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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哥的成本:中原王朝维持朝贡的开销



作   者:戴伯安

来   源:大象公会 (ID:idxgh2013)

历史上,中国往往在东亚地区占据优势地位,通过朝贡体系,不断确认“天朝上国”地位。为此,中原王朝承担着巨大开销,效果却有限,甚至有小国将朝贡当做牟利的来源。出乎意料的是,朝贡体系在汉、唐两朝并不兴盛,却在国力偏弱的明代达到巅峰。


公元1448年,四川杂谷安抚司的几位入贡僧人做了一件令明王朝十分头痛的事情:拒绝赏赐。

起因并不复杂。年初,“番僧”入京,进贡刀剑、铁甲若干,照惯例等待朝廷厚赏,完成一次稀疏平常的暴利买卖。但这次礼部突然发难,以其贡物薄而赐予厚,上奏稍减回赐。

站在明王朝角度,这个决定很容易理解。来者不过是折边的“番僧”,又不识好歹,只带了如此少的贡品,减少回赐非常正常。

但已经习惯了旧例的番僧非常不满,又做出惊人之举:不肯拜赐。这惹恼了明英宗朱祁镇,愤怒之中,朱祁镇失去了风度,罢去给番僧的赏赐及下程,将他们软禁于会同馆,不久又投入锦衣卫狱。

对于双方来说,这个结果都非常丢脸。明英宗很快收回了命令,将他们放出,发放减量版的赏赐,令其返程。

明英宗朱祁镇

番僧南哥藏等人其实没理由抱怨,他们已经足够幸运——明朝是历史上赏赐最为丰厚的朝代,一直坚持“薄来厚往”原则,即使它的国力可能是中原王朝中最薄弱的。

如果是在汉朝,南哥藏等人根本都没有资格朝贡。少数被承认的地区首领,进京后也只有少量馈赠,主要是册封封号为主;至于盛世唐朝,“羁縻”是对外政策的核心,手段多是颁发封号。

严格意义上,明朝才第一次建立了完备的中华朝贡体系,它是独特的政治、军事、文化传统影响下的产物,尤以赏赐丰厚,蔑视平等交易原则著称。

什么是朝贡?

宽泛意义上,许多地区都出现过朝贡关系。

古波斯帝国的周边国家周期性对其进贡,雅典也从提洛同盟中纳贡,古罗马帝国、阿兹特克帝国都有过类似的纳贡现象。

这种朝贡形式比较简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财物或表示尊崇,以结盟或避免交战。

伊朗波斯波利斯遗址上精美的浮雕人物,他们描绘的是前来波斯朝贡的使节

但没有任何朝贡行为比中国的更久远,更复杂。事实上,只有中国才有如此制度化的朝贡体系,与之相比,欧洲、美洲等地区的朝贡行为不过是体系的雏形。

不过,中国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建立了完备的制度。虽然东亚、东南亚国家很早就与中原王朝发生关系,但并不是产生政治关联就可以看做产生朝贡体系。既不是条约关系,也不是平等的贸易,更不是征服、殖民,朝贡体系是另一种国际关系模式——强烈“天下”观念下的等级制政治秩序。

事实上,真正制度化的朝贡体系在唐后期、宋朝才形成。

宋代以前,与中原王朝对峙的他族政权一直存在,如匈奴、吐蕃。中原王朝的文化性格、群体心态远没有之后的轻松、膨胀,周边政权对中原王朝的心态也并非敬仰膜拜。

这一时段里,中原王朝的性格更近似于扩张与征伐,商周的畿服、汉朝的册封、唐朝之前的羁縻多属于战争的善后配套措施。远不如后世的制度完备、稳定,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天下中心”观念。

