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别研究|韩小婷 王铁铮:沙特阿拉伯社会转型中的精英集团与王权政治

韩小婷 王铁铮 西亚非洲 2023-08-28


《西亚非洲》2022年第2期



沙特阿拉伯社会转型中的
精英集团与王权政治


 
韩小婷  王铁铮

 
内容提要 沙特阿拉伯的家族统治和伊斯兰君主制是一种独特的政治形态,在中东尤其是海湾国家具有典型性。二战结束以来,伴随石油工业的崛起,沙特在原有社会结构和传统精英集团的基础上,衍生出一些新的精英阶层,它们在王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不同角色。沙特不同精英集团形成和发展及其各种互动关系的变化,可以通过同心环圈层模型为主体框架加以分析:基于历史上形成的家族统治传统和牢固的政教联盟赋予沙特家族“王权神授”的“合法性”,作为核心精英集团的沙特王室始终主导它同其他精英集团的互动关系,而后者由于自身的各种局限,总体上处于依从地位。与此同时,核心精英集团也借助它所掌控的资源,并通过不断的渐进改革,对王权进行必要的改良和适度的权力让渡,以顺应时代发展,迎合民意诉求,维系王权的长治久安。
关 键   社会转型  沙特王国  精英集团  王权政治  同心环圈层
作者简介  韩小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讲师;王铁铮,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教授。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传统游牧国度沙特阿拉伯王国(以下简称“沙特”)经历了从农牧经济向现代石油经济转化的“质变”。其集中体现是,在沙特传统社会结构的基础上,衍生出一些新兴的社会阶层和精英集团,成为推动沙特社会和政治变革的新动力。沙特新老精英集团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着推动或制约社会发展的双重作用,而社会转型同样也对沙特精英集团的嬗变产生明显的反作用,两者互为影响。
关于精英集团的研究,国外学界起步较早,大致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关于精英集团理论的探讨;二是针对沙特王国精英政治的实证研究。总体来看,国外对沙特精英集团的研究数据充分,剖析细致,颇具参考借鉴价值。不足之处是对沙特社会阶层和精英集团的整体和比较研究还很不充分。国内学界对沙特精英集团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专门探讨该问题的著作问世。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陆续出版了一批有关沙特王国历史、社会、政治和经济等问题的文本,其中有与沙特精英集团研究有关联性的著作。同时,中国学者还撰写了多篇有关沙特王国政体和家族统治、政教联盟、现代化进程、政府反对派、社会变革和王位继承的论文。这些成果直接或间接蕴含有关沙特精英集团与王权政治研究的内容,从而为进一步开展对沙特精英集团的全面探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于此,本文力图通过划分几个有机板块,依据递进方式,对沙特的精英集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全面论述精英集团的形成和分类、行为变化和结构特征、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等,同时聚焦精英集团对沙特社会和王权政治演变的各种外溢效应,进而总结和归纳沙特精英集团与王权政治嬗变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

 
“精英”的界定和沙特
精英的圈层构架

 
根据英国的《牛津英语词典》,“精英”一词最早出现于1823年,意为特殊的社会集团。中国的《辞海》将“精英”解释为精华,专指社会中具有卓越才干,身处社会上层,并富有重大影响的杰出人群。帕累托将那些能够借助政治权力,是否有效影响社会和国家决策的人群划分为统治精英和非统治精英;拉斯韦尔认为精英通常指社会中身居高位者,但他并不认为精英仅仅来自社会少数阶层,主张应从社会各阶层中广泛挑选精英;米尔斯强调精英主要包括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三个集团内,并形成一个单一精英体系,在该体系内能够作出决策者,被称为权力精英。故此,精英通常是指那些集各种优势于一身,在社会分层体系中居于最上层,并能主宰公共决策的关键人群。
然而,对于沙特精英集团与王权政治的研究,显然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上述西方的精英理论。西方精英理论主要是针对西方国家的精英集团进行的解析,它无法准确阐释沙特社会转型中精英阶层衍化的客观现实,尤其是沙特王国独特的家族统治和君主制政体,及其固有的宗教地域特点,致使对沙特精英阶层的研究更为复杂化。但西方精英理论的研究范式和方法却不乏参考价值,应依据唯物史观予以合理甄别与吸纳。
从政治学的观点看,国家被视为社会和政治行为的载体和基本框架,精英阶层所具有的强大能量必然会影响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方向。那些能以不同方式影响沙特王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变革的群体,统称为精英阶层。由于沙特王国的各精英集团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存在很大差异,故本文尝试通过一个同心圆的圈层模型进行论述和剖析。第一圈层为核心精英——在王国重大问题和战略上握有最高决策权;第二圈层为次级精英——掌控王国某些重要部门或机构并在政治上拥有“话语权”的高官政要,有资格参与次级政治决策,但却无权制定王国战略,除非极个别人获得授权;第三圈层为普通精英——主要借助间接方式游说战略决策者或者为王国的变革建言献策,影响力有限。各圈层之间并非铁板一块,有时亦可相互交叉。如研究者所言,与政治相关的精英们经常处于“弹性构成,而且界限也不清晰”。因此,相对的流动性是沙特各精英阶层成员的特点之一,促成精英流动或重新“洗牌”的核心要素是权力的再分配。

