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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伪】透过文徵明父子这两通双胞信札看门道

2017-09-21 孙丹妍 典藏


图1_文彭,《致楚东判郡札》,瞿中溶藏


古代书画中作伪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在信札中,作伪尤其难以甄别。信札大多是作者随兴书写的作品,用纸、笔墨、书写环境、作者的身心状况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这些偶然因素很有可能会极大地影响到作品的状况。


因此,一个向来讲究笔墨精良的作者,他的书法作品如果纸墨粗劣,就很值得怀疑,而如果是信札,却可能只是旅途中寻觅不到称手的纸张书具;一个一贯一丝不苟的作者,他的书法作品如果意思懈怠,时有错漏,就很值得怀疑,而如果是信札,却可能只是身体不适或者时间促迫。


这些都为信札中的辨伪增加了难度。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信札中涉及的都是切身的人与事,虽然琐细却蕴含了丰富的信息,如果将这些信息与可信的史料相互参考,再结合作者的艺术风格加以分析,便是辨别真伪的有力佐证。


就笔者关注的明代吴门书画家的信札来看,由于作者多是艺坛兼文坛的翘楚,他们的作品不仅在后世,有的甚至在当世就寸缣片楮为人所争宝,因此他们的信札被作伪的情况比较多。


大体而论,这些作伪有三种情况:第一,双胞,即完全照着真迹分毫不差地作伪。第二,仿作,以一件真迹为底本,内容上或书体上略加改变,而成为另一件作品。第三,完全没有底本的作伪。当然,这些作伪都有高下之分,有的发现了真迹才觉察出是伪作,有的则不需要寻找底本就可判定为伪作。


以下是笔者整理上海博物馆(以下称上博)馆藏明代吴门书画家信札中两例较为典型的伪作。


文徵明父子的两通双胞信札


文彭《致楚东判郡札》


上博藏有两通完全相同的文彭写致楚东郡判的小笺。内容十分简单,其实就是一张简易的礼单:


南枣一包、杭鹅一只,聊将芹献,尠渎皇恐。友弟文彭顿首。楚东判郡大人执事。


两通信札分别收藏在两本不同的明人手札册页中,其中一本几乎每一开都钤有清人瞿中溶的藏印,应是他搜罗汇集的(图1,下文称瞿本),另一本则绝大多数都钤有沈尹默的藏印,应为沈氏所集(图2,下文称沈本)。在本幅上,瞿本无钤印,沈本有清末胡堪“自怡斋主人胡氏德舆鉴藏”印及沈尹默“竹溪沈氏”印章。


图2_文彭,《致楚东判郡札》,沈尹默藏


信札的受信人是“楚东判郡”,判郡指州府通判的官职,其人当是时任湖州府通判的汤世贤。据《湖州府志》,汤世贤于嘉靖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在湖州任职(注1),与文徵明也有交往(注2)。札中既称其“判郡”,当作于其在湖州任上之时,亦即文彭48至50岁的时候。


两通信札都是五行29字,每行字数也一样。沈本在两张纸上,不知原本如此,还是裱褙时拆开。瞿本在同一纸上,可以看出前三行信的内容与后两行落款提称之间有原纸的折痕,这在许多信札中是常见现象,是当时信纸折叠的痕迹。


两札对比,可以发现,瞿本为真迹,沈本是仿照瞿本临写的伪作。


图3-1_瞿本,“尠渎皇恐”四字,结字紧实图3-2_沈本,“尠渎皇恐”四字,字形外扩,缺少控制


首先,瞿本的结字紧实(图3-1),而沈本的有些字,例如第三行的“尠渎皇恐”四字,字形外扩,显得缺少控制,尤其是后三个字,原本竖长的字形拉扁了许多,这是因为摹写的时候只注意点画轻重而忽略了整体字形的缘故(图3-2)。


图4-1_瞿本,“聊”的“耳”字旁上勾提笔,顿笔上挑,有力自然

图4-2_沈本,“聊”的“耳”字旁上勾提笔,一勾之后,笔画突然变细


其次,瞿本的点画老练自然,而沈本的笔画油滑做作,尤其是粗细的变化显得夸张而突兀。例如第二行第一个“聊”字,“耳”字旁最后一笔上勾提笔,瞿本顿笔上挑,自然有力(图4-1)。沈本一勾之后,没有过渡,笔画突然变细,迁延到下一笔,显得十分勉强(图4-2)。


