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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农商行千万贷款担保签名被指造假,担保人“天降债务”

高倍镜 2023-09-27

撰文  刘虎 



8月23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法院数名执行员前往成都,对其已查封的钟娅女士名下房产进行评估。

“2021年12月底,我因坐飞机买不成机票,被无端限高,委托律师去网上查询,发现达州市宣汉县法院对我有一笔限高,有一笔一千万元的债务担保,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时,犹如晴天霹雳。”

钟娅是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琦云药业)的一名最小的股东。得知自己为琦云药业担保了一笔银行贷款,由于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债务,作为连带担保人的她被宣汉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了坐飞机、高铁等消费行为被限制,她和丈夫共有的房产商铺也被法院查封,目前也面临着被强制评估拍卖的命运。   
风波中的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虎 摄 

“担保书上我的签名是假的。”钟娅称,这笔贷款她完全不知情,经过司法鉴定,担保书等贷款材料上的签名不是她本人笔迹。不仅如此,她现在还不敢去自己持有股份的公司,担心人生安全,因为“大股东兼法人代表潘传忠曾经就被打得住进了医院。”  

01
飞来横祸,股东“被担保”公司一千万元债务

2023年7月6日,钟娅第一次收到了宣汉县法院执行局打来的电话,告知她强制执行的消息,八月中旬发消息给她,就宣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汉农商行)与琦云药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中,宣汉农商行对钟娅家位于成都天府大道的一处房产申请了评估、拍卖。

收到这个通知,钟娅欲哭无泪。钟娅称,从2019年至今年7月,宣汉县法院没有给过她任何文书,联系她就是要执行她。而且此房系钟娅和李威的共有财产,户名是李威。

折磨了她一家人近两年的这起“被担保”贷款案,虽然采取了多种维权措施,但还是到了被强制执行的阶段。

工商信息显示,位于四川省宣汉县的琦云药业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潘传忠。目前该公司有4位股东,分别为潘传忠(持股比例41.3%)、李祥秀(潘晓华妻子,持股比例31%)、甘露(持股比例20.7%)和钟娅(持股比例7%)。

钟娅早年是成都某市级医院医生,多年前从医院辞职改行。她称十多年前,自己和丈夫李威向琦云药业投入了几百万元,向朋友借钱引进了一高科技的国家三类新药挂靠琦云药业。结果,不但投资打了水漂,还在退休的年纪莫名背上了巨额债务,一家人面临流离失所。    

对这笔“被担保”的债务,钟娅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发现:早在2019年8月28日,宣汉县法院就对这起宣汉农商行和琦云药业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并于当日达成了调解。

宣汉县农村商业银行。刘虎 摄

法院的调解笔录显示,钟娅作为连带担保人被宣汉农商行列为了被告4,其他几名被告分别为琦云药业和另外2名公司股东和一个股东的配偶,经过法院调解,被告琦云药业同意偿还原告农商行的332万余元贷款本金和105万余元资金利息和罚息;钟娅和另外3名被告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农商行对钟娅等股东所有的用于质押担保的琦云药业股权的拍卖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对于这笔贷款,作为连带担保人的钟娅称她全不知情,这家银行在哪个地方长什么样子,她完全不清楚,因为她长年生活在成都,在琦云当股东18年来,她只和丈夫李威一起下了宣汉几次,从没单独下去过。而且,这笔担保债务的总金额并不仅仅是诉讼中的300余万元,而是总计1000万元。

有“钟娅”签名的《担保书》。受访者供图

《担保书》显示,这笔借款发生于2015年7月20日,琦云药业因购买原材料,向宣汉农商行申请抵押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最后实际到账890余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钟娅愿意以全部家庭资产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负有连带还款责任……”。担保人一栏有“钟娅”两字的签名,落款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

钟娅称,她和丈夫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材料,没有参与贷款过程,也不知道这笔钱去了哪里,这890万贷款出来并没有进琦云药业,而是直接划进了另外一家药业公司。这么大的事,没有开股东会,也没有股东会决议,钟娅更没有在《担保书》《保证合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清单》《股权质押合同》里签字。    

一方面,钟娅称五份涉及她的《担保书》等文书的落款日是2015年9月21日和9月22日,她本人根本没去公司所在地的宣汉县。9月22日,她和合唱团的伙伴们在成都的西安北路上课。还有十几位合唱团的同伴为她做证。

