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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明智】李雅兴 孙雨 :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生成逻辑、主要内容和治理意义

思想火炬 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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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来源于马列主义统一战线政党合作理论,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端和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进行合作的实践探索,成熟和发展于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与坚持的历史进程。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协商目的与对象、协商前提与保障、协商形式与内容、协商机构与原则,即以实现民族复兴为目的,以人民政协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坚持民主平等的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为保障,以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与一切真诚合作的党外人士就国家大事开展深入协商。新时代,要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在政治参与、社会整合、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价值和功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代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国家建设要由具有高度整合能力的政党来承担。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开始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力量;并且通过不同时期的统一战线,有效整合了中国社会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精英力量。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由于其代表性和整合性成了中国国家政权最合适的建立者。可以说,统一战线成就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与力量;而统一战线指导下的党派合作,则成就了中国共产党最终夺取政权,合法地建设新社会、新国家。政治协商成了党派合作的基础与维系机制,这不仅是一种原则,更是一种制度,是人民民主制度的表现形式,包括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者之一和新中国的缔造者之一,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漫长岁月中,他把人民比作“上帝”“土地”“眼睛”和“水”,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他毕生奋斗的目标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民主思想。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是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然而,当前学界对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研究并不多,其研究更多寓于毛泽东多党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少量的研究缺少深度挖掘和理论升华,没有找出与现实紧密结合的契合点进行突破与创新,更没有把政治协商放在毛泽东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宏阔视野和世界文明发展进程中来进行深度把握,因而远不能揭示其蕴含的现代治理意义与价值,也无法深刻认识毛泽东作为世纪伟人对我国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和世界文明作出的杰出贡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笔者尝试全面回溯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生成逻辑,阐述其主要内容,分析其对国家治理的意义,以期对深化毛泽东思想研究抛砖引玉。

一、生成逻辑: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出场进路


  政治协商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及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以及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理论上来源于马列主义统一战线政党合作理论,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精华;政治协商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与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进行合作的实践探索中,作为一种制度,则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历史进程中创立与发展的。

(一)理论逻辑:传承和创新于马列主义统一战线政党合作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合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解放。全世界无产者只有联合起来,才能获得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说明了联合一切可能的阶级和阶层即建立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与此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他们的最近目的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为了实现共同目的,共产党人要努力争取和其他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和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达成协议”,同他们合作,还要努力争取与“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为了达到政治上的一定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着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述了与其他政党合作的必要性,还强调了在合作中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权。列宁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思想,指出:“没有无产阶级和农民的联合,没有社会民主党人和革命民主派的战斗的合作”,就不可能取得俄国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要利用一切机会、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结成统一战线,即使同盟者可能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不可靠的、有条件的”,以发展和壮大革命力量;认为工人民主派和资产阶级民主派必须“步调一致的行动”,主张建立多党合作的联合政府,在合作中必须“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政权”。毛泽东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政党合作思想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推动建立了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爱国统一战线,并且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主张成立包括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民主联合政府,通过多党派协商建立了新中国,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政党合作理论。

  和合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包含和谐共生、和而不同等内核。《论语·学而》有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意思是说礼的施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最为宝贵的也是这一点。《礼记·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意思是说达到了中和,天地便各归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了。这里强调人、自然与社会之间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和谐、和平、和睦的崇尚与追求。《国语·郑语》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意思是不同事物在和谐统一中产生新的事物,如果事物完全相同则无法发展。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明确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君子待人友善,但有自己独立见解,不会盲目随从,人云亦云;小人虽然常与他人保持一致,但缺乏自己的独立见解,是毫无原则的“苟同”。这里强调的是差异是和谐存在的前提,和谐是多样性的统一。毛泽东作为国学大师,他不仅熟读中国古典文化,而且汲取其精华。在政治协商中,毛泽东主张不同协商主体通过商谈、沟通等和平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状态。在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认为当时中国只有一条和平之路,他说:“和为贵,其他的一切打算都是错的”,其他问题可以“继续由商量来解决,而不用其他的方法解决”。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强调,共产党员要克服狭隘的关门主义作风,要善于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明确“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认为,我们的政府“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是个商量政府”,民主党派的继续存在对我们共产党更有利,耳边能“听到不同的声音”。显然,毛泽东以上“商量办事”和允许不同意见存在的思想,正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合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实践逻辑:发端和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进行合作的实践探索

