合——從“河北”到“江南”的歷史譜系析論》(《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二十六輯)等諸篇六朝《漢書》研究專題,敬請前輩、方家批評。


注释:
[1] [清]王先謙《王先謙自訂年譜》,《葵園四種》,嶽麓書社,1986年,頁765-767。
[2] [宋]歐陽脩等《新唐書》卷一百九十八,中華書局,1975年,頁5642。

[3] [清]惠棟:家藏明北監本《前漢書》題識,《“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題跋真跡》, “國立中央圖書館”特藏組,1982年,第一冊,頁318。

[4]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七,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頁46。

[5] 《舊唐書·顏師古傳》云:“師古叔父游秦,……撰《漢書決疑》十二卷,為學者所稱,後師古注《漢書》,亦多取其義耳。」([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中華書局,1975年,第8冊,頁2596)史傳載顏師古“取”《漢書決疑》之義,然並未指責小顏“攘竊”,清儒根據“亦多取其義”,即認為顏師古盜竊其叔父顏游秦之說,則有其主觀傾向。

[6] 自《舊唐書》提及此事,清代學者莫不以此為譏,如洪亮吉(字君直,1746—1809)在臧庸(字在東,1767—1811)《刻漢書音義序》後批語云:“小顏注《漢書》,其音義精者皆係舊注,而攘為己有。賴有《史記集解》、《正義》等在,可以搜其根柢。然不知者,猶以為班氏功臣,真瞽說也。”([清]臧庸:《拜經堂文集》卷二,《續修四庫全書》第1491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524。)又如清末楊守敬(字惺吾,1839—1915)《〈漢書古注輯存〉序》云:“尤可怪者,顏遊秦為師古叔父,所撰《漢書決疑》十二卷,《舊唐書》贊其為學者所稱。又言師古注《漢書》,多取其義。此必史臣親見大顏書,故著為是說。今據《索隱》所引遊秦十餘條校師古《注》,或鈔變其辭,或直錄其文,無一自下己意者。乃師古《序例》並不存其名,其為浮薄,可勝歎哉!”(《晦明軒稿》,《楊守敬集》第五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頁1177。)《漢書》舊說多經《史記索隱》、《史記正義》等書轉引,故顏氏所掩舊注一目瞭然。清儒於是以為其心可議矣。

[7] 據顏師古《漢書敘例》所載,自東漢至初唐,《漢書》注釋有其主要的傳承脈絡,即以晉灼、臣瓚、蔡謨相承之《集注》作為《漢書》注本之核心,網羅服虔、應劭、伏儼、劉德、鄭氏、李斐、李奇、鄧展、文穎、張揖、蘇林、張晏、如淳、孟康、項昭、韋昭、劉寶等十七家舊說,並晉、瓚、蔡三家共二十家,顏師古在蔡謨注本的基礎上,復加荀悅、崔浩、郭璞三家,總計二十三家舊說,此乃狹義之《漢書》舊注;根據《隋書·經籍志》及兩《唐書》記載的、顏氏《敘例》以外的《漢書》注本,與前稱二十三家舊說合之者,乃廣義之《漢書》舊注。另可參今人之考證:張儐生《漢書著述目錄攷》(收《女師大學術季刊》第二卷第二期,1931年)、楊明照《漢書顏注發覆》(收《學不已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管雄《唐以前諸家〈漢書注〉考》(收《三思齋文集》,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等文,諸文對顏氏“攘竊”之說亦有討論。

[8] [清]沈欽韓:《幼學堂文集》卷六,《清代詩文集彙編》第514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頁366—367。

[9] 洪頤煊(字旌賢,1765—1837)《讀書叢錄》卷十九“漢書集注”條云:“顏師古《漢書集注》多掩他人之說以為己說,頤煊以《史[記]索隱》證之,……如此之多。”(卷十九,《續修四庫全書》第1157冊,頁三下);沈家本(字子淳,1840—1913)《諸史瑣言》亦言:“顏《漢書注》用舊說往往襲其語而掩其名,即瓚說可見矣。……孔穎達與師古同時,目睹舊注,知其為臣瓚而引之。師古攘為己有,此類非一。”(卷四,《續修四庫全書》第451冊,頁二下。)可以說,對顏氏攘竊舊注之觀點,清代學者頗為一致,而此一觀點時至清末亦未曾改變。

