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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令人期待的大年三十啦!
盼望已久的春节,终于来临啦!
不知道大家过年有什么活动安排呢?
想必一定是离不开吃喝玩乐
今天小咚就来和大家谈一谈
两件关于春节假期娱乐活动的事情
想知道是什么内容?
事不宜迟,马上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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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量饮酒,注意安全
春节期间在参加宴请中,如果有人饮酒出事,有四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严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似乎让春节更有“年味”,但其实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燃放爆竹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由此可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本区域的限放或禁放。
提醒各位过节期间适量喝酒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要时刻注意安全噢!
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在此祝大家
新春吉祥,阖家平安
希望大家度过一个开心难忘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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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身边多一个法律朋友,保护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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