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习近平的美好生活观论析

2018-03-24 社会主义研究编辑部
点击上方“公众号” 可以订阅哦!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好生活”概念在习近平的系列重要讲话中被多次提及,已然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围绕“美好生活”,习近平明确了中国共产党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阐析了美好生活在多维度上的丰富内涵,研判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阐发了创造美好生活的指导思想和实践举措,形成了其独具特色且富有逻辑性、系统性的美好生活观。学习和研究习近平的美好生活观,对于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李磊(1980—),男,河北冀州人,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一、目标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目标引领方向。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同年12月,他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又强调“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2014年2月7日,他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说,“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进一步要求全党“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将人民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中国,彼时的中国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积贫积弱。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而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历若干历史阶段的长期不懈奋斗。近代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首要任务是挽民族于危亡、救民众于水火,因而,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义无反顾地肩负起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重任。简言之,“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过上美好生活是人民幸福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核心要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只有一心一意致力于为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才能国泰民安;只有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美好生活,才可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进一步讲,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应时时刻刻以人民的疾苦为忧、以人民的幸福为念。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契合了这一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与为人民谋求美好生活的执政实践的统一,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将人民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彰显出对中国共产党的群众 观点和群众 路线的坚持和运用。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又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民是社会发展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党和群众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邓小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衡 量党的一切工作的基本尺度;江泽民多次强调要始终 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胡锦涛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中国共产党人结合自身实践,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并将其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凝聚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的正确方法论,是党所领导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永远焕发生机和活力的坚实保证。美好生活集聚着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诉求,决定着社会发展变革的方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激发人民群众进行一切活动实践的积极性的动力源泉。因而,习近平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由上可见,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逻辑必然和集中体现。

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三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战略目标,要义相通、内在相连、同向同程、高度契合。这些阶梯式、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被不断创造的过程。习近平就此指出:“中国梦是人民的梦,必须同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功。”从理论上讲,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具有根本性和恒久性,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三大战略目标则是具体历史条件下的阶段性目标,亦可称之为近期目标,后者从属于前者,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从党对各阶段性目标所设定的具体内容来看,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有“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中有“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有“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可见,这些逐级提升的人民生活水平标准正是契合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更长远的历史眼光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共产主义社会所要实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是一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类最高程度的美好生活的本质所在,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正因如此,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上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二、内涵观: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美好生活”是一个看似寻常简单实则深奥复杂的概念。首先,美好生活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美 好生活始终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绝对运动状态,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理解、认识和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出不断变化的各异内容,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现实语境下,又有着相对静止、具体可描述的固定表征。其次,美好生活是无限与有限的统一。一方面,美好生活是一个可以穷尽想象、没有边界的意识层面的东西。人类关于生活的理想、畅想、梦想甚至空想似乎皆可囊括其中,无论是中国古人所描绘的“大同社会”,还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所描绘的“乌托邦”,又或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描绘的共产主义社会,都承载着人类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追求与向往。另一方面,美好生活又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依据现实发展水平和生活状况,能够触及并以一定样态呈现的有限愿景。再 次,美 好生活是主观感受与客观现实的统一。一方面,生活是否美好,首先关涉人们的主观感受。由于个体情况具有特殊性,受各种因素影响,不同的主体对所处的同一生活状态在主观感受上也存在差别。另一方面,美好生活也有着基本的客观衡量尺度,这就是要满足人们的各种生活需要,并能给人们带来相当程度的幸福感。

就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来说,全面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承载中国人民目前可期的美好生活的具体化表述。习近平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多个维度阐析了美好生活的丰富内涵。

其一,充裕的物质条件。拥有充裕的物质条件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性、关键性、决定性因素。衣食住行,是人得以生存和生活的基本要素,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 说,“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只有在充足的物质保障基础上,人们才能拥有更高质量的美好生活。在习近平看来,美好生活的首要基础性特征应是“拥有温暖住房、充足食物”,“安居乐业、衣食无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继续创造更多物质财富,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使人们过上更高质量的美好生活。

其二,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拥有充分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是美好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实效度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中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政治权利的关键,亦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美好生活就应然地包括人民群众享有“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6的权利。因此,习近平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其三,丰富的精神食粮。精神生活是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精神生产和精神享受的活动。拥有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是美好生活的另一基本组成部分,精神是否愉悦是美好生活的主要指标之一,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的精神生活就愈显重要。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时时刻刻都存在,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文化产品的质量、品位、风格等的要求也更高了。”因此,他进一步强调,“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其四,良好的社会秩序。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确保美好生活的关键条件。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社会是否安定和谐、秩序良好,直接影响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否充实、有保障、可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文明水平。习近平提出,“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其五,优美的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必要客观自然条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类栖息的家园,人的一切活动须臾离不开自然。马克思说:“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 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习近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并进一步创造性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人民的美好生活必定置位于“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必定寄托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鉴于此,习近平提出 “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让老百姓在宜居的环境中享受生活,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效益。”