[10] [清]李慈銘《越縵堂日記》,第五冊,廣陵書社,2004年,頁3162。

[11] 顏師古注《漢書》多有不通訓詁之處,清人多有釐正。如《李廣傳》:“上使中貴人從廣勒習兵擊匈奴,中貴人者將數十騎從,見匈奴三人,與戰。”小顏以“從”為隨,讀才用反。(卷五十四,頁3936,以下舉例,正文及顏《注》皆用《漢書補注》卷次頁碼,各家之說則從其書之出處)王鳴盛以顏說為非,引《禮記》及《經典釋文》等證,以“從”為“放縱(《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五,頁177)。又如《敘傳下》:“萬石溫溫,幼寤聖君。”顏氏以“寤”為感寤(卷一百下,頁6285),宋翔鳳(字虞庭,1777—1860)駁顏說,引《爾雅》、毛《傳》、《列女傳》、《說文》等中訓詁,以寤為遇也。(《過庭錄》卷十二,咸豐浮谿精舍刻本,頁二下-三上。)再如《衛青傳》“「護軍都尉公孫敖三從大將軍擊匈奴,常護軍傳校獲玉。”顏師古以“校”為營壘。(卷五十五,頁3986)錢大昕引《釋名》、李善《注》,以校為旙。(《三史拾遺》卷三,頁143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正小顏之失。在乾嘉學者的普遍觀念中,顏師古乃一無學無識之人,對此,清儒有相當程度之體認,在清人的札記及考證中在在可以見到對顏師古本人的批評。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七“郅都”條云:“師古去取多失當。”(卷二十七,頁192) 又,卷二十八“古音”條:“師古全不通古音,不能枚舉。”(卷二十八,頁195)“史記多俗字漢書多古字”條復云:“師古雖不通小學,然陋不至此。”(卷二十八,頁199)均言顏氏不通聲韻、訓詁之學;臧庸《拜經日記》卷五“臣瓚”條:“顏師古一無學識人耳。” 言顏氏無學識;臧琳(字玉琳,1650—1713)《經義雜記》卷七“袀服振振”條:“顏氏每遇舊注與己合者,即沒其姓氏,襲為己有,故能於杜《注》孔《疏》外別立一解也。”(卷七,武進臧氏拜經堂雕本,頁十一上) 議論多以為顏氏不通小學,且襲用舊注。

[12] [清]沈欽韓《漢書疏證》卷一,浙江書局本,頁一上。

[13] [清]沈欽韓《幼學堂文集》卷六,頁367。

[14] 顏師古《注》於制度、風俗、金石、曆法等專門之學有所欠缺,故《律曆志》、《地理志》小顏多所不注,注者其失亦多。如《律曆志》“驚蟄(今日雨水)”、“雨水(今日驚蟄)”條顏氏未注,錢大昭引《淮南子》、《月令》鄭注、孔疏以為解釋,蓋曆法不同,名稱亦不同也。(《漢書辨疑》卷十二,銅熨斗齋叢書本,頁五下);又如《竇嬰傳》:“上察宗室諸竇無如嬰賢,召入見。”顏氏以“宗室”為“帝之同姓親”也(卷五十二,頁3850),沈欽韓引《禮記》、《左傳》、《戰國策》等書,以為漢初言“宗室”者,同姓與外姓之親皆適用,論證詳明。(《漢書疏證》卷二十八,頁四十一下)

[15] [清]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二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頁398。

