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两个轮子准备“起飞”?交警立马找上门!

广东交警 2024-04-21

热文推荐:街头出现无人驾驶小车?司机负全责!

路面“炸街”飙车、追逐竞驶
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也是广大市民
最痛恨的交通违法之一

可却总有人错把危险当“个性”
以身试险
背后的风险谁来承担?
广东交警严查此类危险违法行为
近日,深圳交警通过视频巡逻发现有几名未成年人结伴骑行摩电在车流中穿行,而这几名少年的骑车方式,看得令人直冒冷汗……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
7名少年结伴骑行四辆摩电
在机动车道内穿行
还伴有闯红灯、穿插变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其中三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更令人感到后怕的是
有一名少年在机动车道内玩起了“翘头”
腾空的车头,摇晃的车身
无不透露着令人脚底发痒
脊背发凉的“惊险”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马出动,并于当日下午成功将四名骑行者查获。经对涉案车辆进行初步检验,存在涉嫌动力改装、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对4名嫌疑人按照扰乱公共秩序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未成年不予执行)。

骑行摩电时
如果无视法规、“横冲直撞”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还会令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请勿随意在马路穿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请注意车辆盲区,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鬼探头”,被小车撞飞。


广东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过马路时下车推行,能更好观察路况,避免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骑行需戴好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佩戴头盔,被货车撞到后死亡。


广东交警提醒:

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驾乘人员均须正确佩戴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被小车撞到。


广东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广东交警提醒

骑乘摩电请牢记

戴头盔、靠右行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编辑:桐荼‍‍

来源:深圳交警、佛山交警

初审:小刘

校核:鲁鲁修


扩散点收藏点点赞

周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