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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名 | 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公示

关注法治 律媒智库 2023-08-25


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省法学会开展了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经个人申报、初评单位推荐、省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了符合参评条件的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43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止。

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以真实身份署名寄至省法学会研究处。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大院10号楼;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392314;

电子邮箱:jssfxh@163.com。 

江苏省法学会 

2023年3月6日





第六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啸


男,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科长、一级警长、公职律师、中级二级教官,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曾在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反有组织犯罪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参编参著法学书籍3部、CSSCI期刊论文3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持或参与省法学会、南京市法学会等课题3项,撰写重要智库成果3项。参与《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草专班和三部委《〈反有组织犯罪法〉释义与适用》编写工作。获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方 乐

男,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从事法理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专著2部、《法学家》《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论文5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9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15篇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重大专项子课题、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课题等20余项,获教育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奖4项,入选江苏社科优青、江苏社科英才、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



王彦强

男,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刑法教研室主任,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日本明治大学访问学者、比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主要从事刑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法学研究》论文3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4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2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科研成果获省优秀博士论文、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等,教学成果获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南师大教学十佳等。入选省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文化优青、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



王禄生

男,84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数字法学、司法制度学、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2本、《中国法学》论文1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8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12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10篇次。牵头主持各类课题近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4项。5篇智库成果被省部级单位吸收采纳,获各类省级以上教学荣誉3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曾在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都柏林大学访学。



冯煜清

男,87年7月生,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导、中国法治发展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数字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SSCI期刊论文4篇(一区2篇)、其他SSCI期刊论文4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4篇。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5项,4篇智库成果被省部级单位吸收采纳。获省级教改研究课题1项、省级以上教学荣誉2项,获评东南大学最受学生欢迎教师2次。在中欧法学年会、亚洲法与社会学会年会等国际重大学术会议作专题报告,香港大学法学院50周年院庆系列讲座主讲嘉宾。



吕 斌

男,81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中队中队长,曾在省公安厅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主导研发的执法全流程智能监管新模式入选2022年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案例。作为苏州市公安局兼职教官,长期在张家港市公安局为民警开展各类执法培训。



吕 慧

女,81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江苏开放大学外聘课程导师,省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主要从事公司与投资、民商事争议解决、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其他核心期刊论文7篇。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主持省级项目2项,1项智库成果被省部级单位吸收采纳,1项智库成果获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肯定。多项研究成果获院校级优秀成果奖,获个人三等功1次、其他各项奖项6项,享受院校级三类津贴,被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授予鼓楼学习之星称号。



吕复栋

男,82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副处长。主要从事司法现代化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专著1本、北大核心以上期刊论文4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级各类课题10项。获评省第四届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省“333工程”课题优秀奖。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吕炳斌

男,80年9月生,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数字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论文2篇、其他独著2本、译著1本、SSCI英文期刊论文7篇、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2篇、其他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2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中1项结项鉴定优秀,科研成果获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奖等省部级奖励,指导学生获得“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全国一等奖3次,获南京大学魅力导师奖等,在美、英、澳、俄等国学术期刊头版头刊发表论文。



刘 龙

男,81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主要从事民商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人民司法》《行政执法与审判》《中国破产法论坛》等调研文章7篇,参编《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新释新解》。获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二等奖、三等奖。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入选淮安市“533拔尖人才”。



刘 伟

男,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主要从事刑法理论、经济刑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2部、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5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9篇。智库报告成果7篇,其中1篇获得正省级领导批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最高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项。作为主讲人之一的课程获批国家精品课程。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检察日报》以及江苏卫视、江苏新闻广播等发表文章。访问日本司法系统和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智库机构。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刘尚雷

男,85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环境法学等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参编法学宣传书目1部,1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2篇文书获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2个案例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一等奖、全省法院优秀案例特等奖、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获个人二等功1次。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刘建利

男,79年9月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医事法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博导,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泰州大健康产业保护检察专家委员。主要从事医事法学、刑事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专著2部、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8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3篇、日本重要期刊论文2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科研项目、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6项。多次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对外法学交流。获东南大学微课比赛一等奖、东南大学法学院最受欢迎老师等。



杜 宣

男,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省检察理论调研人才,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厦门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实践导师,现在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孙赵村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2篇、其他学术论文4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4项,1篇智库成果获国家级荣誉。就自洗钱等问题在《检察日报》发表文章,接受《清风苑杂志》专访。所办案件获评最高检察院精品案例、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李 娟

 女,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公共管理博士在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兼职教师、企业合规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刑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2篇《检察情况反映》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采纳,其中1篇获最高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参与最高检察院检察应用课题、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2项,1篇论文获最高检察院首届职务犯罪检察论坛三等奖。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网络检察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所办案件10余次被央视和《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报道。