  中国共产党的党际合作严格来说是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的。在国民革命时期,尽管中国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但中国共产党还不能与国民党平起平坐,不能叫真正意义上的党际合作。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也基本处于关门主义状态,但这两个时期都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政治协商之路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率先举起抗日的旗帜,并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进来,提出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的主张。1935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瓦窑堡会议上摒弃了“左”倾关门主义错误,确立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进一步阐述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和推动下,以第二次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以最终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共同的行动纲领,主要采取党外合作、遇事协商、随时约见的方式处理共同事务。国民党采纳共产党建议,设立了国民参政会,毛泽东等七名共产党员受邀成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尽管国民参政会是个建议性质机构,但它对团结各种力量“为抗战救国而努力”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政治生活向着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中国共产党以“最积极、最热忱、最诚挚”的态度参与国民参政会,并利用这一合法渠道和良好平台,与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就团结抗战、反对投降分裂和国民党一党独裁以及实现民主宪政等问题进行反复切磋、研讨、商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形成了携手合作、遇事协商的良好格局,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趟开了路子。

 在抗日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中间派在政权中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充分体现了党外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为提高对“三三制”原则的认识,克服党内关门主义,毛泽东反复强调要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虚心向他们学习,要明白共产党员只有与党外人士合作的义务,而没有排斥他们的权利,因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并非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为了把国事办好,必须学会善于同党外人士商量。“三三制”政权的成功探索与实践,在制度上保障了各抗日阶级、阶层的民主权利,开创了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成功范例。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了为期43天的谈判。国民党基本同意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召开政治会议的主张,并加上“协商”二字,两党代表就会议性质、内容、成分和方式等问题开展多次商谈;同时,毛泽东在重庆还与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的爱国人士就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进行多次座谈,达成了共识。最后国共两党签订了包括和平建国、召开政协会议等有利于和平民主的《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重庆谈判后,在中间党派的积极推动和敦促下,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于1946年元月召开,为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通过民主建国纲领,中国共产党与民盟在会议内外就许多重大问题上互相配合,开展协商,结成政治同盟。正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协作”,才在政协会议上迫使国民党接受了和平民主的《五项决议案》。从此以后,“中国共产党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一道,为维护这些协定和决议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和各党各派各人民团体在中国革命长期的团结合作和共同奋斗中,形成了遇事协商的精神和传统,这种政治协商精神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公认的议事原则、行动指南及共同遵守的准则,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得以形成。正是这种协商精神和传统,才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等在“五一口号”以后进一步携手合作,通过政治协商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任务。

(三)历史逻辑:成熟和发展于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与坚持的历史进程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经毛泽东修改的“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五一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响应,5月5日,李济深等致电毛泽东并发表《响应中共“五一”号召的通电》,认为中共“五一”号召“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事关国家民族前途,至为重要”,并倡导全国人民迅速集中,研讨以实现民主,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随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陆续进入解放区,并与中共代表就新政协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代表范围及议题等进行研讨和磋商,正式开启中国共产党与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历史进程。1949年1月22日,李济深等55人联名发表对时局的声明,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觉自愿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格局由此形成。

  1949年春,毛泽东在同有关人士谈话时进一步明确指出,民主党派人士要“积极参政,共同建设新中国”,标志着民主党派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的民主党派再也不是旧中国国民党反动政权下的在野党,而成为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参政者。在随后不久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职务,还占了相当比例,成了名副其实的参政者。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全党必须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这事实上为中国共产党确定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方针。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毛泽东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上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人阶级的领导权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法律上得到了确认,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成为掌握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共产党内有人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可有可无。党中央和毛泽东明确表示,民主党派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还要继续发展”。为此,第二次、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专门讨论民主党派的发展问题,到1953年初,各民主党派在国内总人数达3.2万余人,比1950年底增加近两倍。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完成了代行人大的历史使命,政协是否继续存在又成为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毛泽东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政协工作进行座谈,他明确表示,“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很需要”政协来“商量事情”,并指出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紧接着,1954年底召开了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作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团结合作的统一战线专门组织机构继续存在,这就从组织和政策上维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被消灭,毛泽东明确提出“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的“两个万岁”思想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这就给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协商合作吃了“定心丸”。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坚持与巩固,为巩固人民政权、建设新中国的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主要内容: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构成要素


