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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凯: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处中的两个问题 | 党法与国法专辑

2016-07-13 屠凯 中国法律评论
按语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时深刻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这两个概念,既有明显区别,又有紧密联系;既各自分属管辖,又相互协调衔接。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实践中诸如“党大还是法大”等理论争议仍在一定范围延续,如何考察党内法规的完善程度、怎样处理二者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中的冲突,如何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关系,党内法规的政治逻辑为何以及如何进行二者关系的衔接与协调,值得我们深思。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本期专论栏目特别邀请到中央党校政法部王立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松山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强世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支振锋副研究员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副教授,从上述五个不同角度探讨二者关系,提出治党理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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