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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官最新排行榜

2017-05-08 海外置业政策



1987年以来中国落马的副部级以上高官



▲ 周永康: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14年07月29日,中共中央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 陈希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7月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陈良宇: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 薄熙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年8月22日,薄熙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9月22日,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徐才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 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委员,2000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 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中央委员,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 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中央委员,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倪献策:江西省长,1987年4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 梁湘:海南省长,1989年9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


▲ 李嘉廷:云南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 张国光:湖北省长,中央委员,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 宋平顺: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涉嫌犯罪,自杀。


▲ 黄瑶;贵州省政协主席,双规


▲ 陈绍基: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2010年7月23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石兆彬:福建省委副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3月以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3年。


▲ 侯伍杰: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王昭耀:安徽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杜世成: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贪污巨款高管


(一)号称“中国高铁第一人”的铁道部运输局局长、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张曙光


张曙光发妻在美国洛杉矶有三处豪宅,价值人民币二亿元,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价值人民币184亿3716。


(二)原铁道部长 刘志军.存丁书苖帐上20亿,买别墅玩女人等另贪20亿.总计贪40多亿。


(三)原深圳市长许宗衡总计贪财物合计28亿。2011年5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原中山市长李启红,总计贪腐财富达26亿。


中国房地产十大腐败高官排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原总经理 陈同海受贿1.9573亿2009年7月白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2009年7月15日,曾风光一时的中国石油界显赫人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以下简称中石化)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原董事长陈同海,因收受1.95亿余元贿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其担任中石化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中石化股份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原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迈永,1959年1月18日出生,原系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受贿1.45亿元,贪污5300万元 2011年7月被判处死刑,并核准死刑。


多次收受、索取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等14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29.11万余元。许迈永利用担任金港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59.44万余元。许迈永归案后检举他人违纪违法线索,经查,其检举线索均未查证属实,其行为不构成立功。


▲原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人杰,1948年11月23日出生,原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年5月至2004年初,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 许宗衡,受贿3318万 2011年5月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宋勇,受贿1022万 2011年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


落马一年多后,2011年1月30日,秦城监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领到了死缓判决。现已生效服刑。


长达50多页的判决书,认定宋勇犯受贿罪,共收受23个单位和个人的93次行贿,总计1022.54万元。其千万家财,主要来源于权钱交易,卖官鬻爵。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 黄瑶,受贿954万 2010年5月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


经查,黄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生活腐化。


黄瑶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米凤君,受贿954万 2010年5月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凤君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长春市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 孙善武,受贿910.49万 2010年2月被判死缓 缓期两年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6年,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9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案发后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 李堂堂,受贿768万 2011年4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堂堂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原副市长 刘志华,受贿696万元 2009年1月被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18日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志华单独或与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近7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宣判后,刘志华未明确是否上诉。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情妇王建瑞(另案处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近700万元。
  

国务院部长、副部长、局长


1、沈图:民航总局局长,中央委员,1987年7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叛逃美国)。


2、罗云光: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收受贿赂立案侦查,被免于起诉。


3、张辛泰:铁道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1992年6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4、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5、边少斌: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8月因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徐鹏航: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


7、王乐毅: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8、李纪周: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9、郑光迪:交通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中央委员,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11、邱晓华:国家统计局长,2006年以重婚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已复出赴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究机构任职。


12、郑筱萸: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2007年7月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


13、孙鹤龄:农业部总经济师兼财务司司长,(享受副部级待遇)。涉嫌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财务造假案“蓝田造假案”,2007年12月20日,退休8年后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14、于幼军: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前山西省省长、中央委员,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获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在文化部复出)


15、何洪达: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部级),2009年11月24日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16、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主任(部长级),2010年5月10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副省长


1、杨汇泉: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5月因官僚主义及涉嫌违纪等被罢免职务。


2、徐炳松:广西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托乎提沙比尔: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9月因腐化堕落被撤职开除党籍免于起诉。


4、王宝森:北京市副市长,1995年4月因经济犯罪畏罪自杀。


5、陈水文:湖北省副省长,1995年7月因违纪炒股被撤职。


6、孟庆平: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7、胡长清: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8、朱川: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2年。


9、许运鸿:浙江副省长,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0、丘广钟:福建省副省长,2001年11月被罢免职务。


