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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

话说佛山
2024-09-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1-05-11 16:09:13



日前,《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印发,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特别是为异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大开参保方便之门。

  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达406万人。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广东省当前一至四类片区的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3803元、3376元、3126元、2924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办法》大力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便利,针对广东省个别地市社保费征收方式不同,明确了不同地区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申请的机构。此外,整理归集了账户建立、缴费比例、待遇申领等各项现行政策,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结合实际,大力推动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针对在内地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明确其凭居住证或就业登记证明就可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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