  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协商目的与对象、协商前提与保障、协商形式与内容、协商机构与原则等方面。

  (一)目的与对象:为实现民族复兴与一切真诚合作的党外人士进行协商

  协商目的是开展政治协商的航向标,指引政治协商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抗日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反复强调,要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军队、团体团结协作,“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为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而斗争”。在毛泽东看来,“只有人民的联合力量,才能战胜外寇,复兴中国,舍此再无他路”。在“三三制”政权中,毛泽东强调,参议会的目的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建设新民主主义的中国”,这个“新民主主义”就是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毛泽东还进一步解释在当时的革命的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就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就是让一切抗日的人民都“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在重庆谈判和旧政协期间,政治协商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和平建国”目标。解放战争时期,团结各党各派各人民团体的目的是“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毛泽东对这一目标作了进一步说明,那就是:“早日消灭中国反动势力,制止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坚持同党外人士“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办事,为的是“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看出,毛泽东政治协商的目的是围绕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展开的,实际上就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以后100年内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协商对象就是指中国共产党与谁进行协商。在毛泽东看来,分清敌我,从来就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毛泽东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阶级状况,对政治协商对象进行调整和变更。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危急关头,中国共产党极力推动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各党派团体精诚合作,就像毛泽东要求的,共产党员必须与“一切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和全国一切抗日的党派、阶级、民族合作,只要不是汉奸,都要联合一致,共同奋斗”。在这里,政治协商的对象包括一切愿意抗日的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广泛性。在国民参政会上,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和其他各党派及无党派的国民参政员携手合作,共同商量和决定一切有利于抗战的办法和方案。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中,政治协商对象是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在重庆谈判期间,政治协商对象是国民党、在重庆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的爱国人士。在1946年的政治协商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就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并与民盟结成了政治同盟。在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的对象是“五一口号”所指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毛泽东在1949年6月新政协会议的筹备会上更加明确了协商对象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可见,只要是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拥护新民主主义的代表人物,中国共产党即与之协商,用以孤立反动势力,争取革命的最后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在毛泽东“不要四面出击”“不可树敌太多”的“战略策略方针”指引下,中国共产党继续“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与他们就国民经济恢复、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

(二)前提与保障:坚持民主平等和共产党的领导进行协商

  民主平等是开展政治协商的前提,是保证政治协商公平性、有效性的重要条件。毛泽东特别重视保障党外人士平等参与协商的权利和培育共产党员的民主作风。他强调,共产党员在民众面前不是“上司”,而是“朋友”;对落后分子,也不能“轻视”,而要“亲近”“团结”“说服”“鼓励”;对党外积极人士,要与他们平等协商。总之,共产党员不能“傲慢”,不能“独断专行”,不能对同盟者“置之不理”,而要“诚心诚意地和友党友军商量问题,协同工作”。在毛泽东看来,这就是共产党员具有“远见卓识”和做统战工作“模范”的表现。毛泽东还进一步将“实行民主合作”上升为共产党员的义务和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应遵守的原则,而且这个原则“是固定不移,是永远不变的”。在抗日根据地,为了真正落实“三三制”政策,他要求共产党员要克服“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要以合作、民主的态度对待党外人士。针对部分党员的宗派主义或关门主义作风,毛泽东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明确指出“凡与我党共事的党外人员,在法律上是与共产党员完全平等的”。他多次强调要把党外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当成自己人看待”,让他们“有职有权”。与此同时,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毛泽东主张各党各派“互助互让”,阶级斗争服从民族斗争,但必须保持自身独立性,“既统一,又独立”。在协商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这种民主平等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毛泽东作为新政协会议的领导者,充分发扬民主,保证畅所欲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虚心听取和采纳党外人士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为我国政治生活留下来一种宝贵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特别强调对待共产党员和党外人士,“在政治待遇、物质生活方面应一视同仁”,中国共产党要以真诚和蔼的态度对待党外人士,不要虚伪,不得歧视,在各种会议上要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让他们敢于说话。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开展政治协商的根本保障。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政治协商因统一战线而生,毛泽东总结经验教训,认为领导权问题是革命成败的关键,第一次国共合作是因为共产党放弃了领导权而导致失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毛泽东认为,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无法建立统一战线,“和平民主抗战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在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民主政权中,毛泽东认为,只要在政权中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而这里的“质量”指的是共产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这是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接受我们建议的条件。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更加明确指出,中国要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建立一个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的领导,任何革命统一战线也是不能胜利的”;毛泽东在1949年《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年献词中宣告,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适当的代表人物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历史也正是按照这个轨迹发展,在1949年9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联合政府。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谈党派关系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为中国的党派有领导和被领导之分,“中国各民主党派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1954年政协完成了代行人大的历史使命后,通过的政协章程明确指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三)形式与内容:以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就国家大事开展深入协商