 
沙特王权和精英集团形成的
历史背景和社会要素

 
马克思唯物史观认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产生和确立取决于特定的历史环境、经济条件、宗教文化传统和社会结构等因素。沙特精英集团的形成是沙特独特的社会和历史发展的产物。精英阶层的出现和行为之变化,一方面受到阿拉伯部族传统和伊斯兰教的熏染;另一方面缘于王国社会、政治、经济等诸多综合因素的互动。
(一)固有的阿拉伯部族传统和浓郁的伊斯兰意识形态
阿拉伯半岛自古以来就是游牧社会的中心地带,以血缘关系组成的氏族部落是游牧贝都因人的基本社会组织,也是其赖以维持生计的生产单位。游牧社会异常艰难的生存状况注定了游牧民与氏族部落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囿于浩瀚沙漠中基本生产资料和物质供给的奇缺,任何一个处在氏族和部落圈外的人,都将难以独立生存。因此,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之间的内聚力得到不断强化。氏族部落观念根深蒂固,其成员对氏族和部落的忠贞是无止境、无条件的。即使在现代,那些早已告别了游牧生活并已转为城镇居民的贝都因人,始终都保持着浓重的部落情结,他们宁愿将自己的族谱追溯至遥远古代的阿拉伯某一特定部落,而不顾这种联系仅仅是一种传说,抑或是真实的存在。注重血统,效忠氏族部落,绝对服从氏族部落首领,成为半岛游牧社会的一大美德。它滋长了游牧社会固有的宗派与部族主义传统,即对所有外来者或陌生人一概拒斥,“家族—部落—部落联盟—国家”这一效忠顺序始终被游牧民所遵从。它同时也反映了阿拉伯游牧民的政治认同理念。
伊斯兰教是影响半岛游牧社会的另一重要因素。公元7世纪先知穆罕默德将其创立的新的一神教——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普适性的精神武器,来消除游牧社会的各种弊端,实现半岛游牧社会的团结与安定。伊斯兰教具有政教合一的特点,《古兰经》强调,安拉是“世人的主宰,世人的君王,世人的神明”。它要求穆斯林绝对服从安拉及其在世间的使者或代理人:“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真主”。伊斯兰教规范了国家权力的政治准则,并使伊斯兰国家具有宗教和政治的双重权力。
部落问题研究专家艾拉·拉皮德斯(Ira M.Lapidus)认为,部落社会中存在“两种基本的、原始的和持久的忠诚结构”,一个是对家庭、氏族和部落的忠诚,另一个是对“更大规模的文化、宗教和帝国统一体”的忠诚。因此,氏族部落观念、阿拉伯的古老传统和伊斯兰教对后来沙特王权和精英集团的形成无疑具有超常影响。
(二)瓦哈比派与沙特家族的政教联盟
18世纪初叶,阿拉伯半岛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仍由各氏族部落首脑主导。在宗教方面,伊斯兰教“已经从当年穆罕默德向范围很小的阿拉伯社会所宣传的朴素、严格而又严肃的一神教,扩展成一个由各种法律学派和教派组成的复杂的混合体,它们把自己的宗教仪式以及极端不同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习惯夹杂到各派教徒头上。”
瓦哈比派出现之前,有关内志(纳季德)宗教阶层乌莱玛的记载非常少,但有四点可以肯定:一是少数绿洲定居点尚存有限的宗教文化;二是定居点里的个别家族专门致力于传统宗教文化的研究和传播;三是文化中心的主要任务是阐释和运用伊斯兰法;四是少数乌莱玛遵从沙菲仪和马立克法学派,大部分乌莱玛属于罕百里法学派。半岛的社会状况为新教派的诞生提供了前提条件,伊斯兰教瓦哈比派得以产生。瓦哈比派创始人谢赫·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简称“瓦哈卜”)坚持崇奉独一的安拉,恪守《古兰经》和圣训,立志正本清源和返璞归真,忠实履行伊斯兰教沙里亚所规定的宗教功课和义务。1744年,瓦哈卜与内志腹地小镇德拉伊叶沙特家族的首领穆罕默德·本·沙特缔结皈依瓦哈比派的协约,由此揭开了沙特家族和瓦哈卜所属的谢赫家族在半岛共同传播瓦哈比派教义,确立沙特家族统治的帷幕。据瓦哈比派教义,圣战和天课成为瓦哈比派、沙特家族对外扩张的两大杠杆。与此同时,穆罕默德·本·沙特的长子又娶瓦哈卜之女为妻,两大家族的联姻更加巩固了双方构建的教俗联盟。换言之,“穆罕默德·本·沙特家族需要在半岛这个被浓郁宗教氛围所笼罩的伊斯兰教发源地确立其未来政权在宗教上的‘合法性’;瓦哈卜同样需要获得世俗政权在政治上对他的庇护。但从根本上讲,衡量后来所创建的沙特王朝的天平看,一方面,宗教神权与世俗王权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另一方面,国家和政治利益无疑要重于宗教利益。宗教对于穆罕默德·本·沙特来说是他实现政治目的的手段与工具。”
(三)现代国家的建立和经济结构的质变
瓦哈卜与沙特家族结盟后,双方在瓦哈比旗帜下,开始共同拓疆和创建现代民族国家的伟业,先后在19世纪初叶和中后叶建立第一沙特王国和第二沙特王国。英国人菲尔比认为,第一沙特王国是先知穆罕默德以后阿拉伯半岛上最大的王国,英国人菲尔比曾长期担任现代沙特王国的缔造者伊本·沙特的政治顾问。但这两个早期的沙特王国最终都未能摆脱先后被土耳其和埃及远征军灭亡的厄运。
现代沙特王国的复兴肇始于20世纪初,缔造者是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沙特(简称“阿卜杜勒·阿齐兹”或“伊本·沙特”)。1892年,第二沙特王国覆灭后,伊本·沙特的“全部决心和思想就是解放利雅得,恢复先辈的王国。”1902年,伊本·沙特通过夜袭夺回利雅得。1906年到1925年,他借助瓦哈比教义,采取近攻远伐和力促游牧民定居的策略,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大部分地区。1927年5月英国同伊本·沙特签订《吉达条约》,承认汉志、内志及归属地国王陛下全面绝对的独立,同时废除1915年将内志纳入英国保护国的《英国—内志条约》,现代沙特王国诞生。1932年9月23日,沙特国名正式确定为“沙特阿拉伯王国”。但新王国的建立并未导致社会结构的变化。沙特一半以上人口仍为游牧民,定居和半定居人口约占35%,仅有10%的人口生活在主要城镇。战后初期,除石油工业外,沙特国内称得上工厂的,仅有几家盐水蒸馏厂、小马力发电厂和制冰厂。城镇只有一些手工作坊,沿海居民主要靠捕鱼和采集珍珠为生。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沙特石油工业迅猛发展。1986年,阿美石油公司实现国有化,正式成为沙特的石油公司。据统计,1974到1997年的24年间,沙特石油年均收入为441.6亿美元。石油收入直线上升的“黄金时期”是1974年之后的10余年,石油工业构成了国民经济的主干,政府约95%的收入来自石油出口。沙特政府将巨额石油收入投入王国的现代化发展。1970年,沙特开始启动5年为一个周期的发展计划,及至2019年,已实施10个五年计划。前4个五年计划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发展和公共福利等项目。从第5个五年计划(1990~1994年)起,政府逐步加大对经济多样化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投资,经济结构出现从封建农业经济向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再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转变趋势。1975年,沙特私营企业为1181家,其中958家为独资企业,总资产约22亿里亚尔。1986年,私营企业增至7000家,其中5 406家为独资企业,总资产达681亿里亚尔。1992年,私营企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达35%,1995年为48%。2000年,沙特非石油产业总值共计约3 704亿里亚尔,其中私营企业产值2 637亿里亚尔,国有企业产值1 067亿里亚尔。同时新兴服务业也在迅速成长,重点是金融业、房地产业、保险业等,形成了以资源为资本累积手段、统筹分配经济资源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综合发展模式。沙特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民间资本的发展,促使民众政治力量崛起,加快了新的社会阶层和精英集团的出现。

