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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管的前世今生

2017-06-01 高萍 大城管


数字城管从2005年7月到今天走过了12年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不认识到达成共识,从试点城市建设到现在的各城市自己要建,由以市政设施和市容秩序为重点到逐步拓展完善,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平台,正在蓬勃地发展。


 

源起

 

数字化城市管理,起源于2004年的北京市东城区。东城区是首都中心城区之一。

 

当时东城区的区委领导曾经主管城市管理多年,所以他对东城的城市管理状况了如指掌,也深知城市管理面临的问题。在他的带领下成立课题组,研究出了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这一模式运行后,老百姓和领导很明显地感觉到身边的变化,记者的采访报道更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各级领导非常关注这一模式,多次到东城调研,当时的建设部将其命名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简称数字城管,在全国推广。

 

内涵

 

数字城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基本点:

 

第一,根据管理现状划分管理责任区,也就是划单元网格,解决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的问题。

 

第二,梳理管理对象,把城市管理的具体内容分为部件和事件,并确权确责,实现定位、定量和定性的精细化管理。

 

第三,实现监管分离,建立监督与管理职能既分离又相互促进的新的体制机制。

 

第四,建立一套闭环的问题发现、处置、结案和评价的工作流程。

 

第五,引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把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全部通过客观的数据来生成并进行考核。

 

第六,构建一个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支撑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和新的工作流程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成果

 

数字城管历经12年的发展,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呢?可以总结为七个方面:

 

第一,尝试破解了城管体制机制难题;

 

第二,全面促进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

 

第三,大幅提高了城市管理的协同效率;

 

第四,系统运行建立了12319服务热线、微信平台等,为老百姓架起了和政府沟通的桥梁;

 

第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创造了一些再就业岗位;

 

第六,拓展了城市管理服务的更多领域;

 

第七,提升了城市管理的前瞻性,通过对数字城管运行数据的分析,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新机遇

 

从2005年到2011年,国家住建部门持续推进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由试点推广到全面铺开,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等文件,几年内五次召开全国会议,部署推进数字城管的建设工作。

 

2013年,数字化城管写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中,明确规定了“实现设市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覆盖”。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第一次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有了明确的要求,包括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同时要求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标准

 

数字城管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坚持标准先行理念,形成了目前从建设、运行到验收完整的标准体系。每一项标准的立项、编制、修订都是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数字城管建设发展的需求来完善。

 

目前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前四部分已经颁布实施,后三部分在国家标准委的审查批准当中。

 

数字城管运行阶段主要遵循的标准包括“绩效评价”“监管信息立案、处置和结案”“监管信息采集”。其中,“绩效评价”是国家标准,“监管信息立案、处置和结案”是行业标准,“监管信息采集”目前处于国家标准审查批准阶段。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适用于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城市,对监管区域、专业部门和岗位进行绩效评价。

 

“监管信息立案、处置和结案”主要针对厘清权利清单,要落实每个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的责任单位。


按照中发37号文件的要求,相关标准将作进一步完善:

 

第一,完善管理对象,将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中没有纳入原来标准的对象再梳理、纳入,向国家标准委申请、修订事部件分类标准。

 

第二,制定城市管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清单上要求管理的每一个事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规定处置结案标准。

 

第三,增加对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第四,根据现代信息技术,对系统技术规范做国家标准修订,例如增加智慧城管的建设规范等。

 

“一把手工程”

 

数字城管是“一把手工程”,只有一把手重视并支持,才能落实组织体系建设。只有在一把手重视的基础上才能对数字城管的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定位,才能实现高位的监督与考核。

 

高位的监督中心是最理想的设置模式,它是代表市(区、县)政府监督考核所涉及到城市管理的所有部门、所有人。目前,北京、上海都是按照这种模式来建的。

 

还有一种模式,监督中心代表大城管委来监督考核大部制下的各局和区政府。这种模式也可以良好运行。

 

最不值得提倡的模式就是,监督中心作为执法局内的处(科)室,监督和考核执法局工作。在这种模式下,近一半不属于城管局范围的问题依然无法落实责任单位,不能得到快速和有效的解决,使数字城管精细、高效的运行成为空谈。

 

所以说,高位的监督考核非常重要,这是数字城管运行的基础。

 

绩效评价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地设计考核指标,要保证公平、公正:

 

第一,要求考核依据就是数字城管系统生成的客观数据;

 

第二,要有独立的监督,监督与利益体不发生任何关系;

 

第三,指标设置不设主观印象分。

 

除了用数据说话外,应该加大自觉解决问题的考核分值和权重。例如,在移动互联网下,每个人都在数字城管平台上,当有问题上报时,如果有部门的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并不需要派遣就主动解决,应该得到表扬和鼓励。

 

第四,要注重多方面因素来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和权重。例如,人口密度差别很大的城市,城市管理问题差别亦很大,就要考虑根据惯例现状设计考核指标的合理性。

 

第五,要不断提高监督考核的质量和水平。城市管理经常遇到解决了之后又会出现反复的问题,例如违法广告,处置人员处置之后还会有人去贴。所以要改变现状,数字城管应该探索从结果管理向源头、过程管理去延伸,考核标准也从问题消失向依法履职转变。

 

第六,利用大数据挖掘规划的缺项、建设的漏项、管理的弱项,从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方面反复发生的这些问题找出规律,依据这个规律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然后把这个解决方案反映给源头机构,由源头机构去解决这个问题,对解决的情况做考核,这样就能够督促各部门好好地去履职。 

 

一体化平台建设

 

第一,坚持导则和贯标,数字城管一定要坚持按照导则和标准去建设和运行。

 

第二,建立市区县一体化平台,地级市已经建了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的,县级就不要再建了,直接跟市级联网共享平台的硬件、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普查县域管理内的城市部件,建立县的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明确市、县的组织体系模式,确定县级监督指挥中心的运行模式,组建运行机构和采集员队伍,形成市、区县一体化的数字城管运行模式。

 

第三,新建的这些城市,首先要明确实施范围,包括区域范围、管理对象范围及确保管理对象都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先基础,后拓展,做到不盲目拓展、创新。

 

数字城管是一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事业,希望大家一起共同研究、探索、创新和推进,让老百姓享受到数字城管带来的美好环境。


(作者系原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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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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