[16] [清]楊守敬:《晦明軒稿》,頁1177。

[17] 對於清人而言,顏師古注本不再是《漢書》唯一注本,在此之前更有注釋完善的古本,因舊注之全帙不可盡得,於是可憑藉在群書中稽考舊說、辨明古訓以恢復古本原貌。清儒突破了顏《注》一元的觀念,其自然會在研究上採取更加積極的行為。

[18] 鄭樵之後,馬端臨(字貴輿,1254—1323)《文獻通考》承其說,仍以顏師古《注》為“班固功臣”。經過《通志》、《文獻通考》二書之評鑑“功臣”之說遂成定評。

[19] [宋]鄭樵著,王叔民整理《通志二十略》,中華書局,1995年,頁1467。

[20] 以鄭氏而言,顏師古精於訓詁。《通志》中此文為評價杜預《左傳注》與顏氏《漢書注》而發,關注核心正在訓詁。因此,清儒於訓詁方面極力否定顏《注》者,皆有與鄭說針鋒相對之意。

[21] [清]齊召南等《前漢書考證》卷首,《漢書研究文獻輯刊》第八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頁3。

[22] 齊召南在官本《考證》跋語中云:“(臣照)等既然與諸臣遍蒐館閣所藏書數十種及本朝李光地、何焯所校再三讎對,積歲彌時,凡監本脫漏,並據慶元舊本補缺訂譌,正其舛謬,以付開雕,稍還古人之舊。(臣召南)復奉勅編為考證,謹採先儒論說關於是書,足以暢顏《注》所發明,刊三劉所未及者。條錄以附於每卷云。”(前漢書考證》,頁二。)齊氏所言“還古人之舊”者,還宋本之舊也。而齊語亦揭示《考證》之目的,意在“足以暢顏《注》所發明,刊三劉所未及者”,表明其所校勘者,仍在顏師古注本的框架之中。

[23] [清]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五,史部正史類一,中華書局,1965年,頁400。

[24]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同一條目,並非僅委任於一人撰寫,乃委任多人而綜合各條所得。見[清]翁方綱撰,吳格、樂怡點校《四庫提要分撰稿》]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年。

[25] [清]邵晉涵《南江文鈔》卷十二,《續修四庫全書》第1463冊,頁二十四。

[26] 定稿與草稿在批評顏《注》的內容上各有側重,定稿重訓詁,而草稿重考史。

[27] [清]沈欽韓《幼學堂文稿》卷六,頁一上。

[28] 周壽昌《漢書注校補·自序》卷首,清光緒十年思益堂本,頁二上。

[29] 這並非不再匡正顏《注》,而是承認注書之現實。

[30] [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十五,《叢書集成續編》第7冊,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年,頁七下—八上。

[31] [清]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三,中華書局,2002年,頁127。

[32] 清中後期,逐漸有人開始為顏師古“攘竊舊注之行為翻案,蕭穆《跋顏師古漢書注》,認為顏《注》乃奉詔所作,其注書之水平實在顏遊秦之上。顏《注》中所謂竊取《決疑》之說者,諒小顏無大顏書亦可為之,而小顏之書體大思精,折衷前人之說而復參以己意,於例不細為區別。(《敬孚類藁》卷五,頁十上)言辭中甚為袒護顏師古,亦是學者對此事另一層面的反思。

[33] [清]蕭穆《敬孚類藳》卷五,頁十下。

[34] 宋以來,對《漢書》之校勘、考訂,以北宋劉敞(字原父,1019—1068)、劉攽(字貢父,1022—1088)、劉奉世(字仲馮,1041—1113)《兩漢刊誤》,南宋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以及宋祁之校勘為最著名。

[35] [清]蕭穆《敬孚類藳》卷八,頁五十。

[36] 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東方出版社,2004年,頁217-218。

[37] 對於專書之介紹與評析,內容繁多,非本文所能涵蓋,詳參拙作《清代「漢學」與〈漢書〉學——以顏〈注〉的匡正與訂補為中心》,臺灣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16年7月,第四章《“〈漢書〉用古注”之實踐與發展》,頁138-223。

