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解构“自由”

卫sir 卫sir说 2022-04-06

“知乎”上有一个高票答案,研究了“什么样的人最自由”这个问题,作者“清流”说1

我以前跟我的第一任老板讨论过一个问题:人类想要自由还是不想?结论是,绝大多数人本质上是不想要自由的,他们想要的是安全、快乐、或者别的什么。我们痛恨限制的同时,也仰赖限制,限制制定出我们的个人身份和生活轨迹,并使我们能够感到“走上正轨”。如果你每天九点必要上班,如果你每天必然回同一个家,如果你周末必参加一个读书会,每个月有固定的预算,这些确定性就会成为你的锚点,支撑起你生活的架构。而如果第二天你想干嘛想去哪全部完全100%自由,绝大多数人会晕,甚至会怕,这日子怎么过?瞬间找不着北了。

这段话很有意思,也有很多人认可,但我认为他说的不对。

文章说,绝大多数人,给他自由的时间,他也不知道干什么,他会晕,甚至会怕。

那知道要干什么的人,会不会觉得很欣喜?

想滑雪的可以去滑雪,想读书的可以去读书,想陪孩子玩的可以陪孩子,或者,想玩一天游戏的可以玩一天游戏!

再说了,为什么上班一族,都那么喜欢周末呢!

人怎么会不想要自由?不可能。

即便一开始晕,晕两天,也就喜欢上了。钱管够就行。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自由”这个词,我们经常见到,但很少有人认真思考一下它到底是什么。

如果你把“自由”想明白了,你就能让自己更自由。

注:本文标题所说“解构”,是指从最底层去分析一个概念,剖析其基本内涵和内在逻辑。

自由是什么

大多数人对自由的理解,其实是朦胧的。

更有一些人把这个概念想复杂了,一说自由,就弄得很宏大,甚至很吓人。

其实没那么复杂。

我认为,用大白话说:自由就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用相对正式一点的语言,可以这样说:自由就是主体能按自己意愿行动的程度。

越能按自己的意愿行动,他所拥有的自由就越多。

严格地说,大白话后一句“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是落入前一句的,因为“不干”本身就是一种“干”。比如我就是想静静;我想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我想做的就是现在躺在沙发上看手机,而不是参加一个什么聚会。你不干一件事的时候,必然在干另一件事,比如说睡觉。

自由的阻力

一说自由,就有人出来说,“没有绝对的自由”,这还用说?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吗。

你想干的那些事,都会有阻力的,最起码是地心引力。

人就是生活在充满阻力的世界中。

阻力通常来自于现实世界。比如你想在水上行走,想在空中飞翔,你做不到;100年前人们就想让汽车飞起来,至今仍然没做到。

阻力可能来自他人,不信你试试拿走陌生人的东西。

阻力可能来源于自己,通常是能力不足导致。比如你想和老外对话,但却磕磕巴巴。

阻力越小,实现意愿的程度越大,自由就越多。

你可以无视阻力,坚持去实现自己的自由,但你会付出代价。

你可以往水上走,但你会掉进去;你可以去飞,但你会摔下来;你可以拿别人东西,那你会遭到惩罚;你可以和老外对话,但你词不达意。

所以,前面的定义中,隐含了一个条件,即:

自由就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不会付出让我不满意的代价。

如果你想做的那件事,会让你付出不划算的代价,你就知道,你大约是没有那个自由的。

综上,你拥有的自由,是现实世界、你自己、以及他人给予你的。

自由来自于什么

为了更清楚自由的本质,我们再进一步分析一下。

先看看这两个:车厘子自由,滑雪自由。

车厘子自由是说我想吃多少车厘子就吃多少,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滑雪自由是说我想去哪滑雪就去哪滑,想什么时候滑就什么时候滑。

很多人实现不了车厘子自由,原因在于它比较贵,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买,或者你想吃的时候,没有卖的。