 
社会分层趋势和新兴
阶层的出现

 
经济是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们通过经济活动和彼此间的交往发生各种联系。经济基础也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但任何类型的经济基础通常也都会随之伴生一种与其相互适应的社会和政治体制。
在原来的以游牧业为主的经济形态下,沙特传统社会结构呈“菱形”构架,菱形两端是两个人数甚少的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一个是掌握王国大权的统治阶层,它包括以沙特家族为首的王公贵族、同沙特家族结盟并具有宗教权威的谢赫家族,以及部分部落酋长和军政首脑;另一个是分散在波斯湾和红海沿岸的旧式小商人和小手工业作坊的经营者,他们从事的经济活动充其量不过是游牧经济的有限补充。而处在“菱形”中部的最大社会群体便是游牧民和一小部分从耕务农的定居农民。”战后,迅速崛起的沙特石油工业逐步取代世代沿袭的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牧业,并带动了经济的全面发展。作为一个由部落扩展而成的王国,沙特传统的农牧社会本身并不蕴含现代意识和非农牧社会阶层赖以生成的内在基因。加之历史上殖民者的掠夺,它造成沙特经济的畸形发展,并衍生出相应的特权阶层。其典型表现是,沙特每年的石油利润(1960年已达到4亿美元),一半归王族,还有相当一部分归商人和众多的政府官员和顾问。在这种态势下,沙特传统社会呈现分化和重组之势。此时处在权力上层的包括三大集团:一是掌控中央和地方大权的沙特王室核心成员;二是地位稍次的由各派系亲王构成的豪门贵胄,同时也包括与沙特王室联姻并执掌宗教大权的谢赫家族和各大部落酋长;三是处在权力边缘的古老的豪商巨贾。在石油利益的驱动下,三大集团互为依存,彼此之间又明争暗斗。但对于那些试图挤入其行列,危及其权益的人,它们则一致对外,严加排斥。
经济发展依赖于自身的特有规律,沙特石油工业的勃兴导致各类生产活动急剧膨胀,而满足生产活动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劳动力的供给。一方面,沙特大量农牧民被吸纳到生产部门,形成了一个新的工人阶层。另一方面,由于沙特人口稀少,国内的有限人口无法适应对各类劳动力的迫切需求,只能长期依赖大量外籍劳工,致使外籍劳工队伍日趋庞大。进入21世纪后,外籍劳工人数继续大幅增长。2011年沙特私营企业的雇员总数为690万,其中只有72.4万雇员为沙特人。2014年7月外籍劳工已超过1 000万人。绝大部分在沙特的外籍劳工社会地位低下,属底层人群。
城市在国家经济振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经济的迅猛发展也导致城市人口陡增。二战结束前,首都利雅得仅有约3万人口,1974年增至67万,2006年达到430万,2020年猛增到670万。2020年沙特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84.3%。城市通常都是商业活动的中心,但因沙特独特的国情,其城市多被一些颇具影响力的大酋长和封建主所管辖,这便导致农牧区对城市的依赖性不断加强。20世纪中期以来,大批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动力蜂拥至城市,主要从事建筑业和各类服务业。另则,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的中小企业主、承包商、商贸掮客、资产阶级化的封建主、迅速扩招的高、中专学生在城市人口中的比例大幅提升。此外,沙特经济的发展必然需要不断强化王国中央政府的治理,政府各类行政部门和机构同步增加,由此产生了庞大的政府文职人群,还有大批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家、职业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分布在文教卫生、司法与城管、其他专业技术领域的各类专家和知识分子等,他们也是沙特新兴中产阶层的重要组成。据有关资料推算,沙特籍新兴中产阶层的人数约为400万~450万人之间,约占沙特籍劳动力人口的1/3以上。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改变了沙特原有的以农牧为本的社会结构,并且朝着社会结构多元化的方向拓展。尽管在形式上沙特传统的社会结构和部落因素依然顽固存在,但商品货币关系和劳动力市场的迅猛发展,加快了王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传统与现代因素的共存是沙特社会转型的重要标识。
 