图5-1_瞿本,落款“彭”字

图5-2_沈本,落款“彭”字


又如落款“文彭”的“彭”字(图5-1、图5-2)、最后“执事”两字,笔画的粗细变化都显得怯弱而牵强。


图6-1_瞿本,“顿首”最后一笔,苍劲有力,一波三折图6-2_沈本,“顿首”最后一笔,浮滑轻佻,毫无骨力


尤其明显的是“顿首”的最后一笔,瞿本苍劲有力,有一波三折的丰富感(图6-1);而沈本不仅整个字形已变成扁平,最后一竖笔更是浮滑轻佻,毫无骨力(图6-2)。


图7_沈本,第四行的“弟”字有描摹痕迹


最后,沈本的有些字有描摹的痕迹。比较明显的是第四行的“弟”字(图7),最后的撇笔出现了两个尖头,这显然并非毛笔笔锋开叉,而是摹写时一笔不成再补一笔的痕迹。


当然,信札辨伪的难处在于,因为其书写的随意性,不能以作者书法作品所达到的质量来要求他的信札,有时两者之间会有很大的差距。熟悉作者的书体书风是最为关键的辨伪手段,尽可能收集详尽的资料与作品也是重要的方法。


文徵明《致东浦先生札》与《致吴愈札》


信札中的作伪,由于客观原因,本来就比较难以辨别,如果伪造者技法高超,就更增加了难度。


图8_文徵明,《致东浦先生札》,上海博物馆藏


上博藏有一通文徵明致东浦先生的信札(图8),内容如下:


华诞称祝,徵明以事稽,不获厕捧觞之后,殊用缺然。张宅姻事如命,今来妪往觇,已得其详。妪归能自达也。但张公拟在八月尽起程,事须趱前,所喻行礼一节,丰俭适宜可也。料彼儒家,必不苦苦论财。罗公官带闲住,代者蜀人王一言。又闻府公有为民之事,已有见邸报者,想亦非妄。杨子器、林廷㭿、杨廷议、刘武臣俱改侍讲学士,并乞知之。文徵明顿首拜上。东浦先生侍史。左玉。


此札纸本,作行草书,字体字形都是比较典型的文徵明风格,用笔转承起伏亦比较精到,没有什么不自然或者令人产生疑问的地方。


图9_《文徵明致吴愈十札》册,其中一通,北京故宫藏


然而,笔者偶然翻阅到北京故宫藏的一本《文徵明致吴愈十札》册,收集了十通文氏写给岳父吴愈的信札,其中有一通,竟然与上博《致东浦札》几乎一样(图9),内容如下(两札不同之处用红字标出):


华诞称祝,以事稽,不获厕捧觞之后,殊用缺然。宅姻事如命,今来妪往觇,已得其详。妪归能自达也。但公拟在八月尽起程,事须趱前,所喻行礼一节,丰俭适宜可也。料彼儒素之家,必不苦苦论财。罗公官带闲住,代者蜀人王一言。又闻府公有为民之事,已有见邸报者,想亦非妄。杨子器、林廷㭿、杨廷、刘武臣俱改侍讲学士,并乞知之。七月廿九日壁顿首拜上。外舅大人先生侍次


这通信札用蓝色笺纸,楷书,上款“外舅大人”即吴愈,落款、自称都是“壁”,文徵明42岁之后以字行,因此此札当作于此之前。通篇楷书, 41 35392 41 14746 0 0 3374 0 0:00:10 0:00:04 0:00:06 3374不见得是文氏最精彩的作品,但也已称得上面目典型,不失水平。这两通信札收信人不同,字体不同,写作时间不同,但其内容除了涉及的一桩姻事人家一姓张、一姓袁之外,其余相关的琐事,竟然完全一样,显然不可能,其中必有一伪。


既然在书法上都比较符合文徵明的面貌,没有什么大的破绽,那么只能从内容上来进行考释,看看哪一通信札更接近真实。


上博《致东浦札》(以下称上博本)上有“雪泉”朱文长方小印,当是一清代藏家之印。


图10_《文徵明致吴愈十札》册,其中一通,北京故宫藏。“归氏”朱文半印


图11_《文徵明致吴愈十札》册,其中一通,北京故宫藏。“浑噩”朱文半印


故宫《致吴愈札》(以下称故宫本)上有“归氏”朱文半印(图10),此册十通信札,每通皆有此半印,其中一通有此印的另一半“浑噩”(图11),因知皆为归浑噩所藏。归浑噩是比文徵明稍晚的苏州鉴藏家,文氏的书画都有收藏。