很多人实现不了滑雪自由,是因为滑雪有成本,不仅花钱,还要花你的时间。而你没有时间的原因,很可能还是因为没钱。

所以一个人如果经济强大,就会更自由一些。

如果每个人的经济都强,则整个社会的自由就会更多。

除了经济因素,人类的不自由更多来自于自然因素,比如人一直不能随意飞翔;不能不睡眠而精力充沛;不能不吃饭也不饿;不能用意念控制物体;不能随意治好疾病;不能随意地改变身高和颜值。

如果能做到这些,那就像是魔术般的世界。

而能把人类带入这种境界的,只有科技。

现在,你可以和千里之外的亲人随时视频通话。以前,这可是不折不扣的魔术。

所以,人类在科技和经济上越发达,人就越自由。

你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有很多,有些完全是因为你自己。

你想优美地跳舞,你想自由选择工作,你想自由地阅读外文资料,这些都需要你有能力。

你需要去学习、去练习、去掌握、去精通。

所以有人喜欢说,“自律给我自由”。

白岩松曾经在一个演讲里说,在中国50岁的男的,能有像他一样的体型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了。但在这个体型的背后,是他一周坚持跑步5天和踢一场球。他说,“因为自律,所以我可以自由的奔跑”。

你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有很多,有些完全是因为别人。

你想吃霸王餐,餐馆老板不同意;天冷你不想穿秋裤,你妈可能会反对;你想旷工,你老板会不同意;你想亲近美女,而她对你没什么意思,就会拒绝你。

你的意愿如果和别人的期望相合,皆大欢喜;如果冲突,就会产生摩擦、碰撞、磨合、斗争……最终,要么一方接纳了另一方,要么互相做了妥协,要么,就是时不时的争斗。

如果你能力足够强,让别人崇拜你、迷信你、喜欢你、尊重你、服从你、认可你、接受你、包容你、忍受你、无视你,你的意愿就会有更少的阻碍,你的自由就更多。

综上,人类的科技越强,生产力越强,人类普遍的自由就越强。

人和自身相处的能力越强,和他人相处能力越强,他就越自由。

自由的边界即无害于他人?

有句名言说,“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你在伸张自己自由的同时,别人也在伸张他的自由。如果相冲突,两者的交界就是自由的边界。

另一句名言则是:“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

密尔说,除非一个人的自由对他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否则不管他干什么,你都不能干涉他的自由。这个原则若能贯彻,可以避免很多灾难和不幸。

法国大革命期间,雅各宾派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专政时期,这段时期被称为“大恐怖”时期,这个时期被处决的最后一群人是16名修女。她们被处死的唯一原因,就是她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宗教誓言。行刑当天她们唱着圣歌走上断头台,令巴黎市民感到动容,从而推动他们去反抗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

这个时候,运用密尔的原则就是:不管雅各宾派有什么逼不得已的理由,修女们并没有危害他人、社会和国家,所以不应该那样对待她们。

这个道理基本是公认的,但并不像它表面这么简单。

关键是什么“无害”?如何界定“无害”?

在我看来,利益受损即为害,而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如何界定一件事情是否损害他人利益?

法律、道德、人心。

多说无益,我们先看看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到底是怎么回事

“言论自由”是自由的一种,言论本身是一种行为,言论自由就是一个人能按照自己意愿发言的程度。

狭义的“言论自由”是指人们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包括文字、图片、音乐、视频、舞蹈等等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我国宪法确认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法。

任何挑战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不法言论,都会被禁止。

为什么关于“言论自由”一直有大量争议?是因为对“言论自由”的边界有不一样的理解。

有人把边界放得很宽,认为只要不违法,什么都可以说;有人把边界收的很紧,略有敏感之处,就不能说。

违法的情形有很多,诽谤、侮辱是比较明显的言论禁区。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还有很多情形,你说的时候都意识不到可能违法了。

