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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保留底价、不小于40㎡的空中花园...滁州第四代住宅真的来了!

滁州V楼市
2024-09-08

下月开拍,滁州第四代住宅真的要来了!

近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一则土地出让信息,其中位于人民西路与永乐路交叉口西南侧建设“滁州市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第四代住宅)示范项目”。

据了解 ,该地块占地90389㎡,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1%-10%),容积率1.4-1.8,限高80米,起拍价48810万,起拍楼面价约3000元/㎡。

同时该宗地块有着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其具体分别如下:

政策支持


1.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


(1)户属空中花园计算规定。户属空中花园面积应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且不小于6.2米,并至少有相连2条外侧的边不封闭,种植土厚度最薄处不应小于300mm,种植面积不应小于该花园总面积的50%,户属空中花园内对应的上层外墙面不应设置外窗,对应的本层外墙面,不应设置卧室外窗,相邻上下层户属空中花园在水平投影范围内不应重叠,满足以上要求的户属空中花园不计入容积率。连接空中花园的客厅部分,层高超过一层部分按一层计容。 


(2)空中共享平台计算规定。空中共享平台区域应为2层建筑高度且不小于6.2米,采光通风面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共享平台周长的 1/3,并应保持通透,满足以上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不计入容积率。 


(3)试点项目(含空中园林住宅和空中庭院住宅),其载人电梯、消防楼梯、室外连廊走廊等公用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每套住房的产权面积由专有面积和分摊面积组成,鉴于“第四代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空中园林住宅和空中庭院住宅项目的分摊部分可按销售(产权)面积的20%设定分摊系数。


2.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面宽、日照、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规定


(1)建筑高度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2)试点项目的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主体基底面积标准计算,且符合规划条件,不包含户属、共享空中花园部分。


(3)试点项目的空中花园绿化面积在满足覆土不低于 300mm条件下,按30%折算计入绿地率和绿地面积,但地面绿地率应按《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相关规定计算,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4)试点项目建筑面宽可不受《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限制。


(5)试点项目的日照计算方式:建筑项目内部日照按照建筑外墙面主体测算(不含户属花园和共享平台墙面),对项目周边日照按照国家相关建筑日照技术标准执行。


(6)试点项目的建筑退让按照建筑主体墙面计算,空中花园和户属庭院不得超过项目围墙线。


(7)试点项目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照建筑最外边缘计算,有户属空中花园的一侧应算到花园最外边缘,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的相关规定执行。 


(8)试点项目的建筑间距按照建筑主体墙面计算(不含户属花园和共享平台墙面)。


(9)对试点建设第四代住宅项目的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不计容部分,不计入规费。试点项目可申报国家绿色住宅项目,申报成功后按政策兑现。


(10)第四代住宅项目的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不计容部分,不计入人防配建面积基数。 


(11)试点项目的停车位配比,按项目计容面积配建。

管理措施

1.严格方案图纸审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支持内容审查规划方案内容。园林主管部门按照《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审查设计方案中的绿化设计相关内容。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 T/CECS855-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4(2018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等建筑设计有关规定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审查建筑设计内容。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严查违规建设行为


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未批先建、不得私自改变图纸内容进行建设,如违规建设,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严把项目验收关口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核实;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项目的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工程同步验收;园林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对户属空中花园的绿地部分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4.加强销售合同监管


开发建设单位须将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用途及相关义务纳入房屋销售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购房业主承诺书,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违法违规封闭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改变客厅挑高部分用途等,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开发建设单位销售合同的监管。


5.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户属空中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管理与服务,监督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筑正常运行。发现业主违规拆封,物业公司应立即阻止,如业主不听,物业公司应立即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报告。


属地政府等有关部门,加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监管力度,对业主违规使用、封闭空中私家花园、改变绿化、改变空中共享平台、改变客厅挑高部分用途等行为,经发现劝阻无效的,有关部门将案件移交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本宗地块将进行挂牌出让,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1月31日上午10点,最终这宗地块将花落谁家,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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