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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苏省政府发文:长江沿线1公里内禁建化工园区!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沿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区域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沿江1公里内严禁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长江沿线1公里内禁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江苏省明确,此次产业布局调整主要包括:沿长江区域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化工钢铁基地;不搞产业梯度转移,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统筹调整,沿江地区重点调绿调新调高,沿海产业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布局,不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


化工

     化工方面,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1公里范围内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以及利用暗管偷排、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搬离原址。


距太湖10公里内所有冶炼产能全部退出


钢铁

钢铁方面,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的600m3及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搬迁,40公里以内的500m3及以下高炉、45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技改升级为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明确的鼓励类装备。今年底前,沿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钢焦联合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外购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主管: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主办: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策划:李锋、徐小怗

编辑:张健、褚方樵、殷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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