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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中国涉及虚拟(加密)货币的犯罪在可见的未来将持续递增,而且很难监管和打击

dingba 丁爸 情报分析师的工具箱 2023-01-02

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令人眼花缭乱的崛起给各国政府和央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背景资料:

《加密货币、数字美元和货币的未来》


背景
自 2009 年比特币问世以来,虚拟/加密货币大受欢迎,如今总价值达数万亿美元。尽管它们可以为消费者和投资者带来好处,但它们更可能被不良行为者利用并带来经济风险。


对于支持者来说,虚拟/加密货币一种民主化的力量,从中央银行和华尔街手中夺取了货币创造和控制的力量。然而,批评人士表示,这项新技术不受监管,正在为犯罪集团、恐怖组织和流氓国家赋权。他们认为,耗电的加密采矿也对环境有害。


金融监管机构现在正争先恐后地做出回应。世界各地的法规差异很大,一些政府接受虚拟/加密货币,而另一些政府则禁止或限制其使用。包括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内的世界各地的中央银行都在考虑推出自己的数字货币,以应对虚拟/加密货币热潮。


一、虚拟/加密货币因其匿名性被违法犯罪、恐怖活动、反政府等非法活动青睐

虚拟/加密货币的流行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去中心化性质:它们可以相对快速和匿名地转移,甚至跨境转移,而无需银行阻止交易或收取费用。虚拟/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和便携性使它们对犯罪集团、恐怖组织、反政府组织等非法活动组织者具有吸引力。


网络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进行勒索软件攻击,通过这种攻击,他们渗透并关闭计算机网络,然后要求付款以恢复它们,通常是虚拟货币。根据美国缉毒局 (DEA) 最近的年度评估,贩毒集团和洗钱者也“越来越多地将虚拟/加密货币纳入他们的活动”。美国和欧洲当局关闭了一些所谓的暗网市场——匿名个人可以在这些网站上使用虚拟货币买卖非法商品和服务,主要是毒品。


虽然美元的主导地位为美国提供了实施严厉经济制裁的无与伦比的权力。然而,包括伊朗和朝鲜在内的受制裁国家越来越多地使用虚拟货币来逃避美国的处罚。与此同时,自称为伊斯兰国的恐怖组织、基地组织和巴勒斯坦组织哈马斯的军事部门也在使用虚拟货币交易。 


二、各国政府对待虚拟/加密货币采用不同策略,有的是纳入监管有的是完全禁止

虚拟/加密货币和智能合约的迅速崛起意味着数十亿美元的交易现在发生在一个相对不受监管的领域,引发了对欺诈、逃税和网络安全以及更广泛的金融稳定的担忧。如果虚拟货币成为全球支付的主要形式,它们可能会限制中央银行,尤其是小国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来制定货币政策的能力。


许多政府最初对虚拟/加密货币采取了不干涉的态度,但它们的迅速崛起和演变,加上智能合约的兴起,迫使监管机构开始为新兴行业制定规则,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时间。世界各地的法规差异很大,一些政府接受虚拟/加密货币,而另一些政府则完全禁止它们。专家表示,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是制定规则,在不扼杀创新的情况下限制传统金融风险。


全球大多数国家政府对虚拟/加密货币采取允许态度,也有部分国家政府采取限制和禁止的策略,下图就是截止2021年6月全球各国相关政策的可视化示意图。

在美国,政策制定者表示他们正在着手监管加密货币和新兴的智能合约领域。美国把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定性为商品,其现货交易等同于商品买卖,其衍生品买卖则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证券类代币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积分则无需监管。


为了限制非法活动,当局将目标锁定在允许用户将加密货币转换为美元和其他本国货币的交易所。在监管机构的压力下,包括 Coinbase、Binance 和 Gemini 在内的主要交易所坚持“了解你的客户”和其他反洗钱要求。与此同时,执法和情报机构已经学会了通过使用区块链来分析和跟踪犯罪活动,从而利用大多数加密货币的可追溯性。例如,支付给Colonial Pipeline 黑客的部分赎金后来被 FBI 追回。2021 年 9 月,财政部宣布打击 关于在勒索软件攻击中使用加密货币,首次对加密交易所实施制裁。


美国加密货币监管架构


2021 年 9 月,中国宣布全面禁止所有加密货币交易和采矿。包括玻利维亚、尼日利亚和俄罗斯在内的少数其他国家也已采取行动限制加密货币的使用,其他国家也在考虑限制。2021 年9月 ,中国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三、中国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犯罪近年来快速增长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可发现近几年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判决数量快速增长,尤其是2016年以后,每年都是增长上百起相关案件。重点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三种犯罪类型。

年份虚拟货币刑事判决数量
2021年247
2020年635
2019年502
2018年386
2017年205
2016年134
2015年101
2014年84
2013年24
2012年4


四、禁止和限制不能改变和减少虚拟货币被用于犯罪,反而增加监管和打击难度,事与愿违

其实,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此后,又陆续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等告示信息,原因主要就是有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资产”的名义,打着“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的旗号,诱骗投资者购买“XX币”“XX豆”等形式的虚拟货币,借机吸收资金,违反了《关于防范代币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活动秩序。


由于上述政策的出台,2017年以后,加密资产的的交易从可以监管的阳光方式,转为了难以监管的OTC等方式。表面上出台的政策似乎是在压缩利用虚拟货币的违法犯罪空间,但同时也让执法机关面临无法可依的监管挑战,进而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洗钱、换汇、逃避监管的生存空间。在公安机关和各部委联合加强传统金融渠道和第三方支付等可监管渠道的管控的严打高压态势下,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团伙纷纷将资金流通渠道向虚拟/加密货币渠道转移。


因2017年之前,世界上大量的虚拟/加密货币交易在中国境内开展,也诞生了一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交易所,培养了一批熟悉公链底层技术、数字资产托管技术、以及密码学共识算法、门限签名、隐私计算,多方计算,零知证明等技术的可信与隐私计算产业、数字治理等产业人才。2017年后,大量国内虚拟/加密货币交易所到国外注册,但其运营和维护团队和相关人才依然还在国内。因此,部分交易平台、钱包公司还能够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帮助国家打击犯罪、在冻结非法资产。


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后,相信相关交易机构恐难再配合中国警方开展相关虚拟/加密货币交易人员落地查控和资产查控的工作了。因为,一旦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就是证明自己违反了中国的相关规定,将面临处罚风险。虽然,通知限制了中国境内的虚拟/加密货币交易,但各种虚拟/加密货币非法交易依然可以利用国外身份,利用国外账户,国外网站,国外交易所开展,反而还避免了被中国监管和查控,将使中国警方更难侦破相关案件,也无法对相关犯罪开展有效打击。


结论

因此,可以预见,后续利用虚拟/加密货币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赌博、传销、洗钱的犯罪并不会因《通知》的出台而下降,而是将继续快速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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