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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纪委发布“八条禁令”,违反这些内容的将从严从快查处!

2017-09-07 苍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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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小布从市纪委获悉,《关于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要求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优化营商环境。






“八条禁令”内容

  1. 严禁在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

  2. 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

  3. 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

  4. 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5. 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

  6. 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7. 严禁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

  8. 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温州新一轮效能革命的重要突破点,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定位,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同时对照“八条禁令”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更具体的、针对性强的部门禁令,并在今年9月15日前,通过网站等途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亮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作风建设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市纪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适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问责。凡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线索征集

如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欢迎通过作风建设“三合一”平台举报,举报方式:温州市纪委信访室12388热线、市纪委“清廉温州”举报平台以及温州日报热线 88869996 邮箱 857851715@qq.com、温州都市报热线 88868886 邮箱 81549807@qq.com 和温州网投诉邮箱1181552640@qq.com。


来源:市纪委

版式:屠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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