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当代戏曲传承和发展的三个关键词之“还戏于民”

2015-12-14 季国平 中国文艺评论

季国平:当代戏曲传承和发展的三个关键词之“还戏于民”


三、还戏于民


“还戏于民”之所以成为当代传承发展戏曲艺术的关键词,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戏剧艺术的功能和属性所规定了的,即戏总是要演给观众看的,当下戏曲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的流失非常严重,没有了观众,戏剧只成为编导的孤芳自赏,也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价值。二是戏剧是与观众共同创造的,而戏曲与观众的当场互动,在世界各国舞台艺术中尤其突出,还戏于民,就是要还“疯子”与“傻子”之间相依相存的鱼水关系。三是新世纪以来的戏曲创作有成就有发展,但脱离生活、远离观众、违背戏曲规律的问题也是十分突显的,强调还戏于民,对于戏曲创作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著名戏剧家曹禺先生30多年前为首届中国戏剧节题词时就是写的“还戏于民”四个字,可见以民入戏、为民写戏、为民演戏、演百姓爱看的好戏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和长期性。要做到“还戏于民”,我们应该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让人民成为“剧中人”,让人民成为历史的“剧作者”和审美的“鉴赏家”。

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家。这也正是还戏于民的核心所在。

当下戏剧创作上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表现在:创作脱离人民、脱离现实,或出于编导个人的偏爱而脱离生活,或高高在上不愿为百姓写戏;创作概念化、假大空,片面追求重大题材,就是不愿意写普通百姓、为普通百姓创作、为普通百姓演出;创作违背戏剧艺术规律,违背戏曲美学精神,不重视传承,盲目“创新”,不切合剧种实际、“一窝蜂”创作现实题材,迷信大制作,迷信舞台技术手段,去戏曲化、去写意化;一些文化主管部门,长官意志太多,干预创作太多,为评奖创作、为领导创作,就是不为普通观众创作,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剧目与普通观众的艺术审美相距甚远,结果只能是观众没有好戏看,观众看不起戏,造成观众新的流失,从而加剧了自身的生存危机。

当然,当代戏曲剧目的创作中,产生过许多为百姓写戏、能彰显戏曲审美风范和剧种个性的优秀作品;而写百姓的戏、为百姓演戏,也才能改变以往演戏为了评奖、评完奖也就完事的尴尬现象。有了更多更好的优秀剧目,就会吸引更多的普通观众特别是年轻观众走进剧场,才能走出困境,迎来戏剧事业新的发展和繁荣。为民写戏,为民演戏,让人民群众享有戏剧艺术的成果,应该成为每一个戏剧工作者和文化主管部门的自觉行动。

多年来,中国戏剧家协会一直倡导和身体力行还戏于民,中国剧协梅花奖艺术团常年开展“送戏下基层”活动,足迹已经遍及28个省市的城乡,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和称赞。中国剧协并不是文艺院团,“送戏下基层”体现了文艺的“二为”方向,实际上是在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让还戏于民成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中国剧协举办的中国戏剧节和梅花奖、曹禺剧本奖,评奖办节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促进了戏剧事业的发展繁荣。一方面戏剧人不应为评奖而创作,另一方面评奖办节更要真正体现出正确的导向,让戏剧人清楚地知道倡导什么,创作什么,还戏于民,培养观众。

二是正确把握戏曲与观众、戏曲与市场的关系,把享受艺术的文化权利还给观众,满足他们精神文化的需求。

还戏于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人民是剧作的主人,人民需要戏剧、享受戏剧,还戏于民是对他们文化权利的尊重。当代戏剧危机的主要表现就在,观众去剧场少了,特别是青年观众分流了,城市观众减少了,观众“老了”。在多种艺术形式并呈的情况下,观众出现分流,戏剧失去昔日的独家风光,未尝不是正常的现象,但那些认为戏剧,尤其是戏曲形成于封建社会,随着时代前进必然要消亡的观点却是无稽之谈,诗歌、散文、说唱艺术比戏曲产生更早,难道都要消亡?!中国戏曲是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已经融入了中国百姓的精神生活,寄寓着他们的思想情感和美学理想,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这些正是时尚文化所缺少的。它独特的艺术风采,它所凝聚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它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内在的艺术生命力,决定了它不会成为时代和观众的“弃儿”。