传统精英集团的
延续和分化

 
沙特传统精英通常是指那些在石油大开发前在沙特社会占据高位和握有王国最高决策权的沙特王室、谢赫家族的宗教权威和半岛上的各大部落首领或酋长。
(一)沙特王室
毫无疑问,沙特王室是王国的主宰者,但王室家族成员内则始终存在核心与非核心的区分,构成王国核心精英主体的一直是那些执掌王国决策大权的王室最关键的成员。同时,沙特王室家族内还有嫡亲、旁系、庶出等派系的限定,从而凸显了王室成员地位及权益的明显差异。依据本文同心圆圈层框架,处在同心圆第一圈层的是王室最关键的核心成员,其他王室成员则按照其所属派系和地位在第二或第三圈层发挥相应作用。
沙特建国之时曾宣告:“沙特阿拉伯王国之所以用沙特命名,是为了表彰沙特家族在王国生活中所起的历史作用。”据传说,沙特家族源于阿拉伯人两大祖先之一的安宰部落,其中的一个后裔名为马尼尔·穆莱德。早期沙特王朝的始祖是马尼尔的第八代后裔。从那时算起,现代沙特王国的开国先王伊本·沙特是沙特王朝的第16代国王。在打江山的年代,为谋求半岛各大部落的效忠,伊本·沙特通过频繁的联姻将那些强悍的对手纳入其麾下。来自30多个部落的妻妾为他生育了众多子女,遗留儿子多达上百人,但得到法定承认的仅有40余人,其中36位亲王有权继承王位。亲王是否具有王位继承权,一般要看这位亲王的称谓前有无“王室”(Royal)字样,亦即统称为王室亲王殿下(His Royal Highness)。王室亲王殿下的子嗣达100多人,孙子500多人,嫡亲人数约在700人左右,他们是沙特王室的核心力量。
沙特王国实行王储制,血统是决定王储的关键。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子嗣才能继承王位。先王伊本·沙特于1953年病逝,沙特作为王室在世的长兄,成为第二代亲王中的第一任国王,从此开启了沙特王位传嬗兄终弟及模式,迄今已历六任国王:沙特、费萨尔、哈立德、法赫德、阿卜杜拉和萨勒曼。现任国王萨勒曼于2015年阿卜杜拉病逝后继位。沙特王室成员庞杂,而同父同母和同父异母的差别将王室亲王划分为不同阵营。王室成员在家族中的地位取决于两大因素:首先看他是否属于嫡亲,其次还要看他是谁所生。
沙特王室包括先王伊本·沙特的直系和三个旁系成员。已故国王阿卜杜拉为首的一派被称为王室直系中的“保守派”,主要代表王国东北部最强大的沙马尔部落势力。他的生母来自曾占人口1/3的贝都因部落酋长家庭。该派成员主要包括第三任国王费萨尔的几个儿子,即外交大臣沙特·费萨尔、阿西尔省省长哈立德·本·费萨尔、教育大臣费萨尔·本·穆罕默德等。该派得到王室内颇具人脉的第四任国王哈立德的同母兄弟穆罕默德亲王的鼎力支持。谢赫家族也倾向这一阵营;已故国王法赫德和现任国王萨勒曼等七兄弟组成的所谓“改革派”阵营,素有“苏德里七雄”之称,一直是沙特王室直系中最有影响力的派系。其成员除先后离世的法赫德、前王储苏尔坦和纳伊夫外,目前在世的包括萨勒曼国王、国防大臣图尔基、内政大臣艾哈迈德、大企业家拉赫曼。萨勒曼国王的儿子、王室第三代亲王中的翘楚、现任王储穆罕默德·萨勒曼也是这一派的核心成员。“苏德里七雄”是伊本·沙特的宠妻——来自内志苏德里家族的哈萨·宾特·艾哈迈德·苏德里所生。他们握有的权力在王室内举足轻重;第二任国王沙特也有40多个儿子,但因其被废黜,其子嗣在家族内早已被边缘化,是王室内对当权派深感不满的一个派系,并被排除于核心精英集团。
王室内还包括苏乃因(亦译“森纳杨”)、卡比尔和贾卢维三个旁系的叔伯子孙。前两个旁系分别为第一沙特王国奠基者穆罕默德·本·沙特的兄长和先王伯父沙特·伊本·费萨尔的后裔,但他们在王室内的影响有限。贾卢维系的先辈是伊本·沙特的堂兄阿卜杜勒·伊本·贾卢维。他是随同伊本·沙特于1902重新夺回利雅得的勇士之一,后来在辅佐先王统一半岛的征战岁月里,曾先后两次救过伊本·沙特的性命。由于贾卢维的历史功绩,其子孙一直世袭沙特盛产石油的东方省省长及其他重要职位。哈立德国王及其兄长穆罕默德的母亲,费萨尔国王两个儿子的母亲均来自贾卢维系。贾卢维系同阿卜杜拉派系关系密切,双方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立场一致。
为协调王室内部关系和确保王权的长久统治,沙特家族于20世纪50年代建立“王室长老委员会”,该委员会依据传统的阿拉伯协商原则,在王位继承、王储遴选、王室矛盾调解、王国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2000年6月,法赫德国王决定成立“沙特家族委员会”,以取代“王室长老委员会”。新的“沙特家族委员会”成员包括18名分别代表王室直系各分支的亲王,以及八名非伊本·沙特系的家族旁系成员。时任王储阿卜杜拉为主席,第二副首相兼国防和航空大臣苏尔坦为副主席。“沙特家族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沙特家族不同分支随时就沙特家族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2006年,阿卜杜拉国王又重新改组“沙特家族委员会”。同时颁布《沙特效忠委员会法》,以“沙特效忠委员会”替代“沙特家族委员会”。米尔沙·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为主席,成员包括15名王室第二代亲王和19名第三代亲王。《沙特效忠委员会法》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家族核心成员的协商,确定王位继承人,并在国王和王储无法行使统治权的特殊情况下,建立由五名亲王组成的过渡权力机构临时领导王国。制度化的分权制衡与公议协商原则,为家族的内聚力和王权的牢固统治提供坚实基础。