余枫霜

女,80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东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法律硕导,南京审计大学校外实践硕导,省“双百法律服务助航计划”巾帼法律专家顾问。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CSSCI期刊论文3篇、参编《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首批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省十佳公诉人、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全国首届职务犯罪检察论坛二等奖、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二等奖,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沈定成

 男,82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等高校研究员或校外导师,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曾在建湖县司法局、九龙口司法所挂职锻炼。主要从事立法学、行政法学、司法文化等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CSSCI期刊论文4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16篇。6篇智库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单位采纳,挂职期间撰写的调研报告发表在省委机关期刊。学术成果获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获评省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依法治省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最高法院三巡优秀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等。



宋亚洋

男,86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江苏泰和(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兼职教授,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公司法专业律师,最高法院三巡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全国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泰州市委法律法规专家库成员,泰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药械产业链法律服务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为泰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获多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开表扬,为省运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及全程独家法律服务,首创“股权融资+MAH+药物临床合作”融资模式,获省律协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二等奖,在央视等媒体就药械产业链服务案例等接受专访。



宋亚辉

男,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市场规制法、公私法合作理论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2本、《中国社会科学》论文2篇、《法学研究》论文2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8篇。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南京大学华英学者,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编委,南京大学第十六届“我最喜爱的老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获省哲社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曾为德国哥廷根大学、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访问学者。入选江苏社科优青、青蓝工程等。



张 立

男,78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教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论文4篇,主持最高检察院课题1项。办理全国首例海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两高出台《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讲课程获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优秀课程。获评最高检察院公益诉讼五周年好人物、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理论征文活动优秀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门人才。



张 健

男,86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理学博士后,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2本、参编教材1部、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16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项,博士后面上资助、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5项。获省第十七届哲社优秀成果奖、第三届陈光中诉讼法优秀学位论文奖、第六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入选省紫金人才社科优青。



张 龑

男,88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改调研组组长、四级高级法官,省法官培训学院系统内兼职教师。主要从事诉讼法与司法制度、法理学、民商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法律适用》论文1篇、其他论文5篇。参与省法学会课题2项、最高法院课题1项。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多次获一、二等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条文实务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江苏法院高质量司法探索与实践》执行编辑。



张晓阳

 男,80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工学博士,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处副处长、四级高级法官。曾任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审判长(借调工作)。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审理各类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等。参与编写《民法典适用大全(知识产权卷)》《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实务》等。获评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特别杰出贡献个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工作者,入选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



张健一

男,86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导,兼任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导,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犯罪学研究会理事,现在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参编参著法学教材著作4部、CSSCI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篇。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选中国法学会青年人才库,获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获省微课比赛三等奖等教学科研奖5项,受邀赴澳门科技大学授课3次。



张婉苏

女,77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审计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司法厅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华智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经济法学、财税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2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16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课题10余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文章。获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经济法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陈小炜

男,81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苏州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在新疆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和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参编参著法学教材著作5部、CSSCI期刊论文4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持中国法学会、国家检察官学院、省检察院、省社科基金等课题6项。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南通市高层次人才等。获最高检察院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一等奖、江苏省反洗钱征文比赛一等奖等。



林 毅

男,77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射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盐城市法官协会常务理事,曾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察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主持调研课题2项。2篇信息被省委书记批示肯定、1项入选《决策参考》,1篇裁判文书获最高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二等奖、全省法院援疆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援藏援疆突出贡献奖等,获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



林化美

女,81年12月生,民进会员,法学硕士,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城市学院兼职教授,苏州市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参编参著法学教材著作2部、参与省法学会课题1项、市法学会课题2项。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 1篇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刊物《零讯》录用、1篇被全国政协录用,1篇被民进中央采用、2篇得到省委书记批示。获省委统战部建言信息先进个人、苏州市法学会优秀会员、苏州市三八红旗手、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和紧缺引进人才等。



周 成

男,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综合组组长、三级高级法官。主要从事金融法、房地产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专著1本、其他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1篇、其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6篇。主审案件897件,参与审理案件2147件,审理某银行间票据回购纠纷等重大案件。起草《关于加强全省金融审判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及参与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加强全省金融审判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报告”。多次参与学术授课、普法教育活动。



周晓东

男,78年1月生,中共党员,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省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省知识产权法(江南大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论文3篇、参编法学教材著作1部、1件代理案例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首刊号,1件代理案件入选最高法院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参与省律协等调研课题1项。获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12348中国法网驻场法律服务专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知识产权论坛优秀论文、华东律师论坛知识产权论文三等奖等。