2020年3月,有人举报浙江慈溪观海卫某水果店用于推广的微信号朋友圈内出现了可能涉嫌违法的广告。其用语存在“全球最好的榴莲......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广告字样。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属发布“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情形广告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最终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即便不违法,如果言论伤害了他人情感,别人自然会予以反击和回敬,那可能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2003 年前后,美国乡村乐队“南方小鸡”乐队成员之一梅因斯在伦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们为布什总统来自自己的家乡得克萨斯州而感到羞耻。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被9.11情绪严重影响的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量电台开始拒绝播放她们的歌曲,或者是拒绝为她们做宣传。听众也开始抵制她们的歌曲,不少原先的歌迷当街烂她们的唱片,乐队唱片的销量随之剧降。乐队成员们的家门口被人堆了垃圾,甚至有人向她们发出死亡威胁。即便后来布什本人也表示,“南方小鸡“有言论自由”,但民间反对的呼声仍此起彼伏,使该乐队原本打算进行的全美巡回演出告吹。

不过伤害他人情感这个事,又真的因人而异。

有的人非常宽容,别人说什么不好听的,他也不动怒;有的人则不然,略有不中听,便大发雷霆。

我们一方面要注意口德,避免伤害他人;另一方面,也要尽量大度一些,如果一点点难听的话都受不了,你也不要指望别人能喜欢你和尊重你。

人有伤害自己的自由吗?

多数人都认可:一个人自由的边界是不伤害他人。

但人有没有伤害自己的自由?

这是有争议的。

在我看来,人不应该伤害自己。

我们应尽力避免人伤害自己(包括自残、自杀等),尤其当他精神极度抑郁、情绪极其激动、神智模糊不清的时候。

判断标准就是,如果这个人清醒过来,他还会不会这么做?如果他会后悔,那就不该给他这个自由。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但是,如果一个人如果经过了长期的、冷静的思考,然后决定自我伤害,是否可以?

比如,如果得了绝症确已无法救治,病人是否有选择“安乐死”的自由?

这是有争议的,但在一些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给予了这样的自由。

韩国自2017年试行《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前提是患者必须通过填写“事前维持生命医疗意向书”和“维持生命医疗计划书”明确表明不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凡年满19岁的成人,不论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填写事前意向书。

我们追求什么样的自由

1、我们追求的自由,是绝大多数乃至每个人的自由。

我们追求的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自由,而是人民的自由。

对于违法的人,我们可以用剥夺自由的方式,予以惩罚。

2、我们追求的自由,是平等、公正的自由。

作为基本权利的自由,对所有守法公民,应该是平等的。

然而更重要的是公正(justice),平等而不公正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如果法律允许人人有诽谤他人的自由,这虽然平等,但不公正。

3、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有规则的、明明白白写清楚的自由。

如果自由的边界并不明确,就会理解不一致,就会各种尝试,就会各种冲突。

含糊不清的边界,事实上给了有权人士以“自由裁量权”,这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规则就是用来明确边界的。规则包括法律、道德规范、规定、协议、约定等等,大至一国之法,小至一家之规,甚至二人之约。

中国人一向不喜欢把规则说那么清楚,觉得好像生分,其实反而把事情弄复杂了,你猜我猜,你试我试,徒劳带来很多成本和麻烦。

规则应当是公正的,规则应该由利益相关人共同制定或由代表人制定,规则应该得到利益相关人公认。

至于是“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还是“只有规定的才可以做”,本文不加讨论,但不管是哪种,都应该在规则中明确说清楚。

显然,规则越宽松,给予的自由越多。

在某些具体事务的规则中,各个角色会有不同的权利,这可看作是一种游戏规则。比如在一个代码仓库中,开发者对代码拥有读写权限,但不能修改系统日志;而审计员对代码和日志都只有读权限。这些权限就是项目参与者的自由,这种设定是公正的,因为开发者不应该改动日志,而审计员不应修改代码。此时如果强调平等性,反而不合理,所以说,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当不能兼得时,平等性让位给公正性。

4、在以上条件下,我们追求自由的最大化。

自由的最大化,意味着人的最大解放。

在古拉丁语中,“自由”(Liberta)一词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同义。

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是指自主、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然而,如何获得自由的最大化,讲究可就多了。