为确保王权的长治久安,沙特王室核心成员始终牢固掌控作为内阁的王国大臣会议。政府最关键部门,诸如外交、国防、内政、国民警卫队、国土安全和王国的情报总局等,也一律由王室直系亲王担任首脑。王室还通过在军队安插数百名亲王控制王国武装力量,拱卫王权的绝对安全。除了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外,沙特13个省的省长同样由王室成员担任。原则上,省长向内政大臣述职,实际上,他们都直接向国王汇报工作。以国王为首的沙特核心精英集团,通过其精心构建的庞大统治网维系国家机器的有序运转。
(二)宗教精英与谢赫家族
沙特王国信奉伊斯兰教瓦哈比派教义。国王作为两大圣地的“护主”和王国的伊斯兰特征,决定了沙特王权必须拥有宗教“合法性”,由此凸显了宗教在王国的特殊地位。沙特王国的宗教精英上层,主要来自同王权结盟的谢赫家族,但仅有极个别成员有资格作为宗教权威,被王室吸纳到精英集团第一圈层。其他作为乌莱玛的多数宗教精英,只能在第二、三圈层发挥作用。
乌莱玛是沙特社会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阶层,它为沙特王权的“合法性”提供法律依据,对沙特内外政策的重大决策提供宗教咨询;用瓦哈比教义规范穆斯林的行为方式。乌莱玛阶层主要由来自内志和汉志的宗教学者构成。其威望集中体现在教义阐释和颁布仲裁意见“法特瓦”上。自早期沙特王国创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230余年,王国陆续产生了大约100名具有权威性的乌莱玛,其中25%来自谢赫家族。80年代中期,沙特国内得到承认的乌莱玛人数至少在1万人以上。谢赫家族在王国乌莱玛阶层中独占鳌头,是沙特王室最信任的宗教精英群体。自1774年沙特家族与谢赫家族结盟后,至少有15位来自谢赫家族的成员先后担任王国最重要的大穆夫提职位。同时谢赫家族成员亦曾担任王国司法部的高级法官和大法官、首都利雅得和圣城麦加的法官、麦加和麦地那清真寺的高级宗教导师、伊斯兰教法及其研究机构负责人、伊斯兰大学校长或督学、世界伊斯兰联盟主席、扬善惩恶协会主席等。
谢赫家族是仅次于沙特王室的贵族集团,在政教合一的沙特政治体制中占据特殊地位。但包括谢赫家族在内的乌莱玛阶层恪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不干预沙特政治,更不会染指或介入王室内的权力争斗。在涉及王室重大问题,并且必须要由乌莱玛做出宗教裁决时,乌莱玛往往只是在胜负基本明朗的时刻才会做出选择,并且总是支持获胜的一方。由此表明乌莱玛在政治上并不独立,而是依从于王权。作为宗教精英的核心,谢赫家族实际上在王国的政治体系中既是合作伙伴,同时也在宗教层面扮演王国政治治理的杠杆。
(三)部落精英
部落精英也就是传统社会中的部落首领或酋长。二战结束前,王国最具影响力的部落联盟和大部落多达50多个,诸如安纳宰部落(Anaza)、沙马尔部落(Shammar)、穆泰尔部落(Mutair)、阿泰巴部落(Ataiba)和盖哈丹部落(Qahtan)等。而那些隶属于不同大部落的支部落酋长则超过几百人。
部落酋长曾是沙特王权的两大支柱之一。在重建现代沙特王国的年代,半岛的许多部落酋长曾追随先王四处征战,在统一半岛的进程中功勋卓著。由于部落社会的复杂性和部落酋长的重要影响力,伊本·沙特也需要部落酋长来充当政府与部落民众打交道的中间人,协调政府与部落民众的关系。而部落酋长也充分享受着政府在政治和经济上赋予他们的各种权益,从而奠定了双方密切关系的牢固基础。但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伴随石油工业的崛起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许多部落酋长深感自己逐渐失去昔日的权力,以及作为沙特家族政治联盟组成部分的重要性,致使他们心怀失落和抱怨情绪。尽管部落酋长的作用确实在削弱,沙特王室却依旧需要他们继续作为强化王权与民众关系的协调者。事实上,许多部落民众也一直把部落酋长视为他们与政府交往的代理人。在王国危机形势下,部落酋长的作用更是显而易见。
部落精英的影响还体现在王国国民卫队上。1963年沙特正式组建国民卫队,主要职能是保卫王室,维护油田设施和王国的治安等。沙特武装力量由国民卫队与国防军两部分组成,各自拥有约20万兵员,国民卫队的装备甚至比国防军更精良。两者的区别在于,国民卫队的常备和预备建制均以部落为基础,军官主要来自部落,士兵通常也从各自所属部落中招募。其原因是,这些官兵不易受外来思想影响或反叛阴谋的煽动。此外,“贝都因人的乡村已归政府管理,酋长们成了内政部的雇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各自的部落法和秩序。传统部落的首领们在其部落内部变为新的社会精英,他们倾心于自身的经济发展,并且宁愿确保其子嗣们在国民卫队中的军官位置,也不愿让他们参与部落的政治与现代化规划。”因此,国民卫队是部落酋长彰显影响的重要渠道。
由于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质变”,作为曾经的“游牧部落勇士”和王室的重要支柱之一,部落精英的酋长们在王国构架中的政治资本不断“贬值”。一般认为,部落精英在部落内的地位可能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但与其他政治精英相比,部落精英尚未在不断扩大的国家机构中确立自己的地位。因而,传统部落精英依附于王室统治集团的态势愈加明显,并且注定了多数部落精英只能游离于第三圈层。
 