11、刘知炳:广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2、丛福奎:河北省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3、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14、李达昌:四川省副省长,2006年4月4日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15、刘长贵:贵州省副省长,2004年4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6、王钟麓: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8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7、阿曼哈吉:新疆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已涉嫌犯罪。


18、付晓光:黑龙江省副省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副省长。


19、刘克田:辽宁省副省长,2005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吕德彬: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


21、刘维明: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因严重违纪,导致约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此前已被“双开”。


22、何闽旭:安徽省副省长,2007年12月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3、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2008年10月18日以受贿罪判处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孙瑜:广西政府副主席,2009年8月31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5、李堂堂:宁夏政府副主席


26、王立军:重庆市副市长,中国共产党十四大、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省人大副主任


1、韩福才: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1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欧阳德: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徒刑15年。


3、韦泽芳: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4、铁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5、辛业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6、于飞: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


7、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8、秦昌典: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9、范广举: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人大副主任。


10、张凯: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11、王厚宏:海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违纪被处以“开除党籍保留副厅级待遇”。


12、陈维席: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职被撤职,降为正厅级巡视员。


13、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7年1月23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4、王武龙:江苏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4月25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5、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8月13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6、宋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7、张家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政协副主席


1、马烈孙:宁夏政协副主席,1994年因教派冲突指使杀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黄纪诚: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常征: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4、王式惠:重庆市政协副主席,2000年5月玩忽职守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5、周文吉:宁夏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2000年8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王庆录:广西政协副主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并纵容、默许妻儿大肆收受巨额钱财。2001年2月,被“双开”。


7、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朱作勇: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9、孙善武:河南省政协副主席,2010年2月10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宋晨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11、梁春禄:广西政协副主席,因经济问题于2010年9月28日被免职,留党察看一年,按正厅级安排工作


国务院各企事业单位x长


1、鲁家善:中国交通银行副行长,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金德琴:中信公司副董事长,中行行长,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李大强:神华公司副董事长,湖北省副省长,2000年9月以违法违纪受贿被双开。


4、吴文英:纺织总会会长,中央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留党查看。


5、查克明:华能公司副董事长,电力部副部长,2001年9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6、朱小华: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7、高严: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失踪.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出逃澳洲)。


8、王雪冰:建行行长,中央候补委员,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9、林孔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华中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副部级待遇)。2005年9月,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其妻王萍也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


10、刘金宝:中行副董事长,2006年09月24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张恩照:建行行长,中纪委委员,2006年11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2、陈同海:中石化董事长,2009年07月15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3、康日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2010年 1月15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4、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0年4月15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5、张春江:中国移动集团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


副省级x长


1、洪清源: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198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平义杰: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3、李恩潮:广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1997年9月,因违纪被开除党籍。


4、孙小虹:云南省高法院长,1999年12月因严重违纪被撤职(已复出)。


5、陈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2000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慕绥新:沈阳市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病死)


7、田凤岐:辽宁省高法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麦崇楷: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9、柴王群: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0、吴振汉:湖南省高法院长,2004年6月因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双开。


11、张秋阳: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

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职。(已复出)。


12、徐衍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牵涉韩桂芝案,被组织定性“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高院院长。2005年被“双开”。


13、徐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牵涉韩桂芝案,被定性为“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检察院检察长。2005年被“双开”,同年8月13日,跳楼自杀。


14、张宗海: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5、丁鑫发:江西省高检检察长,2006年1月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16、徐国健: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7、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6月12日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双规”。自杀


18、单平:天津大学校长,2006年7月14日被撤职。11月,因存在严重失职错误,造成重大损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表,撤销其担任的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


19、段义和:济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8月23日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荆福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9月14日以以受贿罪判处荆福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1、陈少勇: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2010年1月18日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2、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2010年03月17日以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3、皮黔生: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8月13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王华元: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0年9月9日以受贿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军队


1、王守业:海军副司令员,中将,2006年4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刘连昆:原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少将,间谍案,1996年8月执行死刑。


3、孙晋美: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原副司令员,少将。1990年因受贿案被双开。


4、邵松高:第38集团军原政治委员,少将,贪污受贿案,1996年1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5、肖怀枢:兰州军区原副政治委员,中将,贪污受贿案,被判处14年徒刑。


6、刘广智:空军指挥学院原院长,少将,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7、姬胜德:总参二部部长,少将,2001年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廖伯年: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少将,处理结果不详。


9、谷俊山: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将军衔,2009年12月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办公室主任、营房土地管理局局长,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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