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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走新型集体化发展道路的思考

2017-08-30 吴新华 新三农

文 | 吴新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完成几代人为之奋斗的中国梦,就必须加快农村的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水平和速度相比,农村现代化发育程度及其发展预期令人忧虑。如果数亿农民步入不了现代化的彼岸,任凭城市如何文明发达,也不能说中国就已经实现了现代化。


    一、中国农村为什么要走新型集体化发展道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发展,将近70年实施了三次大的土地革命,从打土豪分田到户到高度集体化的人民公社,又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次变革都是历史必然,都承担了应有的历史使命,都在一个历史阶段起到了积极作用。每一次变革都是上一次变革的反动,都给中国农村带来颠覆性的变化,都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做出过贡献。如今,实行了30多年的承包制,又来到了历史的路口,处在新一轮变革的前夜。现在核心的问题在于,分散承包的小农生产难以形成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大生产,在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交互激荡下,工农产品剪刀差越拉越大,农产品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农民收入难以完成农村生产力的再生产,代际贫穷问题愈发显现,三农问题叠加“农民工”问题形成的四农问题挥之不去,相当多的地方农村人口老化、社会道德溃败、恶势力抬头、设施建设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突出,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农村发展处于多元“空心化”与整体收缩状态,农村迈向现代化的步履沉重。


应当看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包括采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农业税减免 41 32907 41 13777 0 0 9758 0 0:00:03 0:00:01 0:00:02 9757、林业改革、三权分置改革、户籍改革、新农合、低保、乡村道路硬化、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共享农业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取得了巨大成效,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开启的扶贫攻坚,受到了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些都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奠定了越来越坚实的基础。然而,实事求是地说,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全面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我们仍然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于今之计,必须大胆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把三农问题的解决置于全国改革的大背景大格局中来谋划,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开启第四次农村土地变革,走新型集体化发展道路,以加速推进农村现代发展进程。与过去高度集体化、绝对平均大锅饭的做法不同,新型集体化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要求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经营权进行转换重组,实现有组织有规模的现代农业大生产,推动农产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比较效益。与之相配套,应考虑及时推进农村的投入、建设主体性变革,特别是要推进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以与新型集体化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相协调,努力从根子上为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开辟一条新路。


二、新型集体化道路的主要内容

新型集体化的本质核心,是以改革精神为指引,从体制层面对三农问题实施根本解决之策。它包括三大内容:


一是对农村生产要素的经营权进行变革,通过经营权重组,达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之目的,解决农业生产分散化问题,再次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对农村土地,包括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全面的三权分置改革,将经营权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互联网平台公开买卖交易或经营权入股等手段,实现整合重组,为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创造先决条件。这方面可借鉴贵州省顺安市的“塘约道路”“塘约做法”,在三权分置基础上,推行七权改革,促使城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二是对农村生产经营与建设发展主体实施变革,解决农村生产经营与建设发展的组织方式问题。应将“企业+农民”作为主要的农村经济组织方式,发动国企到农村去挑大梁,民营企业积极参予,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农村三次产业生产经营与乡村建设,自愿转让了农地经营权的农民则成为产业化工人或者公司化员工。在这个过程中,唯一从计划经济中保留下来、条线完整、经济实力与队伍实力都比较强的国有涉农服务企业供销合作社,预期将可以发挥很大作用。面对高度分工与高度组织化的市场经济,分散的小农经济天生体弱无以抗争,应当对其组织生产方式进行全面改造,整体提升农村经济的品质与效益。特别重要的问题是农民资本积累与投入能力有限,难以承担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巨大投入。


有组织大规模地导入各类企业进入农村,包括金融企业的注入,上述三农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也有利于加速推进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的成长壮大,从全国全球视野配置农村三次产业资源;有利于推动农村现代物流发展、订单农业、生态农业、园区农业、共享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与养老产业发展;有利于扶贫攻坚伟大目标的实现。


与此同时,农村是个广阔天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潜力与空间巨大,假如企业能以一带一路开发那样的模式在坚定实施“走出去”大战略的同时适当腾出一部分力量兼顾“走下去”开发广大农村、均衡城乡发展,那么广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文化乡村建设、旅游乡村建设必将得到迅猛发展,农村现代社会就能加快发育起来,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工农差距就将大幅缩小并终将逐步得到解决。总之,城市有人才、资本及先进理念,农村有空间资源、后发潜力,两者结合,优势互补,必能产生化学反应。当然,两者结合的政策要认真研究,最终是要能用管用。一旦农村这一块搞好了,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回旋余地与柔韧性就大多了,将为中国现代化的全面实现创造决胜条件。