成长中的新兴精英群体

 
帕累托的精英理论认为,精英具有流动性。某一特定的统治精英集团难以同时兼具各种不同资质,在缺乏必要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必然性的条件下,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精英的循环。没有正常的流动,就会造成政治不稳定,乃至革命的发生,故而精英的兴衰和精英与非精英之间的流动是必然的,这种流动是保持社会平衡的基本因素。沙特精英流动的主要体现是新兴精英集团的成长,新兴精英集团的人数基本维持在两三千人的规模。而催生新兴精英的动力:一是石油经济带动整个社会转型;二是文化教育的大发展;三是国家和社会对英才的迫切需求。
(一)新崛起的专家治国论者
伴随社会转型,在沙特工程技术专家、高层管理者、教授和学者等队伍中,一些出类拔萃者被政府不断吸纳到王国各相应部门,担任专家顾问和高层行政官僚,这些人通常在沙特被称为“专家治国论者”。他们在王国的经济建设和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一个新崛起的精英阶层。
早在重建王国时期,由于人才匮乏,先王就开启了广纳贤达治国的先河。他曾聘用埃及人哈菲兹·瓦赫巴、叙利亚人哈立德·哈基姆和尤素夫·亚辛、黎巴嫩人福阿德·哈姆扎、利比亚人哈立德·格尔吉尼以及英国人约翰·菲尔比等担任私人顾问,协助他处理国事。他们当时也是沙特最具权威的非王室成员。石油大开发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成为王国当务之急。沙特政府倡导办学兴教,派遣大批留学生赴欧美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和行政管理,一批学成归来者脱颖而出,并被政府聘用到关键岗位上。
在王国大臣会议、政府各部和中央与地方的协商会议中,平民出身的高级官员是技术官僚中精英阶层的代表。沙特最高行政中枢王国大臣会议(即内阁),由王室成员、谢赫家族成员和平民大臣组成。但平民大臣的比例不断上升。在1954年的大臣会议中,卫生大臣、财政大臣和商业大臣均出身平民。在1962年的大臣会议中,平民大臣增至8人,而王室成员为6人,谢赫家族成员仅1人。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政府机构相继成立,大批具有特长的专家学者凭借自身才干和政绩纷纷被政府录用,政府官僚由1962年的36 776人增至1979年的25万人。而在1975和1983年的两届大臣会议中,平民大臣人数均增至15人,王室成员分别为8人和6人,谢赫家族成员均为3人。在1995年大臣会议的28人中,王室成员仅保留5人。在2015年萨勒曼继位后组成的大臣会议的38人中,平民大臣人数仍在增加,并占绝对多数。
1993年沙特组建的中央和地方“协商会议”,是技术官僚的精英们发挥作用的另一个重要舞台。协商会议是咨询性政治机构,包括13个隶属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国王直接任命,任期4年,并可连任。每一届至少半数成员是新任命的,王室成员不在协商会议之内。第一届协商会议包括来自社会各阶层的60名成员。此后,每届协商会议成员递增30人。1997年从60人扩至90人,2001年为120人,2005年已达160人。协商会议已成为主要由技术官僚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完全以政治为基点的机构”。协商会议成员的不断增加也表明王国政府力图通过“均衡”策略推进变革的决心。1993年9月,沙特各省级协商会议也根据法赫德的命令建立。沙特政府稳步扩大协商会议成员,意味着沙特王权希望借助更多的专家治国论者和社会各阶层代表的政治参与,来巩固其统治基础,彰显了核心精英集团对可能挑战王权的沙特名流的怀柔与感化政策。近年来,协商会议被赋予的权力不断扩大,开始拥有立法建议权和评估国家重大决策的权利。虽然专家治国论者是一个新兴的重要利益集团,不过在多数情况下,他们仍是一个势单力薄的阶层,相对于王室而言,凝聚力低,人数有限,再加上自身的局限性,无法对核心精英集团构成实质性威胁。
(二)发展壮大但仍具依附性的商界精英
沙特商界精英集团主要分布在流通领域,他们借助国家提供的一系列投资和关税保护等优惠政策得到发展和壮大。商界精英的社会背景十分复杂,或是来自王室家族,或是同核心精英阶层或官方保持密切联系。也有一部分人来自沙特著名的传统商业家族,他们长期维系着同西方的各种交往。还有一些是来自平民的成功大商人,尽管他们并没有惊人的背景,却想方设法将女儿与王室联姻,并尝试通过这个渠道来接近核心层,从而获取相关重要信息,乃至间接影响政府的经济决策。但商业精英除极个别人有可能挤进第二圈层外,绝大部分人只能在第三圈层内寻找立足点。来自王室的核心精英也会在商界兼任重要职位,因而具有多重身份,如阿美石油最高委员会主席、沙特主权财富基金公共投资机构董事会主席均由王储担任。但无可置疑,其主要身份是作为王国战略决策的政治精英。
沙特商业家族约有250多个,并同王室关系密切或依赖政府支持。哈绍吉家族是王国较早的商业世家,其创始人阿德南·哈绍吉来自于先王伊本·沙特的私人医生家庭。哈绍吉在20世纪80年代建立的商业控股公司已在17个国家设立了26个代理机构,国内的分公司达50多家,资产超过10亿美元。在费萨尔和哈立德执政时期一直担任国王首席顾问的盖特·法拉昂,于1966年创建“列杰克”建筑公司,经过法拉昂家族兄弟们的长期经营,该公司后来成了沙特最大的联合企业之一。阿瓦家族和阿卜杜拉·马吉德家族成员也曾担任费萨尔国王的商业顾问,他们分别经营电力、农业和医药等行业,同时一度是沙特国内外资银行的主要持股人。
商界精英大都同西方垄断资本保持交往关系。诸如加法利兄弟控制的超大型工商业联合体,就是沙特近50家最大的美国、英国和德国公司的代理人。另一方面,商界精英还通过以本部落或家族为中心的经营,并利用与当权者建立各种网络,形成排他性的垄断集团。而这种以血亲为纽带的企业及经营方式,充分体现了在封建的君主制环境下,沙特商界精英的“非正常”发展模式。这些不断趋于贵族化和官僚化的商界精英无不具有依附性。他们主要依赖国家和外来资本,获取财力支持,以便为自身发展注入动力。因此,沙特商界精英必然同当权者和西方垄断资本的利益相互交织在一起。事实上,沙特有影响的大资本家大都属于王族成员、贵族和上层官僚等,许多亲王热衷商事。他们充当商贸交易的中间人和外国公司的代理商,或是作为合资企业的合伙人,甚至还有人直接从事石油交易和土地买卖的投机活动。王室成员从政府获批土地,然后通过关系人以高价售出这些地块,从而共同获得高额差价,由此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利益网络。沙特多数商界精英一般都不愿意流露其政治倾向,其影响基本上都是间接的,更无法左右核心精英集团的最终选择。
(三)“逆向”影响王权的新伊斯兰主义者
20世纪90年代以来,沙特出现一股比较强劲的“新伊斯兰主义者”力量,亦称伊斯兰改革主义者,但存在温和与极端的区分。其共同点都是以宗教为旗帜来动员民众,试图通过请愿、游说或反政府活动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新伊斯兰主义者实际上是一股反精英势力。之所以称其为“精英”,是因为他们是从“逆向”维度对沙特王权和社会构成非同寻常的震荡。
沙特历史上一直存在政府反对派。从先王时期的部落反叛到20世纪50年代的石油工人罢工运动,再到六七十年代的各种反政府派别和秘密政党等。而1979年的麦加大清真寺事件则将沙特的反政府活动推向了高潮。沙特社会的急剧变革及其对王国固有文化的猛烈冲击,是孕育新伊斯兰主义者的土壤,特别是1991年海湾战争后,王室要求乌莱玛发布允许美军驻扎沙特的“法特瓦”,超越了非沙特军队一律禁止在圣地驻扎这一教规的红线,促使新伊斯兰主义者成为新的宗教反对派。新伊斯兰主义者多为宗教学者,主张通过非暴力的合法手段进行舆论宣传,挑战官方宗教权威,抨击政府的政策和美军的驻扎等。其中坚力量被称为“觉醒派谢赫”。他们以录音带和宣传册为媒介,传播其宗教和政治主张,在王国引起广泛讨论。
1991年初,以觉醒派谢赫为首的近200名乌莱玛、学者、律师等社会名流,通过秘密渠道向当权者提交建议书,表达渴望改革的意愿。5月,400名乌莱玛、法官、教授和著名学者共同签名,向法赫德国王递交“请愿书”,要求政府在伊斯兰教义的指导下实施经济、政治和宗教等改革。1992年9月,又有107名新伊斯兰主义者签名,并经大穆夫提伊本·巴兹之手,再次向政府呈送长达45页的《劝告备忘录》,详细阐释“请愿书”的主张,并提出一系列更激进的改革要求。实际上,这份备忘录也是反映新伊斯兰主义运动本质的行动纲领,目的在于重新确立伊斯兰教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实现沙特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全面伊斯兰化,并实行君主立宪制。
面对新伊斯兰主义者的挑战,沙特政府采取恩威兼施的双重手段,一方面强化王国的伊斯兰特征和适度推进变革;另一方面则加大管控,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诉求和活动。1993年5月,以穆罕默德·马萨里为首的六名著名宗教学者宣布建立“保卫合法权利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the Defence ofLegitimate Rights,CDLR),以此将反政府活动同人权运动挂钩,对政府进行反制。但该组织成分复杂,彼此观点存在明显差异。1996年遭政府解散后流亡英国的“保卫合法权利委员会”出现分裂,派生出新的反政府组织——阿拉伯伊斯兰改革运动组织(the Movement for the IslamicReform in Arabia,MIRA),它成为海外主要的沙特反政府力量。
“觉醒派谢赫”和“保卫合法权利委员会”、阿拉伯伊斯兰改革运动组织的大多数人,呼吁通过非暴力方式要求沙特政府推进变革。但以暴力反抗沙特王权的极端宗教反对派,则使新伊斯兰主义运动走向末路。“九一一”事件后,在本·拉登为首的“基地”组织的策划下,沙特境内接二连三发生石油设施被炸,外国人在利雅得遭连环恐怖袭击或被劫持为人质,以及美国驻吉达领事馆爆炸案等。新伊斯兰主义者最终成为沙特政治舞台上昙花一现的匆匆过客,也是极端宗教势力暴力活动的牺牲品。2011年的阿拉伯剧变后,阿拉伯君主国陆续开始调整内外政策。2015年萨勒曼继位后,明确提出沙特将回归对所有宗教持开放态度的温和伊斯兰道路,伊斯兰极端势力因受到进一步挤压而偃旗息鼓,并出现分化。一些人转入地下活动或是投奔境外极端组织,另一些人逐渐改变立场,并向政府靠拢。