  协商形式是政治协商活动实现的手段或途径,开展政治协商需要依附于一定的形式,没有协商形式,政治协商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难以在实践中落实。新中国成立之前,与党外人士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是座谈会(含双周座谈会)。在延安时期的各抗日根据地内,毛泽东明确指示:“县委以上的各级党委必须有计划地召集党员与党外人员联合在一起的干部会议及座谈会。”他曾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召集的陕甘宁边区政府非党人士座谈会情况的报告上批示:“以后西北局可每两月召集座谈会一次。”双周座谈会起源于重庆谈判时期,周恩来曾在重庆举行过双周座谈会,后因国民党制造白色恐怖,民主党派中的知名人士转移至香港,中共香港分局继续沿袭了双周座谈会,通过这种方式开展统战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协商形式逐渐规范化、固定化、多样化,主要包括双周座谈会、民主协商会、最高国务会议。由于部分民主人士提议将党派间的座谈会经常化,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意了这一提议。在关于这一协商形式的暂行组织办法中,规定双周座谈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明确了参加双周座谈会的各个单位,每一单位至多不超过5人,并且指出它主要是党派、团体相互交流思想、政策、时事及统一战线工作意见的平台。1955年4月15日召开的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双周座谈会改为不定期举行。民主协商会,又称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时召开,座谈会地点、参加人员规格及多少不受限制,协商或通报内容涉及国家事务、党的方针政策、党派关系及国内外形势等问题,这种协商形式具有机动灵活、针对性强的特点。最高国务会议“是国家最高层面决策者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执政党与参政的党(后来定为参政党)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时召开,并载入了1954年宪法。毛泽东非常重视这些协商形式,曾在修改中央统战工作指示稿中指出:关于重大问题的协商会议平均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此外,还要召开“若干个别问题的协商会议”。

  协商内容即讨论的具体议题,是开展政治协商的核心和灵魂。毛泽东政治协商主要是围绕国家大事进行协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国民参政会、党外人士座谈会,与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围绕团结抗战、反对投降分裂和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以及实现民主政治等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进行多次对话、商量与谈判。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定草案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召集座谈会,“与党外人员共同讨论各项抗日政策,并征求党外人员对党的意见”。1946年1月7日,通过《新华日报》公布的《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协商办法及会员名单》中,明确规定旧政协的协商内容是和平建国方案和国民大会召集有关事项。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代表来解放区协商召开新政协问题,主要开会讨论“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民主联合政府问题”和“关于在反对美国帝国主义侵略及蒋介石卖国政府的斗争中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合作及纲领政策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当时中国社会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就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及社会主义改造等事项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了广泛协商。毛泽东在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政协工作时,总结了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其中概括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包括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候选人名单、对国内当前进行的主要工作提意见(如当时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提意见)、协调国家各方面的关系等。此外,毛泽东还具体列举了需要协商的相关问题,如“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简言之,涉及国家前途命运与人民根本利益的各方面事项都要进行协商。

(四)机构与原则:在人民政协中坚持求同存异进行协商

  政治协商需要一定的机构作为支撑。新中国成立以前,协商机构主要包括国民参政会、抗日根据地内的参议会及旧政协。国民参政会为各党派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的场所,是“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协商机构”。抗日根据地内的参议会既是咨询和建议机关,也是边区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旧政协具有暂时协议性质,尚未形成完整的组织形式。它们都是特定时期形成的用于党派间进行合作、对话、谈判的暂时性协商机构,但是存续时间并不长。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政治协商制度的运行机构,是适应当时和当前我国具体国情的常态化协商机构。它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除了具有其本身的职权外,“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规定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每三年开一次,全体会议闭幕后,设立全国委员会,每半年开会一次,协商处理各种重要的政治事宜。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是仍然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而存在,“国家大政方针,仍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毛泽东专门针对政协的性质进行了说明,指出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否则就会“一国二公”了,政协是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等爱国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

