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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足区公共租赁住房明天起开始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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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7月3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配租房源    

    龙岗翠屏社区公租房

三、房源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翠屏社区5组。

四、房源户型

    户型:一室一厅(面积46.54㎡-52.46㎡)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非农业户口且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廉租住房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成员;

    (二)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外地来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退休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

    (四)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重庆市大足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工作人员。

六、申请地点

    棠香国土房管所、龙岗国土房管所

 七、租金标准

     4元/㎡/月 

八、其他事项

     具体情况可到棠香、龙岗国土房管所咨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2018年5月31日

公告2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7月3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配租房源    

    龙水西一社区公租房、龙水永益社区公租房

三、房源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西一社区3组、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社区3组。

四、房源户型

     户型:一室一厅(面积36.35㎡-51.47㎡)、两室一厅(面积50.42㎡-53㎡)、二室二厅(面积约75.86-117.88㎡)。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龙水镇非农业户口且在龙水镇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廉租住房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成员;

    (二)在龙水镇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在龙水镇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外地来房源区的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龙水镇退休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

    (四)龙水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工作人员。

六、申请地点

    龙水国土房管所

七、租金标准

    3元/㎡/月 

八、其他事项

     具体情况可到龙水国土房管所咨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2018年5月31日

公告3 


关于再次申请租赁二室一厅公租房家庭的公告


        2017年重庆市大足城区申请租赁公租房符合租住两室一厅资格的部分家庭,因2017年12月27日抽签当日两室一厅房屋不足,用一室一厅补足房源,且抽签抽到一室一厅的家庭,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可到棠香或龙岗国土房管所再次申请抽取棠香红星社区公租房依法退出的10套两室一厅房源。具体情况可到棠香、龙岗国土房管所咨询。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公租房建设中心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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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足区广播电视台

编辑:王荣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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