三是对党的农村领导方式进行变革,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解决乡村社会治理缺位不到位问题。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从乡绅治理到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再到村民自治,我们对乡村治理进行了长期探索。目前农村积累的矛盾与问题,从历史来看都是非常尖锐复杂的,而由于社会空前开放与人员的高度流动,农村问题毫无疑问已蔓延扩展到整个社会,解决三农问题不再只是局部的意义,将对全面小康与中国梦的实现高度关联。


虽然三农问题纷繁复杂,但个中要害在于放松了党对农村的集中统一领导。个人认为,只要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这个“牛鼻子”入手,使农村真正有人负责负得了责,农村现存的矛盾和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应该看到,自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与进步,但由于农民总体文化素质偏低、农村法治建设滞后、道德教化没有跟上,村民自治并未带来一治就灵的预期效果,在一些地方由于基层频繁选举出现了村两委主官内耗、乡村族群撕裂、买票贿选、劳民伤财等现实问题,乡村治理迫切需要从放羊式弱治理转变到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上来。可否考虑修改或暂停执行村委会选举制度,村主任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提升农村基层集中领导与决策效率,让三农获得“主心骨“力量与能够真正负责的领导团队。


同时,村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吃皇粮”的乡镇干部担任,这对转变乡镇工作职能、压实乡镇干部的工作责任、转变干部走读作风也是一种制度重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完善深化推广发源于福建省南平市、曾经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时任福建省长)总结肯定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一体运作”的干部下派机制,从更广视角、更大范围组织动员更多机关干部、科技知识分子、大中专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各种方式投身到广阔的农村去创业、服务、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结合起来,与返乡农民工结合起来,将城市资源更多更好地导入农村,让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展开新一轮的上山下乡,使城乡与工农实现新一轮的优势互补、资源互换、人员互通、利益互享,形成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发展、共融发展、双赢发展的局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除了解决好乡村治理这一基础、微观层面问题,更要从宏观层面进行改革,解决农村工作管理分散、多龙治水问题。也就是说应当适时考虑从中央到省市县设立专门的组织架构,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一套崭新的覆盖农村政治、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组织领导体系。如建立各级农村改革与发展委员会或农村治理与发展委员会,并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与涉农部门及供销合作社合并、整合进来,优化内部职能设置与分工,既抓农村党的组织建没,又抓农村经济建设与乡村社会发展。包括规划统筹食物进出口,协调国内国外两个食物市场;规划统筹农业科技、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协调农资生产销售;规划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人口的生产与教育、健康、文化发展,推进农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与资源开发保护;规划统筹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科学治理乡村,等等。


三、新型集体化道路理论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小平同志提出并实施以来,在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实践越来越证明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伟大理论创举。


然而,从这几十年的发展进程来看,仅有一个理论的总体概念是不够的,还应有各个有机组成部分的理论才完整。就象盖一座屋子,中国特色社会主理论是屋顶,各个子系统、分领域的理论是柱子,仅有屋顶不够,还要有四樑八柱。这其中一根重要支柱,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发展理论,到现在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很需要加快研究建构。


回顾过去的历史,中国自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国家经济体制,但市场经济体制缘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建立在完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而中国是一个以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经济体制,我们引入或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市场经济如何与中国农村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地结合起来,尚未具有明晰完善的理论指导。如果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不去很好研究,不去打破固有思维,那我们将一直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势必难以到达解决农村问题的彼岸。


近代我国农村发展经过民国的土地私有化、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模仿苏联计划经济建立的人民公社大锅饭体制,以及到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虽都起到阶段性历史作用但都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当今中国农村的发展问题。应当看到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有其效率优势的一面,也有容易形成贫富两极分化、公平难以兼顾的劣势一面。


为此,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治国理政思想为指导,充分吸收以往探索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深入研究探讨走农村新型集体化发展道路的可行性,力争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好改革红利与社会财富蛋糕。这就是在前面论述中提出的,应当考虑在坚持市场化、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大前提下,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工具与创新思想驱动,采取有效方式方法推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大生产,优化农村投资建设主体,提升三农组织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构建适应中国国情、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发展道路理论,并让理论指导我们的探索实践,进而使之不断成熟完善,造福三农,造福天下。


限于学识水平,以上思考难免存在错谬,仅供关注三农理论研究的同仁参考。旨在抛砖引玉,与君共兴华夏。(如需作者联系方式,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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