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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家企业被信用降级!大连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近期,全市1405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按时完成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调整工作,其中,守信企业1329家、基本守信企业55家、失信企业18家、严重失信企业3家;全市有37家生产企业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信用降级。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评价要求,2021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先后出台了《大连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以及《大连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评价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指标参考权重表》并完成了全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首次信用分级评价工作,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比中得到肯定。经过两年运行,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初步构建起对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式的科学的信用评级机制



突出
四项重点



1.归集基础信息

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均在国家公示系统进行标注;对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即时归集和公示。


2.实施评价分级

设置三级评价指标: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9项,三级指标32项。

划分四个评价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0-15分的,为守信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15(含)-30分的,为基本守信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30(含)-65分的,为失信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65分(含)以上的,为严重失信等级。

根据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对照评价指标开展信用分级。


3.调整风险等级

信用等级为守信和基本守信的企业,保持风险等级不变;

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企业,视情况调高一到两个风险等级;

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的企业,直接将风险等级调整为D级。

通过对失信企业提高风险等级划分,加强监管力度。


4.开展信用建档

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信用监管档案,除线上归集的相关信用监管信息外,年度信用分级评价表全部完成归档。


实现
五项功能



1.赋能监管

推动信用与监管深度融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2.科学分类

准确把握专业特点,研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专业模型,指导信用分类。


3.奖惩结合

加大对守信企业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4.协同联动

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


5.推动共治

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下一步

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新划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做出相应调整,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通过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开展飞行检查、加大抽检力度等方式加强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信用赋能”对提高食品领域监管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监管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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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微信由“大连市场监管”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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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监制:周毅

文字:段锦、冯岩松

来源: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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