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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腾的感谢是对法律最大的嘲讽

2016-05-17 金宏伟 金宏伟念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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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的官微在前几天发出了一个公告,说“速腾车主,感谢您的耐心”。这真是一个讽刺。如果速腾车主没耐心,他们又能怎么办?起诉的消息有很多,但诉讼成功的没几个。所以,与其说速腾车主有耐心,不如说他们没办法。


北京交通台《汽车江湖》栏目在2015年初总结了一下2014年悬而未决的汽车缺陷问题,排名第一的就是速腾断轴。全国多省的千余车主遭遇断轴但维权无路。为什么呢?当时的嘉宾说我国质检部门还没有查明断轴的原因。


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政府没有证明车有问题,所以厂商就可以继续卖。为此,我写过一篇文章,叫《速腾断轴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立法制度的傀儡化》。


丰田在美国发生刹车故障的时候,美国的政府部门也没有查明丰田汽车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可是丰田在美国就大规模召回了。根本原因,就是我国立法制度的傀儡化——正是因为中国的立法权都被利益集团操控着,国人遇到问题才维权无门。


先说举证。汽车有问题,需要老百姓或者政府花钱去查明原因吗?欧美以及领国日本的法律都告诉我们不需要。汽车有问题,厂商就要说明问题出在哪里,说不清楚又无法杜绝问题的,那就别卖了。用法律上的理论来讲,厂商处于绝对的技术优势,具有普通人无法达到的证据获取能力,当纠纷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别悬殊的时候,应当通过公正的程序规则来实现实质正义,在社会利益集团与个体利益保护的价值衡平中更加顾及侧重保护弱者的权益。还是以丰田车在美国为例,丰田车出现问题,丰田总裁就要接受公开质询,说不清问题在哪里,OK,那就算丰田有错,向消费者赔钱吧。

 

再说赔钱。只要是看电视的应该都见过,生产厂商在美国稍微出点问题就可能面临高额惩罚性判决。为什么?同样是源自真实的汽车案例。Pinto是福特公司推向市场的一款小型车,当时十分受欢迎,但它的油箱设计却有缺陷,很容易爆炸。事实上,确实有不少人因驾驶Pinto而被炸死,还有一些人严重受伤。于是福特公司被告上法院。结果人们发现,福特公司早就知道Pinto的设计问题,福特还专门做过一项成本收益分析,然后发现,Pinto车上每增加一个零件,成本就要增加11美金。如果这么做,总计1250万辆车,共要花费1.37亿美金才能让这款车更安全。不过他们还计算了另一种情况,按照故障发生率,pinto可能最多造成180个人死亡,即便每个死者可分到20万美金赔偿,外加上还有180人受伤,每人赔偿6万美金;再加上公司需要更换2000辆车,每辆700美金的维修费用,全部费用加起来,仅4950万美金。如此,根据这份成本收益分析,福特公司最终决定,不为Pinto车的油箱安装保护装置,就等着谁死谁告,再赔钱。福特的这种将生命量化的做法一经披露便在美国引发了轩然大波,最终导致美国立法通过高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目的就是预防福特公司这样的冷血厂商,要让所有的冷血厂商一旦被发现故意隐瞒产品故障就罚个底掉,让它们得不偿失,再不敢作出就等着死人的恶行。

 

我国政府一贯喜欢说“与国际惯例接轨”,在汽车这个问题上,我估计只要接轨一下美国在举证和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像速腾这样的问题车,厂商就再不敢大言不惭地让老百姓去证明车辆问题了。《汽车江湖》嘉宾唾沫星子到处飞地说“法律维权”“法律维权”。我呸。中国目前的立法机制基本上就是让小偷去设计盗窃罪,如此立法,二傻子也知道是糊弄人,你还“法律维权”。法律了半天,除了折腾自己,法律动得了汽车厂商吗?法律维权,不是做梦,就是忽悠。


写完这篇文章后,2015年10月我又写过一篇《教育部彻查毒跑道?你开玩笑吧》


自今年10月开始,江苏、广东、上海、浙江、江西、河南、北京多省市相继出现“毒跑道”,涉事学校的学生纷纷出现流鼻血、头晕、起红疹等症状。虽然据媒体报道,部分毒跑道是各地教委统一招标采购的,但由此产生的权利仅仅是“违约”,《合同法》上规定的那点违约金,对于黑心厂商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教育部当然可以协助受害学生对黑心厂商提出“人身侵权”之诉。不过,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毒跑道事件中,一没死人二没伤残,受害学生只是出现了一点流鼻血、出疹子的轻微反映,很多人连医疗费都没有产生。如此情形,就算受害学生胜诉了,黑心厂商不过就是向受害学生赔偿千把块钱的交通费和检查费。如果“违约”对于黑心厂商还能算是九牛一毛,那么侵权赔偿对于黑心厂商来说,就连毛都算不上了。更重要的是,毒跑道对孩子的侵害不是换了合格产品就能解决的。毒跑道之“毒”可以长期留在受害学生体内。毒跑道中的甲苯、二甲苯和铅盐对人体的造血功能有伤害,对人体脏器也能够形成永久性损伤,甚至导致绝育。虽然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受害人在病情发生变化时可以二次索赔。但是对于毒跑道的受害学生来讲,提出二次索赔的可能性为零。举个例子,假设受害学生因为毒跑道而导致肝脏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但由于目前肝脏损伤程度较轻,不需要专门治疗,所以当下的诉讼无法向黑心厂商主张医疗费。等多年之后,受害学生得了肝病,虽说早期的肝损伤必然会增加罹患肝病的发病几率,但医学上又无法认定肝病与多年前中毒损害的直接因果关系。毕竟抽烟、喝酒、雾霾等多种多种因素都可能造成脏器损伤。于是毒跑道这个事情就陷入了“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悖论。受伤害时不发病,无法索赔;等发病了又说不清,还是无法索赔。所以,看到教育部要“彻查”毒跑道的消息,我就笑了。法律给毒跑道留着小后门,教育部能查出什么花样啊。


无论是速腾,还是毒跑道,只要你仔细分析相关法律,你会发现,一旦不幸中招,除了“耐心”等待,作为被害人,你完全没有任何其他选择。这些年我一直在呼吁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立,但是目前来看,这种可能很小。对于好的制度,我们还是只能“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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