赵 卿

女,80年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江苏师范大学硕导。主要从事反腐败、少年司法、数字检察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 CSSCI期刊论文1篇、其他期刊论文5篇。指导办理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案,在《中国检察官》《人民检察》等就国际追逃追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发表文章。担任最高检察院、央视《守护明天》主讲人,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二等奖、第四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省级以上各类研讨会奖项16项。入选省 “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最高检察院专门人才库、江苏省检察研究理论人才、徐州市法学人才等。



赵雪雁

女,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CSSCI期刊论文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参与的8个国家级课题有4项获评优秀,4篇智库成果被省部级单位吸收采纳,8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或最高法院案例期刊,2篇裁判文书分别获全国一、二等奖。入选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曾到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培训交流,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先进个人。



姜丽丽

女,81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CSSCI集刊及最高法院机关刊论文4篇,组织协调及执笔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1项。1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用,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4次,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析获奖5次,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徐贞庆

男,87年10月生,无党派人士,法律硕士,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核心期刊论文3篇。参与省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1项、无锡市法学会招标课题1项。获评无锡市检察机关检察研究工作先进个人、无锡市公诉业务竞赛标兵。获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工作完善研讨会征文三等奖、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人民检察》年度优秀文章评选优秀奖、无锡市检察官协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



徐 彰

男,87年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教授,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事犯罪学、审计监督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2本、CSSCI期刊论文6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4篇。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1篇研究报告被副国级单位采用,1篇研究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各类省级以上项目和荣誉3项。曾在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法规处挂职锻炼,获特派办感谢信和表扬信各1封。在《中国审计报》《人民邮电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就审计监督、犯罪治理发表文章,其中1篇被学习强国平台全文转载。



高志宏

 男,80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主要从事经济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专著6部、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4篇、其他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33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含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含重点项目1项)、民航局项目5项、其他省部级项目3项。获省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江苏智库优秀成果三等奖,5篇咨政报告被教育部采纳。入选江苏社科优青、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中国法学会法治百科项目专家。



唐 静

女,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及知识产权法学、诉讼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核心期刊论文2篇。关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智库成果,获省委书记批示肯定、最高法院转发农业农村部。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奖7次,获1989年至2008年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突出贡献奖铜奖,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发表文章5篇。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唐俊华

男,82年3月生,中共党员,民进会员,社会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网专家。主要从事工程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1篇信息被民进中央采纳、主持省政府法治研究等课题4项。获省司法厅、省律协一等奖4项,民进省委参政议政成果一等奖1项,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奖,江苏民进社会服务暨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



黄旭巍

男,80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曾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学》等CSSCI刊物论文15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4篇次。相关成果获得最高法院刑一庭领导批示。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法治宣传文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获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金融检察论坛征文二等奖、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一等奖、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大奖。美国东北大学、台湾地区东吴大学、辅仁大学访问学者。



曹保山

 男,84年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江苏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东吴法学》《周口师范学院学报》论文3篇,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论文三等奖、第五届区域法治文化发展论坛论文二等奖、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论文三等奖。主审并编写的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中国法院年度案例》5篇。入选扬州市第五期英才培育计划、扬州中院司法人才库。获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3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人民法院报》《扬州晚报》等发表普法案数十篇,进机关、企业、金融机构开展法制讲座20余次。



梁云宝

男,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博导,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研究项目基地执行主任,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现在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主要从事刑法和比较刑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中国法学》论文2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8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2篇,《法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检察日报》《法治江苏》等多次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各1项,3篇智库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吸收采纳,获省哲社优秀成果奖等省级以上优秀成果3项。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委宣传部紫金文化优青。



程雪阳

男,84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土地法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独著1本、《法学研究》论文4篇、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12篇、综合类CSSCI期刊论文10篇。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2项、省部级领导批示2项、全国人大采纳2项、国务院决策参考1项、全国政协采纳1项。获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做专题报告1次。指导的法律分析报告获网民关注上亿次,入选省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1项。参与《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完善工作,在《中国自然资源报》等发表评论20余篇。撰文向国际介绍中国法治建设(含香港基本法)实施情况,入选2项国家级人才项目。



潘 溪

男,82年10月生,民革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科学方面的研究。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北大核心期刊论文3篇  、其他核心期刊论文10篇、海外期刊论文3篇。主持国家级社科基金课题后期资助1项、省部级课题5项,6篇智库成果被民革中央等省部级以上单位吸收采纳,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项7项,参与课程获评首届国家级一流课程。入选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来源:《江苏法治报》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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