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他们先行一步!

2017-07-13 海门法苑 朝酒晚茶

互研,互鉴,互评,互享,互尊!

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相互配合,相互学习!

7月11日,海门法院、海门司法局联合举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签约仪式。

海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燕燕、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曹 拓、市法院院长周东瑞、市司法局局长茅敏勇等出席。

周东瑞、茅敏勇分别代表市法院、市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党建引领下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协议》。合作旨在发挥基层党建的核心引领作用,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独立、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和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搭建规范、有序、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同营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正义。

海门市律师协会会长尹秀刚认为——

“律师与法官职业不同,但是法治信仰相同。此次签订的协议更多地体现了对我们律师工作的重视,为律师工作提供了便利。这也对我们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地要求和标准,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势在必然。”

海门市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副庭长周 旋表示——

“在波澜壮阔的依法治国改革全面推进的时期,在这一历史的关键转折时期,我们相信我们的党不论过去还是未来,总是能把我们引向正确的道路,永远能带领我们走向光明的前途。在党建引领下建设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我们已然在路上。”

海门市司法局局长 茅敏勇指出——

要通过共建互研、互鉴、互评、互享、互尊“五互”工作机制,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               

海门市法院院长周东瑞强调——

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以党建为统领,厘清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准确把握“四个相互”即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相互配合、相互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党建共建为平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沟通协作为关键,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以多元解纷为抓手,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以维护正义为目的,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