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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管换装

2017-09-20 栾宇 林晓泉 大城管


 

9月19日下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柳州市人民广场举行了执法服装换装仪式。


柳州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目前,柳州市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


 

来自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各城区(新区)及三江县的600名城管执法队员参加了换装仪式,其中包括部分城市管理协管队员,他们的制服在臂章和编号上与城管执法队员有所区别。


 

柳州市副市长旷青春出席换装仪式并讲话。旷青春要求全市城管执法人员以换装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做到“换装换思想、换装换干劲、换装换形象、换装换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主动作为,继续做好各项城管执法工作和改革工作,把城市形象当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把执法工作当作自己的家事一样尽心尽力,助力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广西的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经验。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唐作斌表示,柳州城管将以法治城管、智慧城管、阳光城管、文明城管、民生城管为目标,结合柳州市作为自治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城市的实际,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换装仪式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受赠了企业提供的50台电动汽车。据了解,这种电动汽车将由交警部门配发绿色的正式号牌上路执行巡查工作。





在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片区座谈会(贵阳)上,柳州市汇报了他们的做法。


2016年9月21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目前,柳州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柳州市城管执法局以在住建领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理顺执法体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和重点,开展各项改革工作。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各区县涉及城市管理的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城管委成员,这是柳州市完善大城管格局改革的重要保障。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柳州市坚持“市、区共同管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目标要求,不断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市城管执法局除保留一支30人(在编)的城管支队履行监督检查、督察督办职责及开展重大复杂执法工作外,将其余大部分执法人员分配到各城区,着力构建上层宏观指导、下层微观处置的齐抓共管局面。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于2017年6月19日正式投入使用,另外还建立了建筑垃圾运输查处管理平台。

 

在职能划转交接方面,自2017年1月1日起,柳州市各城管执法部门在本辖区内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成为广西第一个实现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的城市。

 

自2017年1月21日起,集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目前,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已集中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警、水利、交通、国土、渔政、航道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执法项目达365项。

 

在做好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方面,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设置和规范办案和档案管理场所;三是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

 

在人员培训方面,截至今年6月30日,共举办轮训班34期,共轮训全市(含五县)城管执法队员2685人次。

 

在指导三江侗族自治县完成改革试点工作方面,三江侗族自治县作为柳州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已于今年4月27日正式成立三江县城管执法局,列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新单位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在推进城管执法地方性立法工作方面,市城管执法局申请将《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并草拟了草案及注释稿。目前,柳州市政府确定将《柳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和《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现市城管执法局正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做好两部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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