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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无知当个性!网民发表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言论,被拘15天

2017-12-18 河源普法

12月13日

河北省任丘一网民

在网络上发表

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言论

引发广大网民强烈不满




目前,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事实上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发布类似言论



据任丘市公安局官微@任丘警方网络发言人 12月14日消息,任丘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依法将违法嫌疑人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王某对其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任丘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小贴士《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苏州普法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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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网络空间在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南京大屠杀跟你我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在80年前是残酷的。


在侵华日军的屠刀下,中国百姓被肆意杀戮、饱受凌辱,南京成为一座生灵涂炭的人间地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不堪回首的惨痛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大起来,才有个人的尊严和幸福。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近日,一幅1937年和2017年两个女童对望的黑白漫画刷屏网络。穿越苦难,感悟历史,我们更加坚信,中国梦是强国梦,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梦想。为这个伟大梦想不懈奋斗,中国才有光明未来,每一个中国人才会幸福平安。



“牢记历史耻辱,

捍卫民族尊严和祖国荣誉,

也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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