 
 结语:精英集团的互动与
王权的巩固

 
精英理论认为,社会结构的变化与精英的兴衰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经济、政治及其他领域的变化首先将对不同社会集团的特权及势力产生影响,于是那些强势集团便寻求对上述变化加以控制,并将其纳入他们所设定的轨道。这一判断比较符合沙特精英集团互动关系的基本态势。总体看,为确保沙特家族的恒久统治,占有绝对优势的王室核心精英集团,始终掌控着精英集团之间互动关系的主导权。沙特精英集团之间的互动,大致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王室核心精英集团内各种关系的变化;二是核心精英集团同其他精英集团之间彼此力量的消长。
(一)王室核心精英集团内的权力博弈被限定在王室直系范围
沙特王族内的权力之争可追溯到第一沙特王国时期。当时沙特家族内有两大支系,即拉比亚系和穆克林系,伊本·沙特的先祖属于穆克林系。1727年,穆克林系的沙特·伊本·穆罕默德夺回德拉伊叶城,由此开启了整个家族以沙特命名的历史。但拉比亚支系却命运多舛,家族内频繁发生谋杀事件,有七人死于非命,拉比亚系此后走向衰落。穆克林系后裔吸取拉比亚系衰败的前车之鉴,将阿拉伯传统的协商、公议和“分权制衡”作为解决家族矛盾的原则,以避免矛盾激化和兵戎相见。现代沙特王国建立后,沙特王室一直谨慎恪守这一原则,以此强化王室的内聚力。但王室核心精英集团内的权力较量并未终止。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王室直系中曾出现三次围绕王权的博弈。
第一次权力之争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前后第二任国王沙特与王储费萨尔之间的较量。王室直系另一派系——“自由亲王派”充当了两派竞相利用的筹码。所谓“自由亲王派”,它以王室第二代的塔拉勒亲王为首,主要包括纳瓦夫、巴德尔、法瓦兹、麦吉德等年轻亲王。该派具有自由主义的改良倾向,主张在维持沙特王权和伊斯兰国体的前提下,通过改革使沙特成为一个立宪君主制国家。“自由亲王派”最初支持费萨尔,但费萨尔并不认同他们的政见,“自由亲王派”转而支持沙特国王。沙特国王希望借助塔拉勒的力量打压费萨尔,因此他将“自由亲王派”的三名成员纳入1960年组建的大臣会议中,而当时内阁的王室成员总共只有五人。然而,“自由亲王派”提出的宪法草案同样遭到沙特国王和权威乌莱玛的坚决反对。塔拉勒随后在国外向传媒发布抨击国王沙特的言论,并披露王室内的争斗,其言行严重触犯王室禁忌,引起极大愤怒。塔拉勒随即被清除出内阁,后流亡埃及,直到1964年认错后才回到利雅德。沙特国王与“自由亲王”决裂后更为孤立,加之他治国无能,且挥霍无度,使王国财政濒临崩溃。1964年10月,王室长老委员会和65名乌莱玛经反复协商,做出废黜沙特国王的决定,并由费萨尔继位。国王沙特与费萨尔的权力之争得以化解。1975年3月,费萨尔国王遇刺身亡。
第二次权力之争发生在阿卜杜拉国王时期他与王室直系“苏德里派”的较量。费萨尔执政后期,苏德里派在王室的势力日益上升。1975年哈立德继位,因孱弱多病,王权一直由王储法赫德代理,苏德里派权势进一步扩大。1982年法赫德执政后,王国财政、国防、内政、情报总局,以及利雅得省长等关键部门都由苏德里派掌控,该派势力达到顶点。1982年阿卜杜拉任王储,1995年法赫德国王也因身体缘故不能正常理政,阿卜杜拉由此执掌王国的实权。阿卜杜拉以王室“保守派”著称。为抑制苏德里派势力的膨胀,阿卜杜拉与费萨尔国王的儿子们结为联盟,并得到谢赫家族的支持。阿卜杜拉不像法赫德那样亲美,并对巴勒斯坦的支持相对更坚定,深获王室多数人赞同。阿卜杜拉一派主要控制着王国外交和国民卫队等部门,东方省、阿西尔省和北部的沙马尔部落区也都属于其势力范围。2005年法赫德病逝。他的两个曾任王储的胞弟苏尔坦和纳伊夫也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因病离世,“苏德里七雄”仅剩4人,实力被削弱。阿卜杜拉派在王室的影响逐渐占据上风。
第三次权力之争发生在2015年萨勒曼执政后因未来王位继承人确定所造成的风波。2015年阿卜杜拉国王病逝,王储萨勒曼继位,沙特国内形成多元的权力格局和政出多门的制衡体制。为确立苏德里派萨勒曼父子在王室的权威地位,萨勒曼旋即对王室进行全面整肃。他打破王室沿袭近70年之久的“分权制衡”和“兄终弟及”的王位传嬗模式,先后通过“废弟立侄”和“废侄立子”两大步骤,确立其子穆罕默德·萨勒曼为王储,同时将另外三个儿孙也任命到王国的重要岗位上,从而使王权高度集中于萨勒曼父子,并完成未来王权“纵向传承”的设定。紧接着,萨勒曼又以反腐之名,于2017年11月突然查封1 700个银行账号,拘留包括瓦利德亲王在内的208名权贵,共有11名王子、24名现任和前任大臣。据估计,通过此举萨勒曼父子将收缴高达数千亿美元资金以充国库。在被拘留的权贵中,还有刚被解职的已故国王阿卜杜拉的两个实力派儿子,国民卫队司令米特阿卜和利雅得省长图尔基,特别是米特阿卜被视为萨勒曼之后沙特国王的有力竞争者。由此可见,萨勒曼的一系列决策都蕴含着剪除政敌、确保萨勒曼父子在王室独掌王权牛耳的考量。
从沙特王室核心精英集团的三次权力之争看,其各种关系的变化始终被限定在王室直系范围,王室旁系和其他任何力量都不会、也不可能染指王室内的权力争夺。从王室核心精英集团来说,无论是协商性的分权制衡,还是权力的高度集中,终极目标都是为确保王权永久掌控在王室直系手中。这是沙特核心精英集团丝毫不动摇的共同点。因此,沙特王室不仅以法律条文,而且借助家族不同时期的协商机制,即王室长老会、沙特家族委员会、效忠委员会,来规范王室权力的分配和王位继承等,是一种防止王权旁落的双保险措施。即便就引发普遍争议的萨勒曼以超常手段“立子为储”的做法来看,它也不违反王室的传统和惯例,因为它完全符合《政府基本法》关于选任王储的条款,也满足必须得到效忠委员会绝对多数赞成票的规定。但程序的合法并不意味着是一种真相的折射,沙特王室直系中拥有王位继承资格的有“二代13子”和“三代200子”,萨勒曼国王之后是否会重新迸发核心精英集团内的权力较量,仍需时间来佐证。
(二)核心精英集团主导着它与非核心精英集团的互动关系
沙特核心精英集团同其他精英集团的关系,主要指它同传统精英与崛起中的现代精英群体的互动态势。而沙特固有的家族统治特征,注定了双方关系的主导权必然由核心精英集团所掌控。
宗教精英在王国的作用主要是在宗教、司法和教育领域,农牧民和部落生活与宗教联系密切,故而农业大臣也由谢赫家族成员长期担任。乌莱玛在政治上对王权的依从,是沙特政教联盟伊始就被确定的一个特点。权威乌莱玛在新国王登基时,必须宣誓效忠。国王相应给予宗教权威们最高的礼遇和尊重。后者则借助各种渠道向王室建言献策,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决策。但乌莱玛毕竟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阶层,他们在涉及宗教的问题上施展权威。乌莱玛通常也被视为保守的象征,因而会同王国某些推进现代化的政策产生反差。为削弱乌莱玛阶层在王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阻力,费萨尔于1971年通过设立“高级乌莱玛会议”和“高级卡迪会议”,将其纳入王国司法部,使宗教组织变身为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一个部门,从而弱化乌莱玛的权力。大穆夫提职位也一度被取消。费萨尔委任非谢赫家族成员的伊本·巴兹为“高级乌莱玛会议”主席,这表明谢赫家族也受到抑制。1999年伊本·巴兹去世后,谢赫家族的阿卜杜·阿齐兹才被重新确立为大穆夫提。
罕百里教法学派的创立者伊本·泰米叶认为,“宗教与国家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没有国家的强权,宗教会处于危险之中;而没有沙里亚法,国家将成为专制组织。这就是说,理想的伊斯兰国家需要掌握宗教法的乌莱玛同掌握实施政治权力的乌玛(穆斯林社团或共同体)之间的密切合作。”沙特的政教联盟实质上遵循了泰米叶的原则,王权与教权互为依存。只要王国的伊斯兰特征未改变,其政教联盟就不会坍塌。因此,沙特政教之间的合作是主流,矛盾和冲突服从于合作,而王权则为政教联盟的航向掌舵。