合唱团成员为钟娅做证。受访者供图

另一方面,为了证明签名的确不是自己签的,2022年1月21日,钟娅就《担保书》《保证合同》等书证里的“钟娅”签名字迹是否其笔迹,委托了司法鉴定。     

四川博宇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担保书》《保证合同》等书证里的“钟娅”签名字迹与送检样本中的“钟娅”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     

虽然有合唱团同伴提供签字的不在场证明,虽然有对笔迹的司法鉴定,但是,钟娅的维权路并没有因此容易和轻松。房产被强制执行的措施,仍然在一步步“逼近”。


02
“被担保人”提再审申请,直指宣汉农商行违法贷款

因为不服宣汉县法院作出的(2019)川1722民初1082《民事调解书》,钟娅于2022年1月向达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该调解书,改判其对琦云药业的借款本息437万余元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商行对其所有的公司股权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钟娅的再审申请称,在琦云药业向宣汉农商行借款过程中,有人冒充其在《担保书》《保证合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清单》《股权质押合同》里签字;在上述借款纠纷一案中,又冒充其在委托书盖假手印,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进而形成了《民事调解书》。

宣汉县法院。刘虎 摄

钟娅认为,被申请人宣汉农商行在贷款过程中明显违法,无面谈、面签客户的事实,前述资料上的签字不是她的签字,也并不清楚谁冒充其签字。她合理怀疑宣汉农商行与借款人等有串通合谋行为,损害她的合法权益。

此外,原审法院在其没有到庭的情况下,不认真审查委托代理的真实性,随便一个自然人就代理民事案件,虚假诉讼。原审法院严重失职,程序违法,剥夺了她的合法诉权,造成冤假错案。

钟娅否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钟娅”是她签名。受访者供图

不过,钟娅的再审申请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达州中院于2022年5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再审申请。达州中院审查后认为,一方面,钟娅申请再审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个月时限。宣汉县法院于2019年8月28日开庭审理借款纠纷案,并于同日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同案被告潘晓华根据钟娅的授权书参加了庭审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2021年7月5日,原审原告宣汉农商行申请对该案进行执行。宣汉县法院随即作出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将被执行人钟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申请权利,不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钟娅于2022年才提交再审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律期限。”

另一方面,达州中院认为,虽然钟娅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担保书》《保证合同》《股权出质审理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清单》《股权质押合同》处的签名字迹与送检样本中的“钟娅”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但是,宣汉县农商行向法院提交了《情况说明》,证明“办理公司股权质押以及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确系钟娅本人到场签订”。原审被告潘晓华向法院陈述,涉案贷款及诉讼的相关事项,均告知了钟娅。潘晓华称,钟娅委托案外人李威代其管理公司事务,不排除李威代钟娅签字的可能性。

法院因此认为,上述鉴定意见仅能证明上述材料中并非钟娅所签字,无法否定上述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不能证明钟娅对该案的借款,对民事调解书的不知情。

对于达州中院的裁定,钟娅并不认可,而且觉得很委屈。

关于提交再审申请时效问题。钟娅认为,她实际上是于2021年底被限高之前并不知道有此借款,更没有参加借款纠纷引发的庭审,该如何遵守“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申请再审权利”的法律规定呢?

其次,“原审被告潘晓华向本院陈述,宣汉农商银行贷款及相关事项,均告知钟娅”的说法,钟娅无比愤怒。钟娅称,对于民事调解她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应诉。因为自从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在成都召开了最后一次股东会以后,就再没开过股东会,四个股东从没聚在一起过。这四年时间里,钟娅仅因为琦云药业的另一笔贷款担保案于2020年底和律师去了一次宣汉的药厂,在这之前和潘晓华从没联系过。

潘晓华是公司股东李祥秀的丈夫,法院的调解笔录显示,钟娅正是“委托”潘晓华参加庭审,而且是特别授权。

左图为潘晓华向法庭出示的授权委托书,右图为调解书截图,李祥秀、潘晓华及崔吉成律师在法庭上陈述授权书是钟娅本人签名。

钟娅称这份委托书是假的,她从来没有委托潘晓华代她参加庭审,更别说特别授权了。不止是钟娅,股东甘露说她也没有委托潘晓华,因为那个时间段,她并不在国内。两个股东都没有想到,潘晓华和崔吉成律师居然在法庭上公然撒谎说委托书上的签名是她们本人签的。     

钟娅认为这起诉讼就是潘晓华主导的虚假诉讼,因为股东们对诉讼并不知情。潘晓华由于无法获得股东们的签字,于是将股东的名字打印出来,摁上不知道是谁的手印,再附上虚假的委托授权书,就去法院参加了庭审。


