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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在海宁!办事零跑腿14项,共49项最多跑一次

2017-02-12 海宁市场监管 海宁市场监管

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发布《关于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若干举措》,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加强职能转变,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企业登记等工商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率先梳理出49个办事项目 “最多跑一次”清单,其中14项可实现“零跑腿”,通过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助力全力工业强市再出发。


海宁市“最多跑一次”清单

第1项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对拟冠海宁和嘉兴市名称的企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名称自助查重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网上审查通过以后,按信息提示直接打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现场提交申请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实现企业名称核准“最多跑一次”。

第2项

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简洁、优雅、高效

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全面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应用,实行企业设立登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以后,申办人只需到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登记材料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今年下半年,将进一步为企业登记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企业登记“零上门”。

第3项

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受理,经网上公示10日,无异议的,准予简易注销登记。
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登报公告45日后,向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领取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实现企业注销“最多跑一次”。

第4项

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企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

第5项

企业集团组建、变更、注销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集团登记证。

第6项

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开业、变更、注销)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现场口头申请,即时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最多跑一次”。
今年下半年,进一步为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
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零上门”。

第7项

县内医疗机构间制剂调剂

县内医疗机构间制剂调剂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医疗机构间制剂调剂使用批件。

第8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地址除外。)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9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注销。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10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注销。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11项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注销、补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核查)、注销、补证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第12项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补发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无需现场核查)、注销、补发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第13项

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股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第14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组备案、董事监事备案、章程备案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组备案、董事监事备案、章程备案。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第15项

企业“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换照登记

企业“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换照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一照一码”或“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第16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理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证明书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发放备案凭证。

第17项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发放备案凭证。

第18项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19项

药店普通药师变更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0项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为企业产品标准申办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服务,实现企业办理“零上门”

第21项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22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3项

进口特种设备提前告知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4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果备案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5项

锅炉房竣工验收报告及标明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图纸备案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6项

二手特种设备销售、转让登记

现场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受理,当场办结。

第27项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在网上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后考核专家网上提交核查报告,考核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28项

重要工业产品(省级)生产许可证受理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随机指派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29项

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随机指派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0项

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核准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随机指派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1项

建立社会计量公正行(站)审批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随机指派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2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随机指派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3项

计量器具形式批准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电话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4项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电话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5项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电话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6项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电话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7项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电话预约专家组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许可证快递送达,实现企业取证“零上门”

第38项

动产抵押登记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当场领取抵押权证。

第39项

市场名称登记

符合商品市场举办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

第40项

企业档案查询服务

现场提交材料,实行一次办结,提供电子化档案查询、打印服务。

第41项

企业年报联络员确认

现场或以邮寄方式办理企业联络员确认手续,符合法定条件的,已经实行一次办结。

第42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数字证书或企业联络员端口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实现年报“零上门”

第43项

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报送,或者现场提交年度报告,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实现一次办结。

第44项

拍卖网上备案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

第45项

“守重”企业公示

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现场提交材料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办结,“守重”企业公示证书上门送达。

第46项

市场培育发展改造提升指导、市场创建指导

推行“一事一议”、全程上门服务,现场指导所需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或上门办结。

第47项

合同文本备案、合同帮农护农、经济合同行政指导、合同调解

推行“一事一议”、全程上门服务,现场指导所需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或上门办结。

第48项

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

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无需提交现场材料,申请内容填写符合条件,即时可下载标识代码,实现“零上门”

第49项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咨询服务

对消费者通过书信、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提出消费咨询的,实行“首问负责制”,由受理人员当场一次性解答、处理完毕。

接下来,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积极探索通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推出更多“零上门”、“零跑腿”办事项目,服务海宁人创业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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