[38] 以嚴格意義而言,王仁俊與楊守敬均於民國初年去世,並非清人,然其書大致成於清末,從學術發展的脈絡的角度,本文將其歸入清代。

[39] [隋]蕭該著,[清]臧庸輯:《漢書音義》,《漢書研究文獻輯刊》第9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卷末。

[40] 清儒常以蕭該《音義》之說正顏《注》之誤,如《儒林傳》:“魯伯授太山毛莫如少路、瑯邪邴丹曼容,著清名。”顏師古以為此人“姓毛,明莫如,字少路”。(卷八十八,頁5426)錢大昭《辨疑》曰:“蕭該《漢書音義》云:‘該案:《風俗通·姓氏篇》:“渾屯氏,太昊之良佐。漢有屯莫如,為常山太守。”又有毛姓云:“毛伯,文王之子也,見《左傳》。漢有毛樗之為壽張令。”案:此莫如非姓毛,乃應作“屯”字,音徒本反。今人相承呼為毛,忽聞為屯,驚怪者多。毛、屯相似,容是傳寫誤矣。應劭解《漢書》,世人皆用,何為在《風俗通》而不信?’據此,則顏《注》非矣。小顏采集《漢書》家,獨未見蕭該《音義》,故有此失。」(卷二十,頁八下)蕭該《音義》引《風俗通》說,以為此人姓屯,“毛”為傳寫之誤,其說信而有徵。確乎臧庸所言“多諸家舊注之說,為顏《注》所無”,在解釋上有優越性。而錢大昭直指顏師古之失,由於未採舊注之說。

[41]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七,頁47。

[42] [清]王仁俊:《漢書許注義》卷首提要,《漢書研究文獻輯刊》第5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

[43] 王仁俊結合《說文解字》、鄭眾舊說以解《漢書》之解釋方法,雖相較單純地輯佚許慎之說,有所加工,然而此亦因許說所存甚少,需要補充、旁采他說以為完足的解釋。又,觀王氏“據如淳、晉灼、臣瓚、顏籀所引”之語,其實許慎之說已載舊注之中,此處特離析舊注以為《許義》一卷,在舊注之辨析中更近一步,不僅分辨舊注與顏《注》之區別,更分別諸家之說,這是存古義過程中必然發展的現象,可見清儒對述古始終抱持極大的熱情與興趣。

[44] 關於《群書治要》之情況與文獻價值,詳參張蓓蓓:《略論中古子籍的整理——從嚴可均的工作談起》,《漢學研究》第32卷第1期;[韓]金光一《群書治要研究》,復旦大學博士論文,2010年5月。

[45] 楊守敬《晦明軒稿》,頁1177。

[46] 錢坫《新斠注漢書地里志自序》云:“始於乾隆四十三年戊戌之歲,以五十七年壬子之歲汗青始竟。”(《新斠注漢書地里志》,卷首)蓋書始於乾隆四十三年也。又,錢氏《上王述庵先生書》云:“漢陰一缺,處深山之中,又乏明師益友執經問業之處。鎮日寂寞坐,篋中惟有《漢書》一本,亦別無他書互斠。自去夏至今,惟專注十表,業已寫定成冊,尚俟進謁時附呈鈞定。”([清]王昶編:《湖海文傳》,卷四十二,頁十九下;據陳鴻森《錢坫年譜》轉引,《中國經學》第九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126。)