《职贡图》描绘了唐太宗时期的来朝使者。唐,阎立德


到了宋代,中原文化趋于稳定和内敛,文化和经济优势已然确立,朝贡体系开始制度化。不过,军事上常常处于劣势,影响了宋朝的野心,回赐金额远不如明朝、清朝。

部分宋朝回赐的财物

宋代开始的制度化,包括规定朝贡国家的等级、礼仪规范、朝贡间隔、人数、入境流程。并动员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保证入境接待、境内陪同、出境护送。

根据威胁的强弱、利害关系、地域的远近等,宋朝将朝贡国划分为几个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接待规格,希望以此实现部分政治、军事贸易。名列最高等级的,在北宋是最大的敌国契丹(辽)、金,最后是注辇、蒲端等强国的属国。

北宋政府将丰厚的回赐作为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手段,拉拢回鹘、吐蕃等部族,与之结成军事联盟,分化、瓦解和抵御敌对势力,但效果有限。

北宋疆域图

对于朝贡国,宋朝的赠与形式包括回赐、别赐、特赐和加赐四种形式。以回赐为主——由朝廷指定的商人对贡品估定价值后,按价值高低做出的赏赐。一般来说,折后回赐价格均略高于贡品实际价值。

贡品的估值因此十分关键。为此,宋朝专门出台规定,保障朝贡国的利益:禁止以孝敬官员的名义压低贡品估价;发现估值偏低很快重估;回赠物品不得以次充好。

那么,宋朝为这些回赐究竟花了多少钱呢?

具体数额很难统计,但总体上支出高于收入。利用朝贡机会赚取回赐,开始成为小国稳定的创收机会。

宋朝部分朝贡贡品与回赐对应表

“天朝”的巅峰

明朝建立,是中国朝贡体系的重要节点——施行闭关锁国政策,压抑的贸易需求开始从朝贡体系找缺口;文化自尊心前所未有的强烈,形成了“天朝上国”的心态。

从朱元璋开始,赏赐政策就非常畸形:“来者辄授官”、“薄来厚往”。一批使臣因此受封,带走大量财物。

同时,宗教人士朝贡开始增多。明成祖朱棣先后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教王等宗教首领,又三次派遣河湟、洮岷卫所官员为朵甘、乌思藏帕木竹巴阐化王等修整驿道,为朝贡者无偿提供食宿、车辆、护送人员,僧俗首领朝贡往返前所未有的便捷安全。

明朝永乐帝朱棣,在北京接见外地重臣

一般来说,藏区所带贡物多是舍利、佛像、氆氇、铁哩麻、酥油,朝廷回赠则为茶叶、绸缎、麻棉织品,另有金、银、纸钞等,对僧人还赐给袈裟、帽靴——赏物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远超贡品数倍,这给了朝贡者非常大的刺激。

表一:进贡物品在天朝的折后价


表二:天朝回赐物品的折后价

弘治年间进贡物品和回赐物品之间的“汇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回赐的物品远比贡品值钱。

宣德、正统(1426—1449)年间,藏区使团每年不过30、40人;景泰(1450—1456)年间增至数百人;到天顺(1457—1464)年间直线上升到2000—3000人。

明朝皇帝当然会算经济账。宪宗就做过规定:凡朝贡者,必须三年才能来一次;根据级别限定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0人;统一降低赏赐额度,每次都要钤印标记时间。

但根本策略没有变化:“薄来厚往”,限定措施也就无法达到省钱的效果。

明洪武五年琉球帆船抵福州港前来朝贡贸易情景图

甚至还有骗赏者。汉藏交界处,会番话的汉人也会装扮成藏区僧人,去京城“朝贡”,往往所得不菲。不得已,朝廷只得在四川、陕西等地设立官员拦截,劝阻无法分辨的朝贡者回家:名额有限,明年再来吧!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成化八年(1472)仅川、甘藏区朝贡人数还是达到了4200人,赏彩缎8542表里,生绢8524匹,钞298300锭。因为番邦进贡,中原前后收藏了十万多斤佛骨,八千多颗佛牙,舍利子无数。