图12_文徵明,《石湖清胜图》卷,上海博物馆藏。钤“古吴归氏鉴赏图书”和“归氏浑噩”两方藏印


上博藏有文徵明著名的小青绿山水《石湖清胜图》卷,是文氏为晚辈友人张凤翼所画,图上钤有“古吴归氏鉴赏图书”和“归氏浑噩”两方藏印(图12),后者与故宫本上的一致。据图后张凤翼的题跋,归浑噩是张氏的好友,从他手中购藏了《石湖清胜图》卷(注3,图13)。文徵明的作品上有同时代的归氏藏印,应是比较可靠的。


图13_文徵明,《石湖清胜图》卷,局部,张凤翼题跋,上海博物馆藏


整篇信札的文字,除了人名、时间,只有两处不同,即札中一句议论,上博本为“料彼儒家,必不苦苦论财”,故宫本作“料彼儒素之家,必不苦苦论财也”。“也”为语气词,有无皆可。“儒家”和“儒素之家”却含义不同,前者指称一个学派,后者则指读书的人家,意即书香门第。从上下文来看,显然是后者更为妥当。


信札起首说到祝寿之事,因文徵明有事羁绊,不能在收信人寿诞之日到场祝贺,因此表示歉意。上博本收信人“东浦”待考,尚不知何人,因此无可考察。故宫本是为吴愈祝寿,据文徵明为其所写墓志铭,吴愈出生于“八月一日”,此札末尾所署日期是“七月廿九日”,提前两日向岳父致歉不能为其祝寿,在情理之中。吴愈生辰前两日才写信告知,两人应相距不远,所以应是吴愈弘治十七年(1504)致仕回到昆山之后(注4),此时距吴愈嘉靖五年(1526)逝世还有12年的时间。文徵明在正德六年(1511)42岁时更字徵仲,此后书画落款不再用“壁”字,而这两封信札一署“壁”,一署“徵明”,若能判断其写于正德六年之前或之后,则是断其真伪的一个有力依据。


信中提及“蜀人王一言”,王一言字行之,四川内江人,成化辛丑(1481)进士,正德三年(1508)十一月卒于右佥都御史任上(注5)。因此,信札肯定写于正德三年之前,亦即文徵明正德六年更字之前,此时他应自称“壁”,而非“徵明”。上博本署名自称皆为“徵明”,真伪已可明了。


如上推断,此信当写于吴愈致仕回乡之后(1504)至王一言去世之前(1508)这段时间内,那么,是否能确定一个精确的年份呢?


首先,此信不会写于1508年,因为这一年文徵明亲赴昆山为吴愈贺寿,并有诗为记(注6)。札中又有“罗公官带闲住,代者蜀人王一言”之语。“官带闲住”是对为官不利者的一种处置方法,即免去现任职务,但保留官员身份,以回里自省。明代考满法规定,为官疲软、不谨者免职,官带闲住。可见,文徵明写信前不久,发生了“罗公”被免职,其职位由“王一言”继任这样一件事,而这个“罗公”可能与吴愈是旧识,因此文徵明在信中特意将此事告诉岳父。检查史料,王一言于1504年任浙江按察使,1508年卒于右佥都御史任,之间没有其他讯息(注7)。王一言1504年七月升任浙江按察使,接替的是李延寿的职务(注8),并非罗姓官员,因此文氏信札并非写于此年。之后,王一言留在史料中的讯息就是1508年卒于右佥御史巡抚宁夏的任上,史籍没有记载他何时升任的右佥都御史,只记录了邵宝在1505年八月升为浙江按察使,因此王一言按察使的职务此时卸任,很有可能也是在此后不久升任右佥都御史。遗憾的是,无法查出他替代的“罗公”,由此也无法考知其任职的具体时间,只能将时间范围缩小至1505年八月之后至1508年之前。


王一言之后,文徵明又提到“又闻府公有为民之事,已有见邸报者,想亦非妄”。“府公”泛指州、府的长官,明代一般指的是知府。此处言中之意,似是谓知府做了一件对民众有益的事情。翻检文徵明的文集,其中有《林府公平寇诗〈世远〉》,又有《靖海元功〈都宪艾公〉》及《平海伟绩〈侍御曾公〉》两诗,写的是同一件事,即正德元年(1506)都御史艾璞、巡按御史曾大有及苏州知府林世远平定崇明海寇的事。文徵明还写有《靖海颂言叙》(注9),详细记述了始末,祝允明也作有《邦侯晏海颂》(注10)诗称誉其事。弘治年间崇明海寇施天常十分猖獗,民不胜扰,官府诏命征讨,崇明邑属苏州府,知府林世远也参与其事。此次寇乱影响广大,《明武宗实录》中也有记载(注11)。民生得以安抚,参与平乱的官员亦受到当地百姓的爱戴(注12)。然而苏州知府林世远因事发在其辖地,以“防御欠周”为人弹劾,险些被问罪,最终因“抚剿多方,劳于干济”,功过相抵,未被问责(注13)。文徵明所说府公见于邸报的为民之事,很有可能便是指这个事件。海寇之事彻底平息是在正德元年九月,因此,文徵明此札书写的时间很有可能是在1506年九月至1508年之前。


