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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绍东:程恩富——最早界定“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的经济学家

周绍东 中社学人 2022-09-09
       编者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探索出社会主义生产、分配、交换(流通)的“三环节”、“双三元”的基本经济制度。三者一一对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是说,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正在建构,但没有建构完成,这一过程仍需要至少15-30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当前,交换(流通)环节正经历着“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阶段塑造之中,即是说,即便是在提出经济“新常态”后的近十年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交换(流通)环节并没有成熟定型,甚至仅仅是刚刚找到规律性定位、正式性起步,表现为在政治上以十九届四中全会各项决议的形式正式确立下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通盲点难点堵点,是接下来30年促进交换(流通)环节成熟定型的主要抓手和主攻方向。

       “在发展中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准确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凝练概括:发展是第一要义,民生是第一目标。生产发展、收入增加是民生消费、幸福获得的前提和基础。离开民生,发展毫无意义;不搞发展,民生内斗滞耗。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民生是发展的目标和要义。我们可以在接下来的30年中看到,消费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消费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将逐步孕育、产生和成熟。

       届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成熟定型,既助力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成,也为下一阶段——社会主义中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一个成熟的、有力的、高效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看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互动作用推动着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而社会经济制度构成了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很大意义上决定了这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属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学界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涌现出一大批重要的理论成果,也进行了多次理论争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对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的最新概括。从目前披露的文献来看,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程恩富教授最早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收入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三个层面界定了“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关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激烈争论


 程恩富教授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思想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等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特别是1987年后,有关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关系的问题引发了理论界的激烈争论,学者们围绕着计划与市场是否能结合、如何结合提出了很多观点。其中,程恩富教授明确提出,要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型调节机制[1]程教授认为,市场调节具有四个方面的缺陷:市场调节目标偏差、市场调节程度有限、市场调节速度缓慢、市场调节成本昂贵。而国家调节也具有四个方面的缺陷:国家调节偏好主观、国家调节转换迟钝、国家调节政策内耗、国家调节动力匮乏。因此,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应从“产品维、产权维、地区维、时间维”等四个维度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市场基础、国家主导”的新型调节机制。

在调节机制分析的基础上,程恩富教授创造性地发展了一个经济体制分类框架。在舍象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性因素的条件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可以用两对范畴来描述,一是A:自由经济和B:计划经济,二是I:产品经济和II:商品经济。由此可以组成四种组合,也即自由产品经济、自由商品经济、计划商品经济和计划产品经济,加上过渡形态,一共包括六种经济体制(见表1)。



程恩富教授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形态表现为一种“计划商品经济”(BII),经济体制是含计划主导性的商品经济体制,实施的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经济调节模式计划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垄断阶段的“计划-自由商品经济”不同,后者是以市场调节为主体,以国家调节为辅助的,而计划商品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计划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中级阶段的“计划商品-产品经济”不同,后者是带有市场机制的计划机制,本质上属于产品经济体制,而计划商品经济仍然属于商品经济体制。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方式


正如前述,程恩富教授早期有关计划与市场结合方式的思想,是在舍象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前提下提出的。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特别是公有制问题,其核心在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是否能结合?如果能,应如何结合?纵观人类近现代经济思想演化的历史,可以看到有两种思潮曾长期主宰世界经济运动:一种思潮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资产私有制相容;另一种思潮则认为,资产公有制只能与计划经济相容。从实践来看,以中国为典型的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已同时突破了支配东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的两种教条,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可以兼容”的崭新命题。

 为进一步厘清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破解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世界级难题,1995年,程恩富教授率先提出了一个社会主义经济新公式: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公有主体型产权结构+劳动主体型分配结构+国家主导型市场结构。这个公式实际上勾勒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的轮廓,也即,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由公有制主体型产权制度、按劳取酬主体型分配制度、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制度这三项基本内容构成的,即两个主体和一个主导的“三主制度”。程恩富教授认为,这一制度构成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当代解决公有与私有、公平与效率、计划与市场三大世界性基本经济矛盾的最佳模式。操作得法,可以优于西方的经济及其制度。[2]


从“三主型”到“四主型”的经济制度架构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程恩富教授继续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领域进行理论探索,2007年,在“两主体、一主导”的“三主型”基础上,程恩富教授又提出了“四主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架构,增加了“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3]具体来说,“四主型”经济制度架构包括,第一,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制度,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包含资产在质上和量上的优势),发展中外私有制经济。第二,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制度,即按劳分配为主体,多要素所有者可凭产权参与分配,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呈现交互同向和并重关系。第三,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制度,即多结构地发展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在廉洁、廉价、民主和高效的基础上发挥国家调节的主导型作用。第四,自立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制度,即处理好引进国外技术和资本同自力更生的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和高效利用本国资本关系,实行内需为主并与外需相结合的国内外经济交往关系,促进追求引进数量的粗放型开放模式向追求引进效益的质量型开发模式转变。



敢为人先,引领向前。作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程恩富教授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学者的本色,在理论观点上坚定不移地支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同时,又与时俱进地提出要把市场经济制度和对外开放制度纳入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制度的范畴,体现了一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大家“高站位、厚基础、勤创新”的学术风格,值得学术后辈深刻领悟、不断学习。


注释


[1]程恩富.构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的新型调节机制.载《财经研究》1990年第12期.

[2]程恩富.《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机制研究》.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第5页.

[3]程恩富.和谐社会需要“四主型经济制度”.载《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本文作者:周绍东,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来源:本文刊载于《程恩富教授学术思想研究》


本次转载来源:微信公众号“武大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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