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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城院调剂信息来啦!

请关注 浙大城市学院 2024-04-18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调剂服务


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欢迎有调剂我校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


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及调剂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注:具体以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请在“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二)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调入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招生学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四)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


(五)调剂考生应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与要求。


三、调剂程序要求


(一)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学院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根据调剂相关政策要求,仔细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并在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四、调剂名单确定

调剂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报研究生处审核后自行对外公布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报考!


来源 / 研究生处

责任编辑 / 孙亚飞

审核 / 陈雯婕

终审 /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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