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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将持续整治中心城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为

CFTV记者 赤峰公安 2020-09-08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近日,赤峰市公安局巡防办将持续在中心城区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3月5日,赤峰市公安局巡防办的民警来到松州桥大坝,针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为进行整治。在松州桥大坝下,几位市民带着自己的宠物狗在散步,记者看到遛狗的市民虽然都牵着狗绳,可这些宠物狗大多体高都超过了55厘米,属于大型犬。违反了中心城区不能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规定,民警立刻对几位市民进行登记,将大型犬暂时收容。


赤峰市公安局巡防办民警 高源:“这是根据赤峰市委发布的赤峰市养犬管理办法。针对市区内禁养的一些大型犬进行整治,其目的是疫情期间对病毒的一种传播途径的隔绝。另外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

  据了解,《赤峰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赤峰市中心城区,也就是松山区、红山区、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大型犬是指体高超过55厘米,且体长超过100厘米的犬只,而烈性犬指的是脾气比较暴躁且具攻击性的犬种。


赤峰市公安局巡防办民警 高源:“比如说像家里养的雪橇犬。这个是禁养的。还有一个就是寻血猎犬一般养的比较多。包括拉布拉多和金毛这个身长都挺大的。不能养在市区。”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为,民警会暂时将犬只进行收容,待饲养人找到中心城区外合适的住处后,办理手续将犬只领回送走。


赤峰市公安局巡防办民警 高源:“我们先暂时将犬只收养到赤峰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然后狗主人要寻找郊区的养狗场所并提供一个详细地址还有照片,我们进行登记之后开一个凭证可以去警犬基地把狗领走,这是第一次。如果说第二次发现这个狗还是在市区饲养的话我们就一律收容。再次提醒一下广大市民朋友,饲养宠物狗,不要养身高超过55厘米的大型犬以及烈性犬。一旦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我们将坚决依法处理,一律收容。”



信源丨CFTV直播生活

编辑丨田静 审核丨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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