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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新一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开始啦!

文旅六合
2024-09-08
关于开展六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延续六合历史文脉。区文化和旅游局启动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六合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申报


01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的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街镇内有较大影响。


02申报材料和内容

1.申请报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本街镇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的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意见。

2.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1):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论证意见。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4.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单位区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03申报程序

1.各街镇文体中心对本街镇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后,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行公函统一向六合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2.由六合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各街镇、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

3.传承于不同街镇、单位的同类项目:可采取合理可行的联合申报方式,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04申报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深入调研,充分挖掘各街镇特色传统文化项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3.依靠专家、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确保项目质量。

4.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5.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6.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 A4 纸印制,一式4份,附电子文本(Word格式);

(3)尤其要注意项目中传承人的脉传阐述,尽可能地上溯寻找并在文中体现;

(4)照片务必清晰,注意拍摄项目的表演(制作)的主要过程,每个项目不少于5张,不低于500 万像素。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05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联系人

1.申报材料需由各街镇、各区级主管部门统一于2024年6月11日前分别申报至六合区文化馆非遗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申报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57124661

联系地址:六合区王桥路168号文化馆三楼

邮箱:983475300@qq.com。



扫上方二维码获取六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六合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01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凡属于江苏省政府、南京市政府及六合区政府公布的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隶属于六合区,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1.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区级(含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区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

3.传承普系三代,独立从事该行业5年以上,并积极开展传承普及活动;

4.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或年龄已超过70周岁,不具备履行传承义务条件,已丧失传承能力的人员;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02申报程序

由个人自愿申报,经项目传承人或所在单位向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后,由项目保护单位向区文旅局提出申请,区文旅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03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必备材料:《六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需胶装)及电子版同时上报。

辅助材料:传承人老师或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04申报工作要求

(一)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非遗保护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申请人的老师、所在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被推荐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工作组织者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三)申报资料一律不退还,凡申请人不符合推荐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请各非遗保护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区文化馆非遗办,并同时报送《六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1份。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57124661

联系地址:六合区王桥路168号文化馆三楼

邮箱:983475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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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文旅六合原创】

供稿:文化艺术科

编辑:冯娟娟     编辑审核:姜菲菲      发布: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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