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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缓缴部分税费?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推出9个方面48项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助企纾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各行业如何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税收优惠政策怎样助力小微企业稳步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权威部门为您解答。



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答:

适用对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操作流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地址和网址可从云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一是纳税人在申报相关税费时自行判断是否享受缓税政策。二是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纳税人在2022年4月申报相关税费时,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规定的部分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


确认缓缴的,小微企业相关税费的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中型企业,界面跳转进入缓缴界面,只需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缓缴税款可在2022年10月申报期内缴纳。


确认不缴纳的,则系统提供下拉框供纳税人选择理由:①不是制造业。②不是中型企业(或小微企业)。③相关部分办理证照需要。④其他。选择“其他”的,需要填写选择不缓缴的具体理由。


相关规定:


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问: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政策规定缓缴期限可再延长6个月,其如何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


答: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明确了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税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其中涉及汇算清缴补税、退税业务的,视情形分别处理。


问: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示意案例】


A公司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缓税公告发布前,因为逾期申报缴纳所属期为1月的税款,所以缴纳了滞纳金。在办理退税时,这部分滞纳金能否退还?


答:

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范围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但与税务部门登记的行业不一致的,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完成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资格核实认定。


2.“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范围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一致的,应先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后,再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完成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资格核实认定。


纳税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资格核实认定完成后,即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政策。


A公司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选择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的,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更正申报。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小微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暂时调整为零,中型企业将申报表应纳税费款调整为原来的50%,确认提交申报表。(此次更正申报暂选择不享受缓缴政策)


申请退税。对更正申报后形成的多缴税金,纳税人发起退税申请,税务部门通过后台办理审核。考虑到公告发布后,所属期为1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应当延长到8月份征期,实质上税款并未产生滞纳,多征的滞纳金应随同税款一并退还。


享受缓缴。退税审核通过后,纳税人据实再次更正申报,选择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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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编辑:杨景涵、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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