  求同存异是开展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原则。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中,毛泽东指出,要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认真倾听他们对各种问题的不同看法,对于正确的意见,要积极接受,不正确的意见,也要让他们说完,然后再加以解释,通过商量取得大多数同意,然后再付诸实践。这正是对政治协商中求同存异原则的坚持。新中国成立前夕,周恩来在阐述党与非党人士、团员与非团员合作问题时,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团结党外团外人士,同他们合作,同持不同意见的人讨论、争论,真理才能愈辩愈明,要多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吸取其中好的意见,思想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只有通过争辩,才能发现更多的真理”,这就是辩证法中所讲的矛盾的统一。周恩来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会前的协商过程和会议中的讨论过程就是倾听不同意见的过程,就是“存异”的过程,“达成共同的协议”就是“求同”的结果。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及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议,都是坚持求同存异的结果,在讨论过程中充分听取不同的声音,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包容不同意见,在协商基础上凝聚共识。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明确表示,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代表各自联系的群众,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思想作风上是有所不同的,“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但“又要坚持原则”。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正是在遵循共同的前提下开展的合作,允许小的方面存在差异,广泛听取民主党派的各种意见,以丰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


三、治理意义: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的现实观照


 毛泽东政治协商思想主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团结合作,协商决策国家公共事务,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本质上看,中国共产党同其他协商主体合作共事的过程,就是多元主体参与国家治理,合力为实现国家治理的善治目标而奋斗的过程。政治协商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中国革命发展和国家建设产生了重要作用,立足新时代,要继续发挥政治协商的政治参与、社会整合、科学决策功能,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参与方面:发挥政治协商的政治参与功能,确保国家治理的人民性

  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保障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毛泽东曾指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各种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在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构建中国特色政治协商制度,为各种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国家管理与治理搭建了桥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不同阶层、不同团体的人民能够通过各自所联系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间接参与国家治理。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阶层新力量,政治协商在时代发展中逐步健全完善,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在内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能够将新阶层新力量有效吸纳进国家治理实践中,为人民直接参与协商提供了多种渠道,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就是人民的心。”在政治协商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所在群体的具体利益,本质上是代表部分人民的利益,两者在利益代表方面并不存在根本对立。这就决定了政治协商能够真实、广泛地反映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诉求,确保国家治理的人民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守住人民的心。

 (二)整合方面:发挥政治协商的社会整合功能,推进国家治理的协同性

 国家治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主体的多元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整合多元主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资源。毛泽东在同美国进步记者尼姆·威尔斯谈话时曾指出,共同政治纲领是两党合作的基础,“如果没有共同遵守的政治纲领,则不能很好地合作”。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共同的政治认同是多元主体合作的基础,缺乏共同的政治认同就难以形成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政治协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作不断夯实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通过协商不断强化多元治理主体的政治认同,“通过价值与认同层面的塑造,实现了对执政党与参政党共同的价值整合”,在政治层面奠定了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合作的认同基础。政治协商的“一体多元”结构与国家治理相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和执政党,本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强大的整合性;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自联系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他们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正如毛泽东所说,从民主党派背后联系的人们看,他们是“一把头发”,而非“一根头发”,不可藐视。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协商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在现代化进程中与他们形成了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能够把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人力人才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磅礴力量。简言之,政治协商能够使多元治理主体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推进国家治理的协同性。

(三)决策方面:发挥政治协商的科学决策功能,提高国家治理的科学性

 制定科学民主的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决策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效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有机统一。毛泽东曾指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决策的实际制定者,很需要民主党派从不同角度向中国共产党建言献策,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政治协商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确保方向的正确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是重要的协商参与者,他们聚集了大批经济、科技、文化、医卫、法律、教育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又代表了各自联系的群众,具有渊博的知识、精湛的技能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具备智力优势、界别优势,能够为国家治理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有助于提高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政治协商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协商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能够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真实反映民意,有助于提高治理决策的民主性。政治协商通过民主集中制能够广泛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通过沟通对话程序加强主体间的相互理解,消除内部分歧,在协商基础上凝聚共识,形成符合实际和绝大多数群众共同意愿的科学决策,实现科学性与民主性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中国共产党运用政治协商这一民主形式有助于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以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执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广聚天下英才。”只有这样,才能找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合力。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二期;作者:李雅兴,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孙雨,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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