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案例】两个项目共用一个备案号(针对同一地块只能备案一个项目的处理)—城地股份

尚普咨询 尚普IPO咨询 2022-08-06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在上交所上市。股票简称“城地股份”,股票代码“603887”。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地为上海市,其主营业务为桩基、基坑围护及岩土领域相关设计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具体包括静力压桩、钻孔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地下结构预制拼装构件应用等基础工程的施工服务,以及基坑围护挡土止水结构、地基加固改良、土石方工程施工等,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业厂房等。城地建设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等,是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次IPO首发募投项目存在共用一个备案文件的情况,这在拟上市企业IPO过程中并不多见。

      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于募集资金运用部分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建设力度的加大,建设用地规模保持较高水平,将有力地推动桩基和基坑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大对保障房、城市地铁、轻轨交通、城际高铁、公路桥梁、隧道及城市地下空间、机场、港口等设施的投入力度,这些都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创造了很好的业务发展空间。

发行人依靠自身的施工质量和管理优势,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先进的施工技术水平,与实力雄厚的大型开发商及建筑商建立了较好合作关系,近年来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迅速增长,但资金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为抓住市场发展良机,促进发行人自主研发的FCW、CLP 等工法在实践中的大范围运用,提高施工效率,优化施工工艺,降低工程综合造价,顺应行业节能环保的工艺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能力,并推进发行人桩基与基坑围护技术的创新发展,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运用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投入到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项目、技术中心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本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项目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争取尽早投产。

(三)共用一个备案文件的原因

通过对公司有关经办人员的访谈、赴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情况等途径,查明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用一个备案文件的原因为:1、根据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操作要求,同一地块在同一时间只能备案一个新的项目,如备案另外一个项目需间隔较长时间;发行人上述两个项目拟在同一地块建设,如两个项目分别备案,取得备案文件需要较长的时间;2、发行人2013年申报时拟加紧进度,而取得两个批文耗时较久,可能会影响整体申报进度。因此,发行人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用一个备案文件。

(四)募投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和律师经核查:

1、发行人的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中提及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其募投项目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13 年5 月20 日,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沪114 环保许管[2013]535 号),从环保角度同意公司上述项目的建设,发行人该项目的实施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发行人的上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园外冈园区内,东至规划道路、南至钱门塘、西至基地边界、北至汇富路地块,总面积13,369.20 平方米,该地块是发行人通过挂牌拍卖竞拍所得,用途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注: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意见

(五)募投项目目前进展

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项目申请备案单位应当首先向项目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规划、房地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的规定,发行人募投项目的进展为:

1、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项目于2015 年5 月19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嘉建[2015]FA31011420154619),2015 年8 月24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402JD0141D02);

2、技术中心项目于2015 年1 月23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嘉建[2015]A31011420154110),2015 年4 月10 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402JD0141D01)。

综上,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募投项目目前已顺利实施,上述共用一个备案文件的事项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任何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备注: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意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