由此可见,美好生活是一个多方位、多层次、多样态的系统性话题。正如习近平在2012年11月15日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所讲到的,“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三、矛盾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中国步入新历史方位的关键时刻,习近平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新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准确把握和研判社会主要矛盾,是明确党的工作重心和国家建设根本任务的前提,是科学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据,是影响国家未来走向和前途命运的关键。习近平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实践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支撑,将对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这一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的判断,是习近平站在时代高度,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深入分析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科学研判。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自然的客观历史过程,是由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实际所决定的,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新恢复了1956年中共八大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判断,即“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是说,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起到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共经历了约六十年。在这期间,通过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及全党、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中国社会生产的落后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至当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习近平综观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明确指出当前“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此同时,作为矛盾另一方的人民的需要也与时俱进地发生着变化。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三步走”战略的实施,中国相继解决了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进入决胜阶段,这使得人民群众 对物质文化的需要在不断的量变积累基础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产生了质变,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及其解决,为中国的发展提出了新的动力要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 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矛盾的双方,两者既对立又统一。需要指出的是,从矛盾解决的可操作性上看,这一矛盾具有特殊性,即不是通过同时改变矛盾双方促成矛盾的解决,而是应着力推动后者的改变。换句话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然是无法通过人为手段予以限制,而应着力改变其制约因素,即致力于改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方,最终使矛盾得以解决。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符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许。就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现状来说,主要体现为城乡间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等,其表现是不平衡程度较高、差距明显。就当前中国发展不充分现状来说,主要体现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如科技创新驱动不充分、经济结构调整不充分、社会保障不充分、生态环境改善不充分等。这些问题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些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有些是主观认识上的局限甚至错误所致。从根本上讲,这些问题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由于生产关系未能及时调整或调整不充分造成的,呈现出与生产力发展愈发不适应的特征,若不加以重视和有效解决,必将影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成为新时代推动中国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调整的根本动因。有鉴于此,就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客观要求,努力缓解发展不平衡现象、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通过着力增加高质量的有效供给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应该成为今后各级政府必须重视并进行适应性调整和深化改革的工作重心,在努力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中,不断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取得历史性进步。

四、路径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道路决定命运。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路径选择至为关键。习近平以历史纵深视野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之所以做出如此论断,在于其蕴含着科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从历史逻辑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历经艰辛和曲折而最终成功探索出的一条康庄大道。“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的持 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一百七十多年中华民族 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正是在这条历史和人民所选择的道路上,中国人民的生活状态不断体现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中国人民在当下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更加强烈,也增强了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坚定信心。

从理论逻辑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不断探索过程中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基本经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现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从中国的角度讲,就是要与时俱进地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这一历史进程中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美好生活的必经之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历经数十年探索而开辟出的实践之路,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统一、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统一。

从实践逻辑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经实践检验的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正确道路。自踏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经历了由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的历史性巨变,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国百姓在衣着、饮食、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诸多方面都得到显著改善。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更好地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终归为的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特别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推进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扶贫举措,“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这一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反贫困斗争壮举再次充分表明,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确保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

由上所述,正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使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对承载其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更加充满自信,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时代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五、务实观:中国人民要过上美好生活,还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

美好生活不会从天而降、不会不请自来。习近平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中国人民要过上美好生活,还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要靠务实进取的积极行动才能获得。对此,习近平深刻阐发了创造美好生活的指导思想和实践举措。

一是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是美好生活的需要主体、创造主体和享受主体,决定了党所推动的各项事业发展都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这就要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实践中要始终 做到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 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的出发点;把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把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作为落脚点。在习近平看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其中:经济建设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政治建设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生态文明建设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他还特别重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提出“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尤为值得指出的是,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美好生活最为关键的七个“有”,强调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从而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是倡导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并进一步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他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中国人民向往和追求的美好生活,唯有靠中国人民的辛勤劳动才能创造出来。从当下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看,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基于此,习近平积极倡导:“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用其广为熟知的一句话概括,就是美好生活的实现要靠全体中国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

三是提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以助力美好生活的实现。美好生活由劳动创造,其实现程度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而这又是通过教育来得以提升的。习近平指出:“教育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综观世界强国,无不是教育强国。习近平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与科技有着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和内在统一性,教育是基础,科技则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发展科学技术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要求和直接推动器。一方面,“人民的需要和呼唤,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时代声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因,正如恩格斯曾指出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另一方面,科技进步又能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习近平以全球视野和时代眼光综观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成长”,“使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社会生产力将再次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将再次大飞跃”,“工程科技是人类实现梦想的翅膀,承载着人类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够让明天充满希望、让未来更加辉煌”。正是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不断创造着人类生活新空间和新样态,回应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鉴于此,习近平提出要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并在2016年5月30日的“科技三会”上发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开启了中国科技事业的历史新征程,点燃了为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引擎。

此外,习近平还将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与世界其他国家人民的美好生活相联系,把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视为与世界各国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2013年11月2日,他在会见21世纪理事会北京会议外方代表时说:“中国梦与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梦想是相连的,也是与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梦想相通的。” 2017年5月15日,他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各国之间的联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密,世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人类战胜困难的手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丰富。”因此,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并再次重申:“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

综上所述,习近平关于美好生活的目标观、内涵观、矛盾观、路径观和务实观,构成了其独具特色且富有逻辑性、系统性的美好生活观。习近平的美好生活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性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理论指导和重要行动指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以习近平的美好生活观为指引,着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力量,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姿态为全体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文章来源:

《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1期

编辑部邮箱

whtm@vip.163.com

《社会主义研究》官方网站

http://socialismstudies.ccnu.edu.cn

投稿方式:

来稿请以纸质版邮寄(快递、挂号信等方式均可) 至:

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园区2号楼

联系电话:027-67866505

 本期编辑:王静文    校对:赵亚楠

“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