有人说,为了未来自由的增多,要限制眼前的自由,说“自律给我自由”。

有人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自由,就要暂时限制个别人的当前自由。

拿2020年的疫情举例,对于有疫情风险的人,需要隔离14天,虽然他本人在隔离期间暂时丧失了自由,但却换来了大多数人的长期的安全和自由;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限制任何人的自由,则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影响大多数人的自由。

几乎所有关于自由的争议,都是关于“如何才是最大自由”的争议。是要“活在当下”享受现在的自由,还是要“跳出舒适圈”争取今后更多的自由?是个人自由至上,还是压抑部分个人自由,以获取更多的集体自由?美国经年不衰的枪支管制话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拥有枪支自由和公众安全自由之争。

本文无意针对这些细节展开讨论。我们只要知道,不管怎么样,人们总是希望获得最大自由。

我们追求每个人尽可能多的自由,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公正、公认。

怎样增进人和人之间的自由?

现在我们知道,经济的增长和科技的进步,总是让人们更自由。

但人和人之间的自由冲突,总会存在。

最好的状况是:

我想做的、不想做的,都正是他人所容许的。而他人想做的,不想做的,也都正是我所容许的。

这可不容易做到。

比如你想穿着清凉一点,有人觉得好看,有人觉得OK,有人觉得有伤风化,如果他说点难听的,你就会觉得穿衣自由受限。

比如你在集体宿舍,你想晚一些睡,有的室友觉得OK,有的则觉得你影响了他,你的睡觉自由就会受阻。

比如你评价了一位明星,说他演得不好,而他的粉丝可能就不答应,你的言论自由就会受影响。

你说不理他们吧,但未必能做到,毕竟别人说你,你会本能地不爽,你会付出代价。

那么,于己于人,怎么做才能拥有更多自由?

1、多一些宽容。

有些事,完全可以宽容一些,你比如他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就让他穿呗,不必非要按照你的审美来穿。

你认为的好,不一定是他认为的好,而且,你们俩所各自认为的好,可能都不是真正的好。

2、尊重他人的权益。

不仅仅是物质权益,还应尊重他人的精神权益,每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尊严,如非有害,莫要干扰,莫要触犯。

3、多行善事。

你行善事,大家得自由,社会得进步,何乐不为?

理查德·马修·斯托曼(RMS)致力于增进人们对软件的自由,他创立了FSF(自由软件基金会)和GNU计划,试图给人们尽量多的运行、学习、修改、分发软件的自由,他认为,人们做这些事,不必征求任何人的许可,也不必支付额外的费用。对于传统的商业软件,人们可是没有这些自由的,不信你试试修改一下Windows然后发布?

4、在一起生活的人,尽量有趋同的价值观。

不同价值观的人在一起,总是互相看不惯,总是会产生冲突和争执。

如果不得不在一起,如果没有原则利害,尽量互相理解吧,要么尽量互相说服吧,尽量互相让步吧,尽量有相同价值观吧,让一切可能的矛盾被了解、理解、化解、包容、相融、和谐相处。

有了趋同的价值观,才能做到:“我想做的、不想做的,都正是他人所容许的;反之亦然。”

有人说,没有什么普遍都能接受的价值观,价值观也没有好坏之分。

此言差矣。

好的价值观,必然是给人们更多好处的价值观,也必然是给人们更多自由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被我国全体人民普遍接受的、正确的、好的价值观。

结语

1、自由值得人们推崇和追求。

2、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让人们更自由。

3、我们追求每个人尽可能多的自由。

4、法律、道德、人心界定了自由的边界。

5、明确的规则让人们更自由。

6、多一些宽容,多一些尊重,多行些善事,多一些相同的价值观,就多一些自由。

7、我们要追求和普及好的价值观。

作者:卫剑钒


  1. 知乎:清流:什么样的人最自由(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3925457/answer/26145378)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