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被拘!滁州各小区业主注意
你知道吗?
当房东
可不是坐等收租就行了
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需要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否则,将会面临
法律的惩处和制裁
近期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针对辖区内发生的
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依法对相关责任人
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两名房东被行政拘留
事故1
6月26日,福州仓山区建新镇一自建房因租客在民房天井内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消防员紧急营救住客20人。
经调查,该自建房的天井处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且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房东未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房东郑某也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受到同等处罚。
事故2
5月2日,福州仓山区盖山镇一自建房发生火灾。消防员到场后发现,楼道处电动自行车正在猛烈燃烧,现场浓烟滚滚。
经过紧张处置,火灾被扑灭,现场营救、疏散被困群众16人(含1名儿童)。
经调查,该起火灾由出口处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引发。该自建房的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集中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房东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导致火灾蔓延,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提醒
不管作为房东还是房客
都不应忽视出租屋的消防安全
否则一旦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
后悔也为时已晚
这份注意事项请收好
1、定期维护电气设备。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2、确保安全出口可以随时开启。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逃生出口。
3、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房屋内停放、充电。
4、用火用电时注意看护,做到人走电断、火熄。
5、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
6、严禁出租屋作为“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
来源:中国消防、福建消防
初审:邓忠航
审核:王琼 审签:魏礼彬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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