除了对蒙古、藏区的赏赐,明王朝还要应对东亚、东南亚、南亚的朝贡者。最为独特的当属日本,与朝鲜、越南、缅甸等朝贡并册封的宗主关系不同,中日朝贡更像是畸形的贸易,一旦贸易不畅便动用武力——“倭寇”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此。

甚至还因为争贡发生了战争。

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由于对两拨日本贡使的招待不公,被怠慢的一方愤怒的将另一个日本使臣杀害,并进攻浙江,明朝一名都指挥战死,史称“争贡之役”。从此明朝裁撤浙江、福建管理海上贸易的市舶司,仅留广州一处。

此后,日本与中国的朝贡关系结束。

朝贡体系的式微

清朝大体沿用了明朝的朝贡体系,并用理藩院和礼部分别管理对内、外的朝贡关系。

与慷慨但含混的明朝制度相比,清朝的入贡规则非常明确。如朝鲜须一年一贡, 琉球二年一贡,安南三年一贡, 此为正贡, 也称常贡。所纳贡物的种类、数量皆有具体规定。

所以,清朝初期对朝贡支出控制的较好。但随着国力强盛,以及天朝心态占据上风,前代“厚往薄来”的传统被继承。虽然从绝对数量来看,赏赐逊于明朝,但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朝贡经济圈。

康熙二十四年(1685),下令:“观所赐琉球等外国恩赍之物甚薄,于厚往薄来之道尚未允协。著内阁会同礼部, 察颁赐外国之例, 酌量增益所赏仪物, 确议具奏。”

此后,主要是通过“加赐”和“特赐”两个渠道,对朝贡者的赏赐增多。

清朝对部分的朝贡者的赏赐与加赐

这是雍正、乾隆年间朝贡国数量及朝贡次数有所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朝贡制度并非受到所有人的欢迎,一些务实的官员很早就发表过对它的批评。

南宋马端临就只直言不讳的批评过朝鲜使臣:“按高丽之臣事中朝也,盖欲慕华风而利岁赐耳”;胡舜陟也认为“高丽人贪利,唯欲数至”。

《明史》中也提到了朝贡者的巨额开销:“其徒(西番使节)交措于道,外扰于邮传,内耗大官,公私骚然,帝不恤也。然至者尤即遣还。乃宣宗时则久留京师,耗费益甚”。

余继登《典故纪闻》中更加直白的记录道:“西域史客,多是贾胡,假进贡之名,藉有司之力,以营其私……以次胡人慕利,往来道路,贡无虚月”。

但这些内部的批评并不能影响天朝旧制。

1793年,英使乔治•马戛尔尼使团到访,提出互派使节、签订通商条约等要求,第一次让中国接触到条约体系。

乾隆帝拒绝了所有请求,仅仅按旧制赏赐财物,准其回国。但半个世纪后,清朝不得不签订一个又一个条约,中国被迫纳入以条约为基础的世界外交体系。朝贡体系成为历史。

乾隆会见乔治·马戛尔尼,詹姆斯·吉尔雷绘。图中,马戛尔尼单膝下跪呈送国书,而不是行三跪九叩之礼

不过,随着中国日渐成为强盛大国,不少人又开始盼望中国重现“万邦来贺”上国气象,譬如屠洪刚的《精忠报国》结尾以“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拉响了最强音。

2014年APEC会议期间,有善于联想的外媒将中国举办的大会形容为“万邦来朝”,眼睛雪亮的《环球时报》立即表现出一贯的清醒,以《“万邦来朝”的滑稽比喻是黑中国》为题的社评回击了西方的伎俩:

“中国虽是历史上朝贡体系的创造者,但它如今早已是现代国际舞台上‘等级观念’以及相关潜规则最坚定、也最强有力的反对者。把今天的北京比喻成‘万邦来朝’地,是件很滑稽的事。它就像要把一条长辫子重新戴到中国男人的头上。”



附录:


宋以后中央王朝朝贡制度的主管机构与职能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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