03
被指控股东:相关部门有调查结论,我也有亿元资产被套

2018年9月22日,琦云药业在成都盘谷花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召开了一次股东会,其中一个议题是组建公司董事会,任命股东李祥秀的丈夫潘晓华为董事长。

琦云药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受访者供图

钟娅称,正是从潘晓华当上公司董事长后,他一家独大,事实上控制了琦云药业。公司一共4名股东,大股东兼法人潘传忠传言因潘晓华告他侵占公司资产五十万,被判三年,现在达州监狱服刑(笔者向潘传忠的妹妹核实,没有得到回复),为什么被关进去,另外两个股东完全不知情。股东甘露早已定居澳大利亚,常年生活在国外,钟娅长年生活在成都,钟娅和甘露都不知道厂里情况,也无法知道,钟娅的老公李威虽然是公司监事,但是从来不知道公司的情况,无法打听。    

之所以不敢去公司了解经营情况,钟娅称,他们是因为担心人身安全问题。据大股东兼法人代表潘传忠的《举报信》称,2019年5月28日,潘传忠进厂召开复工复产会议,潘晓华趁他不备,将他拖入一间办公室并反锁后将他打倒在地,连续猛踹身体。听到呼叫的职工赶来后踢开房门,才将潘传忠解救出来。

潘传忠随即拨打110报警,后经医生检查,诊断结果为潘传忠右侧不全性肋骨骨折。但奇怪的是,事后潘晓华未得到任何处罚。

病床上的潘传忠(左图)和潘传忠的病历(右图)。受访者供图

这样一来,钟娅、李威夫妻俩现在根本不敢去宣汉的公司。这期间,为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钟娅曾多次要求潘晓华召开股东会,并建议建一个股东群,但是都遭到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去年12月,钟娅最后一次要求股东潘晓华、甘露一起召开股东会,潘晓华称他已经被甘露拉黑,无法和甘露联系所以无法召开股东会。不过,远在澳洲的甘露否认了潘晓华的说法。

钟娅和甘露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甘露称她从来没有拉黑潘晓华。对此,笔者也和甘露取得了联系,她的说法和钟娅一致,说自2018年那次股东会以后,琦云药业就再也没有开过股东会,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是一无所知。 

经律师查询,现在琦云药业在外负债累累,涉及几十宗经济纠纷案件,2013年潘晓华夫妻入股琦云之前,药厂价值上亿,每年利润一百多万,虽然从来没有分过红,但是基本上也没有负债,这四年潘晓华夫妻怎么搞出来的这些负债,其他股东完全不清楚,也无法知道。

琦云药业目前的4名股东状况为,1人传言在坐牢,1人定居海外,1人常年在成都,只有剩下的股东李祥秀在经营公司。四年来,剩下的3位股东只联系过一次,潘晓华夫妻联系两位股东的目的是打算更换潘传忠的法人代表身份,但是遭到了股东甘露的拒绝。

那么,对于钟娅和甘露的指控,潘晓华如何回应呢?8月22日,笔者向潘晓华发去了短信,就“钟娅是否对琦云药业向宣汉农商行贷款1000万元一事不知情?担保书等贷款文书上的签名系伪造?钟娅有没有授权潘晓华参加庭审?为什么不召开股东会”等问题向他求证。

8月22日、23日,潘晓华两次回复笔者。一方面,潘晓华要求笔者要客观公正、不要偏听偏信,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另一方面,潘晓华称钟娅所说的,相关部门都有调查结论。他被琦云药业的股东们骗了,近亿元资产被套,致使他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他多次到成都都没能解决问题,他希望钟娅能站出来面对面。

双方都称对方逃避问题,那么谁说的才是真相呢?

达州中院裁定驳回钟娅的再审申请后,钟娅申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无果,后又将此事举报到银监局,依然没有结果。今年7月,钟娅委托律师到宣汉县法院递交诉状,拟诉请判令担保效力责任不及于钟娅,有3位法官给律师打电话,表示正在讨论,之后仍然维持原判。钟娅在7月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随即向宣汉县法院提交《执行异议书》,也被法院退回。后来,就等来了强制评估的通知。

钟娅称,有媒体记者曾将她的遭遇反映到四川省政法委,随后相关材料转到宣汉县公安局和宣汉县法院处理,她本人也去了宣汉县公安局报“被诈骗”案,截止目前,一直未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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