[47] [清]錢坫《上王述庵先生書》,《錢坫遺文小集》,轉引自陳鴻森《錢坫年譜》,頁128。

[48] 《漢書·武帝紀》:“秋,閉門大搜。”臣瓚以為搜索踰侈者也,顏師古曰:“時巫蠱未起,瓚說是也。踰侈者,踰法度而奢侈也。”(《補注》卷六,頁294)周壽昌引《江充傳》、《淮南子》高誘注、《月令》及《史記·李斯傳》、《商鞅傳》等,贊同臣瓚說,並以為“顏說最確”(卷三,頁436);《東方朔傳》:“後乃私置更衣。”顏師古曰:“為休息易衣之處,亦置宮人。”(卷六十五,頁4512)周壽昌雖認為小顏誤,所謂“更衣”者,乃今之廁所。《校補》雖不同意顏說,然仍指明小顏之說本於晉灼舊說(《校補》卷四十二,頁九),對於乾嘉諸儒動輒指責顏《注》大謬的態度,《校補》態度實為溫和;又如《禮樂志》:“陪臣管仲、季氏之屬,三歸雍徹,八佾舞庭。”顏師古曰:“三歸,取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故曰三歸。蓋謂管仲耳。”(卷二十二,頁1465)王先謙以為顏說本包咸(前7—65)義,並引《韓非》、《說苑》、《戰國策》等書證之。《武五子傳》:“陛下不省察,深過太子。”顏師古曰:“以太子為罪過而深責之。”(卷六十三,頁4379)《補注》引《淮南子》、《呂氏春秋》等書注,以為“過”有“責”義,補正顏說。王先謙《補注》、周壽昌《校補》雖有釐正顏說之處,然並未深責顏氏,於上四例中可見其大概。

[49] 《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23冊,齊魯書社,1996年,頁556。

[50] [清]沈家本《漢書瑣言》,瑣言八,頁十六上。

[51] 《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第23冊,頁556。

[52] [清]沈家本《漢書瑣言》,瑣言四,頁三上。

[53] [清]沈家本《漢書瑣言》,瑣言六,頁十上。

[54] [清]沈家本《漢書瑣言》,瑣言六,頁十上。

[55] [清]沈家本《漢書瑣言》,瑣言八,頁十六上。

[56] [清]何若瑤《漢書注攷證》卷首,《兩漢書文獻考訂彙編》,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頁一下。

[57] 《清史稿·藝文志》載清人有關《漢書》之著作如右:“《漢書辨疑》二十二卷(錢大昭撰)、《漢書拾遺》一卷(劉台拱撰)、《漢書疏證》三十六卷(沈欽韓撰)、《漢書注校補》五十六卷(周壽昌撰)、《漢書管見》四卷(朱一新撰)、《漢書補注》一百卷(王先謙撰)、《漢初年月日表》一卷(姚文田撰)、《漢書律曆志正譌》二卷(王元啟撰)、《漢書地理志稽疑》六卷(全祖望撰)、《漢書地理志補注》一百三卷(吳卓信撰)、《新斠注漢書地理志》十六卷(錢坫撰)、《漢書地理志校注》二卷(王紹蘭撰)、《漢書地理志校本》二卷(汪遠孫撰)、《漢書水道疏證》四卷(洪頤煊撰)、《漢書地理志水道圖說》七卷(陳澧撰)、《漢志釋地略漢志志疑》一卷(汪士鐸撰)、《漢書地理志集釋》十四卷、《西域傳補注》二卷(徐松撰)、《漢西域圖考》七卷(李光廷撰)、《漢書古今人表考》九卷(梁玉繩撰)、《人表考校補》一卷、《續補》一卷(蔡雲撰)、《漢書正誤》四卷(王峻撰)、《漢書刊誤》一卷(石韞玉撰)、《漢書注考證》一卷(何若瑤撰)、《兩漢朔閏表》二卷、附《漢太初以前朔閏表》一卷(張其 撰)、《兩漢舉正》五卷(陳景雲撰)。”(卷一百四十六,中華書局,1976年,頁1267-1269)雖然《清史稿》之統計並不完全,然亦能反映清代《漢書》研究的大致面貌。

[58] [清]王先謙《漢書補注》,卷首,頁2。

[59]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四,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年,頁70。

[60] 趙爾巽等《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六,頁1267-1269。

[61] [清]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首,頁1。引文論述甚簡,王鳴盛又有大段文字論述其史學意見,詳參〈序〉全文。

