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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接受助学政策,在大学里安心学习。”



2023年以来,受台风、暴雨洪涝等影响,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部署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全力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

各高校要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摸排受暴雨洪涝等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创新认定方法,综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
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各高校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要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他们入学后能够安心就学。
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各地各高校要会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最新政策,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额度,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

要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要关注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启动还款救助工作
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水平

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信息管理、规范资助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奖助学金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强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持续提升资助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信息化水平。
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引导

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

要深挖感恩励志典型,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精神品质。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尤其在新生入学期间加强对新生的警示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为你保驾护航”


目前国家在本专科阶段

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等

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定会助你顺利入学

完成学业、逐梦前行!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1万名,每生每年3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有网友分享了

自己还完助学贷款的心路历程

“没关系,勇敢地去申请助学贷款

这是国家对你的信任

请你也相信自己会越来越棒

贷款不丢人

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是借国家的力量

提前借一点未来的光亮

照亮当下的阴霾


美好的未来由国家保驾护航
击退上学的“拦路虎”
让每一位学生
不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
请一定不要放弃读书
希望各位同学
在逐梦路上一往无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综合自教育部网站、微言教育、学校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网友评论等

图片来源:网友评论、包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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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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