大力倡导还戏于民,也是解决戏剧目前命运问题的重要途径。强调戏剧与观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让戏剧回归它得以产生和滋养的生存土壤,犹如鱼儿回到水里。剧目与观众是通过演出市场联系在一起的,正确认识戏曲与市场的关系非常重要。我们讲戏曲要回归市场,首要的意义是指让更多的观众有看戏的机会,而不是简单地要戏剧到市场上去挣钱。剧目与市场一旦形成良性互动,市场的回报既有经济的回报,更是观众精神的愉悦和对剧目价值的肯定。戏剧市场包括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还戏于民的“民”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农民,而是包括城市普通百姓在内,当然也包括学生等人群。

目前的戏剧演出市场明显地存在着不平衡现象:总体上市场不景气,但戏剧在一定时期和区域仍有新的发展和热演景象;国有院团不景气,民间职业剧团却不断地涌现;都市戏剧不景气,农村戏剧演出仍然有一定的市场;多数院团不景气,少数有影响的、名演员挑梁的剧团却很是红火,等等。对于这样的不平衡,要做具体的分析。国有剧团与民间职业剧团的差别,启示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制上找原因。农村演剧市场的繁荣,给人以欣慰,却不能盲目乐观,只有农村、都市都繁荣,才是真正的繁荣,而农村演出剧目质量也有待提高。

戏剧是文化事业,但要到文化市场上才能实现价值,因此,它兼具文化产业的属性,戏剧人就要学会经营,善于经营。不过,戏剧界多年来并不擅长经营和市场运作,戏剧怎能不危机!我们过去的戏剧政策和国办剧团体制,弱化了经营能力,也就弱化了戏剧在市场的竞争力。这些年来,国家加大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就是为了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进一步提出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政策更是明智的、可行的,也是应该的和必须的。作为文化事业的戏剧,尤其是民族艺术的戏曲,毫无疑义,属于公益和非赢利性质,是以传播先进文化、民族艺术、让更多的普通观众获得精神的享受为宗旨的,国家就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对经营机制改革的指导,而决不是简单的“转企”,屈从于商业化、市场化,当作文化产业推向市场,自讨生存,那样只能是加大戏剧的危机,还戏于民必将成为一句空话。

由此我想到了几年前我的芬兰国际戏剧节之行。作为北欧一个只有500万人口的小国,芬兰一年的戏剧观众竟达500万人次。在赫尔辛基市立剧院,艺术总监向我们介绍剧院时,第一句话就是他们的剧院是为人民演出的,我很是惊讶。这是芬兰最大的剧院,有200余名演职人员,给我印象很深的还有两点,一是国家每年拨款1800万欧元,二是低票价,控制在15至40欧元之间。可见国家对戏剧的重视,平民看得起戏有保障,才有了500万的观众人次。

既然戏剧回归市场是为了让更多的观众看戏,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还戏于民,谁来买单?在农村,自古以来戏曲演出都是在传统的四时八节和民俗活动中,在广场和集市上,普通百姓看戏是不花钱或花很少的钱的,现在仍然如此。在城市,国办剧团既然是公益性的,就也应该是低票价的,百姓才能买得起、看得上。国家必须保障普通群众看戏的权利,看得起戏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还戏于民。但现在城市的票价都很高,怎能真正还戏于民?国办剧团的演出不同于作为产业的、国家不给资金的商演剧团,商业戏剧可以根据成本和市场定价,去满足另一部分人的需求,公益性戏剧却是不行的。小康社会,还戏于民,政府买单,天经地义。

*季国平:中国戏剧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