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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来袭!律师朋友注意了!

2018-01-24 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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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荔波县地处贵州省南部,总面积2431.8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92.7%,主要有布依、水、苗、瑶等少数民族。荔波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民族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依托丰富天然资源和深厚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社会经济发展呈迅猛之势。据统计,2017年我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33亿元,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73亿元,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1亿元,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2亿元,增长13%;财政总收入7.73亿元,增长22.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亿元,增长17.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72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97元,增长10%。

      随着我县经济水平的提高,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多年来我县一直是仅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和几乎无执业律师的状态,日益增长的群众法律需求与律师法律服务不能足给的矛盾尤为突出,县内群众和企业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不得不到外县市委托律师,既增大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困难又增加了法律消费成本,此外,法律援助办案力量也严重不足。      

      为加快法律服务市场培育及律师人才与引进,营造优质执业环境,荔波县制定印发了《荔波县律师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以此鼓励广大律师朋友到我县执业,缓解荔波县律师资源匮乏的现状。






福利清单!




     ①    

荔波县将律师业纳入荔波县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享受荔波县相关优惠政策。

     ②    

荔波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聘用费用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③    

荔波县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可税前列支。

属于县人社部门认定的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创办的企业,聘请县内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时,县级财政给予该企业每年人民币3000元的补贴,共补助三年。

     ④    

鼓励荔波县各村居委(社区)、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聘请荔波县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村居委(社区)聘请县内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每村居委(社区)给予每年人民币3000元的补贴,共补助三年。

     ⑤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须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建设、验收各个环节,均应当有律师的法律意见,聘用律师费用列入项目资金预算。

政府重大项目谈判、招商、国有资产收购转让、合同拟定等,应当组织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⑥    

律师事务所在荔波县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的,按租赁办公房面积给予补贴:

(一)租赁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每年给予人民币10000元补贴;

(二)租赁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年给予人民币15000元补贴;

(三)租赁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本数)的每年给予人民币20000元的补贴。

以上租赁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给予财政奖励:

(一)本所执业律师常年超过3人的律师事务所;

(二)执业律师不到3人但年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连续奖励3年:

自次年起按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上年度在荔波县缴税入县级库额的100%给予奖励。

     ⑧    

到荔波县内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的人员,纳入人才队伍管理,享受荔波县人才管理相关办法条件的相关待遇。对外地到荔波县内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结合配偶实际情况,根据其意愿给予解决配偶工作调动。

非荔波县户籍律师的适龄就学子女,在就学方面享受与荔波县户籍同等待遇。

     ⑨    

律师事务所符合本奖励扶持政策的同时,又符合荔波县其他政策中相应的奖励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申请奖励扶持。

     ⑩    

鼓励荔波县内律师事务所组织执业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于县司法局安排到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县群众工作中心、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窗口值班的律师,给予每人每天人民币500元的值班补贴。

对接受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指派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县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每成功化解一件案件,给予人民币4000元奖励。

         

如县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辞去公职,在荔波县内开设律师事务所,或在县内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将会有更多惊喜,详情请到荔波县司法局具体咨询。

         

给予会费减免或补贴。对荔波县内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初次执业、新执业的律师,积极争取省、州律师协会批准免收三年会费。不符合省、州律师协会免收会费条件的,按照所缴纳的会费数额给予全额补贴,共补贴三年。

         

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对荔波县内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内初次执业的律师当年参加各级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学习的,按照所缴纳的培训费数额给予全额补贴。

    奖励扶持对象

本办法所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设立,住所和税务注册地在贵州省荔波县辖区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及其执业律师。



荔波县鼓励省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迁址荔波县或在荔波县设立分所,鼓励律师在荔波县开设综合性或专业性律师事务所。


荔波县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与学术机构、各级律师协会在荔波县举办各类法律问题理论及实务研讨会、论坛,律师培训班。


荔波县各部门为律师在荔波县执业和依法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对于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必须给予保障。


你说的这些,好像都跟我


但是下面这个福利


请 注 意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过有5000元!


鼓励县内在职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来源/荔波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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