部落精英的酋长们,在沙特王室和传统精英不断调整关系之时,普遍被认为是趋于边缘化的“失败者”。在经济和社会结构骤变条件下,部落和部落人口的萎缩以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部落在其地盘上的特权日渐削减。部落精英不得不尽快适应社会变化,做出转换角色的明智选择。一些大部落因获得政府配给的大块土地,其部落酋长转而开始经营土地交易,成为资本主义化的封建主。同时,部落精英的分化加剧:许多部落精英寄希望于后代,鼓励儿孙投身军队尤其是国民卫队,或是将儿孙送往国外接受现代教育,以便在未来能够光耀门楣;还有极少数心怀愤懑的部落精英及后代,完全无法适应社会转型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他们在绝望和心理极度扭曲中铤而走险,成为极端暴恐活动的制造者。
在社会转型中,不断衍生出的新兴精英集团是“受益者阶层”。经济腾飞及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新兴精英集团的崛起提供释放能量的平台,专家治国论者凭借专长和才干,也有一些人通过裙带关系而被重用。人才是维系国家机器良性运转,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关键;同时也是王权借此施惠于民众,赢得民众拥戴的资本。因此,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专家治国论者得以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能够在第二圈层站稳脚跟。另一方面,在多元化经济政策的激励下,王国最高经济委员会的组建,则为商界精英接近决策层创造了时机。商界精英通过最高经济委员会、工商理事会,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协商会议等与政府对话,并向决策层传递各种建议和诉求。日益增多的经贸活动所产生的综合外溢效应,也将重量级的大商人卷入到第二圈层施展能量。此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还出现了由人数可观的专家、教授、医生、律师;军政部门的中、高级官僚和军官;工商企业的经理、经纪人和高级职员等人群组成的新兴“中产阶层”。但中产阶层作为相对分散的精英个体,不具有前两类精英那样的能量,仅有少数人在第三圈层通过可利用的渠道谋求话语权。
政府反对派是反精英的精英群体,新伊斯兰主义者堪称王国最有影响的反对派。它作为社会“另类”力量,“逆向”推进王国的社会改革。新伊斯兰主义者提出激进的改革要求,但其派系各异,力量薄弱而分散,无法获得官方和宗教权威的认同。在外因不断变化条件下,有时结为同盟、有时互相竞争,甚至敌对。“他们只是一个精英团体,受到政府的压制,没有像样的选民基础,主要以个人的方式运作,其结果很容易被政府边缘化,或被政府同化。”统治集团采取适度吸纳和严控政策,促使多数新伊斯兰主义者逐渐改变立场向王权回归。那些挑战现存制度的极端分子,必然遭到沙特政府的弹压。因此,那些具有影响力的、向王权回归的新伊斯兰主义者,有可能以体制外的“监督者”身份在第三圈层发挥作用。
(三)石油美元和渐进改革是巩固王权的重要杠杆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沙特新兴精英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王室核心精英集团始终主导精英集团彼此互动关系的变化,是由沙特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所决定的。长期的家族统治和牢固的政教联盟,赋予沙特家族一种“王权神授”的政治“合法性”。此外,石油美元所带来的雄厚财力和沙特王室为顺应时代不断实施的变革,则为核心精英集团持久维系王权的统治提供了重要保证,也是王权政治释放活力的源泉。
由于拥有巨额石油美元,沙特王室在尽享奢华的同时,也遵循伊斯兰教倡导的“均贫富”和“穆民皆兄弟”的原则,将巨额石油美元施惠于国民。高福利政策就是一个具体体现。沙特对国民全面实行公费教育和医疗,同时政府提供住房补贴和无息贷款,以及各种社会救济和津贴等。高福利政策成为沙特巩固王权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以石油财富为基础的地租型国家(亦称“食利国家”),普遍善于利用公共福利来缓解社会矛盾和换取民众的忠顺,甚至以大量钱财笼络和收买潜在的政府反对派。沙特王室同样如此。据《纽约时报》2011年6月8日的报道,面对埃及局势剧变带来的冲击,沙特王室力图借助新一轮向民众派发红包来平息国内的反对声音。阿卜杜拉国王斥资1 300亿美元用于提高民众待遇,如提升工资、大面积建房和扶持宗教组织等。在动荡和危机时刻,石油美元确实缓解了王权的压力,以至于有学者称沙特家族利用“财富购买和平”。
与此同时,为适应社会发展,迎合不同精英集团的诉求,沙特不断实施一系列渐进的社会改良或变革。实际上,这也是核心精英集团对民众及其他精英集团权益的适度让渡。这些变革主要包括:1992年3月沙特政府颁布的《政府基本法》(The Basic Low of Government)、《协商会议法》(The Law of the ConsultativeCouncil)和《省组织法》(The Low of Provinces)。三大法案强化了王国的法规化治理,各级政府的施政被置于法规的监督之下。同时,它涵盖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基本能够满足各精英集团的相关诉求和参政议政的强烈愿望,是向民主政治演进的重要步骤。自1993年年底起,沙特政府开始组建中央和地方各级协商会议;2003年10月启动由社会各阶层精英参加的市政选举,特别是给予妇女选举和被选举权;2003年建立国民对话机制,截至2010年,先后在王国各地举办了9次国民对话会议等。2016年沙特出台以增强伊斯兰教与国家认同,提供充实健康生活,促进经济多样化,提升就业率、增加政府效率和履行社会责任为总目标的“沙特2030愿景”。上述变革为王国不同阶层的精英提供了参政渠道和平台,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外交、宗教、文化、教育和司法等诸领域,凸显了沙特国民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趋势。同时,它有利于促进沙特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为王国的治理注入新的弹性活力。因此,在中东地区长期动荡的态势下,沙特政局才能保持相对的稳定和王权平稳的更迭,并推动王国的现代化发展。
综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唯物史观对一定政治形态得以生成的基本认知。沙特新兴精英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及其同原有传统精英集团的互动关系,取决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基于历史上形成的家族统治传统和牢固的政教联盟赋予沙特家族“王权神授”的“合法性”,沙特王室核心精英集团才能一直牢固掌控同民众和其他精英集团互动关系的方向。沙特王室的终极目标,一是确保沙特家族的持久统治,二是恪守王国的伊斯兰教特征。而其他精英集团或是因时代变迁致使仅有的权威被削弱和被边缘化;或是因自身局限显露出不同程度的依附性和分散性,尚不具备核心精英集团那样的能量和社会基础,只能屈从于王权,并在核心精英集团的主导下扮演王国治理的配角。总体来看,沙特王国在现代物质文明方面已有超前发展,但国民的价值取向并未完全摆脱根深蒂固的部落传统的羁绊,崇信安拉、血统、部落和权威,依然是国民心灵深处的重要选项。而沙特王权和家族统治的本质属性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和上述因素契合或相通的。正因为如此,核心精英集团可以成功地将这些因素加以利用:一方面,借助笼络、怀柔和钱财收买的杠杆争取民心;另一方面,通过不断的渐进改良和变革,对国民和其他精英集团的权益予以适度让渡,以顺应时代发展,迎合民愿诉求,维系王权的长治久安。
 



(原文请见《西亚非洲》2022年第2期,也可在知网查阅、下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