[62] 錢塘跋語見[清]錢大昭:《漢書辨疑》卷末,頁一—二。

[63] [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七十三,中華書局,1975年,頁2595。

[64] 宋、明之史學研究側重史論,多從文章史法、褒貶義例的角度論史。清儒治史多考辨典制與史事,崇尚“徵實”之風,對宋人治史多有嘲諷,盧文弨《錢晦之後漢書補表序》曰:“(宋儒)略識興亡之大綱,用人行政之得失而已。自謂括其要矣,其他典章制度因革損益之樊然具列者,率無暇留意。……其病皆由於譾譾拘拘,不能廣搜博攷以求其左證,而且專己自用,不師古人,……宜此而謂之為粗,其又奚辭?”(《抱經堂文集》卷四,中華書局,1990年,頁42)盧氏譏諷宋人不遺餘力,乃其中典型。

[65] 清代“漢學”大興,諸儒治經,紛紛輯存古義以撰新疏,乾隆十四年(1749),惠棟撰《周易述》啟其端,弟子江聲踵接其後,為《尚書集注音疏》十三卷;乾隆四十年(1775),邵晉涵作《爾雅正義》二十卷,嘉、道間,孫星衍作《尚書今古文注疏》、焦循撰《孟子正義》,俱為學風流衍所致,學者咸思為群經作疏。道光八年戊子(1828)秋,劉文淇。梅植之、包慎言、劉興恩、陳立等六人,相約各治一經,分撰新疏。陳立《劉楚楨先生論語正義序》對此所述甚詳:“道光戊子秋,立隨劉孟瞻、梅蘊生兩師,劉楚楨、包孟開兩先生,赴鄉間。孟瞻師、楚楨先生病《十三經》舊疏多蹖駁,欲仿江氏、孫氏《尚書》,邵氏、郝氏《爾雅》,焦氏《孟子》,別作疏義。孟瞻師任《左氏傳》,楚楨先生任《論語》,而以《公羊》屬立。”([清]陳立:《句溪雜著》卷六,《續修四庫全書》第176冊,頁十一上)此事劉恭冕《論語正義敘》亦載之。清儒因不滿唐人《十三經》舊疏,因思作新疏以救其病,此為清代學術史之佳話也。

[66] 湖南文獻委員會《湖南文獻彙編》第一輯,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頁329。

[67]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臺灣商務印書館,1985年,頁81-82。

[68] [清]孫詒讓《籀庼述林》,中華書局,2010年,頁499-500。並參張師素卿《清代漢學與左傳學》第五章,里仁書局,2007年,頁248-251。

[69] 清儒研治《漢書》,考辨徧及群籍,然限於傳世文獻,而未及敦煌文獻與域外文獻。今已發現之敦煌《漢書》殘卷即有十件,更有中古時期流傳至日本的殘卷,為吾人了解顏師古注本及其以前之注本形態提供了豐富的材料。有這些文獻可以蠡探《漢書》在蔡謨本至顏師古本的轉換過程中的相關情況,對於吾人更好的評價清人考訂《漢書》的觀念與進程,有所助益。有關敦煌及域外《漢書》殘卷之研究詳參王重民:《敦煌古籍敘錄》,中華書局,1979年);黃永武主編:《敦煌古籍敘錄新編》,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日]堀毅《〈漢書·刑法志〉考證》,收入氏著《秦漢法制史論攷》,法律出版社,1988年;榮新江《德國“吐魯番收集品”中的漢文典籍與文書》,收入《華學》第三輯,紫禁城出版社,1998年;王繼如《〈漢書·刑法志〉校注》,收氏著《敦煌問學論稿》,甘肅文化出版社,1999年;張弓主編《敦煌典籍與唐五代歷史文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江學旺《敦煌寫本正史輯校》,浙江大學博士後報告,2003年;余欣《中古異相:寫本時代的學術、信仰與社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作者简介】
陆骏元,文学博士,研究方向:《史记》《汉书》研究、清代学术史、《左传》注疏学、石经学。

相关链接:
陸駿元丨“《漢書》學者”與其授讀——六朝《漢書》異文與歷史文本研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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