在信札的最后,文徵明又提到了杨子器、林廷㭿、杨廷仪、刘武臣四人改任侍讲学士的信息,而查四人的履历,并无明确显示曾任此官。这就需要了解一下明代侍讲学士官职的情况。


明代的侍讲学士隶属翰林院,与侍读学士一样,是仅次于翰林院学士的从五品官职。原本侍讲学士的官职是负责为皇帝讲读书史,解释经义,以备顾问。但在明代,如果没有加经筵官的头衔,并不实际担任讲经的职责。侍讲学士通常会升迁至詹事府,再升就是礼部侍郎、尚书,而在成化之后,侍讲学士不限于礼部,往往由六部侍郎兼任。虽然属于翰林院职官,但是翰林官转就外官在明代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据明人黄佐的《翰林记》记载,学士陶安出为江西参政、编修张凤擢广西参政、侍讲学士李羽为浙江右布政使、侍讲陈文亦为云南右布政使、学士张丙出为镇江同知……而在明代中后期,翰林学士的外转与兼职的情况就更多了。因此,虽然许多人的履历可能并不提及,然而只要担任过六部侍郎或者布政使、按察使,甚至参政、参议、知府、同知,或品级相当的官职,都有可能授过或者兼领侍讲学士之职。当然,外转有升迁、平调和贬谪的区别,这就要视其前后官职的品级以及具体情况而言了。


文徵明提及的四人:杨子器,字名父,号柳塘,慈溪人,成化丁未(1487)进士,正德元年(1506)为吏部主事(从六品),正德四年(1509)之前为吏部郎中(正四品,注14);林廷㭿,“廷”字应为“庭”,两封信札皆作“廷”,字利瞻,闽县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兵部主事,正德三年(1508)之前为兵部郎中(注15)。杨廷仪,上博本作“议”,故宫本作“仪”,查考之下应为“仪”,杨廷和弟,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正德五年(1510)之前为吏部郎中(注16)。刘武臣,弘治六年(1493)进士,正德二年(1507)为贵州镇远府知府(从四品)。虽然没有查考到四人授予侍讲学士的明确史料,但从官职的授予惯例以及品级相当的角度来看,这四个人大致在1507年的时候最有可能已经同时获得了侍讲学士的头衔,而这也符合之前推论的平定海寇之事见于邸报的时间。因此,这封信札最有可能是文徵明在正德二年(1507)38岁时所写。


综上所述,上博本和故宫本这两通大同小异的文徵明信札,故宫本楷书,写致岳父吴愈,书法上没有破绽,内容上接近史实,又有基本同时代的人之题跋与收藏印,应为真迹。上博本草书,写致东浦先生,书法上虽无大的破绽,但内容与史实有或大或小的出入,应为高手根据故宫本内容,用不同字体仿写的伪本。


文徵明是明代最著名的书画家之一,其书画作品的作伪在当时就不在少数,后世的伪本更是层出不穷。上博本这通信札的意义在于,为文徵明信札的鉴定树立了一个高水平伪作的标杆,即书写到这种程度的信札作品也有可能是伪本。


信札在书法当中自成一个门类,它当时存在的实用意义远大于艺术功能,它的书写远较严格意义上的书法作品随意,最后的风貌受到书写材质、书写环境、作者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的巨大影响。因此,一位书家的书法作品与他的信札可能有比较大的差异,而信札鉴定的特殊性就在于,写得不好或风格不典型不一定是假,而写得好或风格典型不一定是真。内容的考证与风格的辨析同样重要。


文・图∣孙丹妍,上海博物馆副研究员

本文刊载于《典藏·古美术·读天下》9月刊


注释

注1:(清)宗源瀚,《湖州府志》:“汤世贤,字右卿,号楚东,江阴人。嘉靖二十四年以官生惟湖州通判。性勤敏……居三年,以督储卒于京。”

注2:文徵明,《文氏五家集》卷六《汤右卿寄十月菊》:“奕奕秋光照眼新,扁舟来自楚江滨。多君珍重黄金赠,老我衰迟白髪新。应是晚香同臭味,故教寒艶发清真。谁言已落重阳后,十月江南正小春。”

注3:张凤翼跋:“……予既老而传以授宿儿,宿儿珍若拱璧。乙巳之冬,就试玉山,其母以岁计出而鬻之,浑噩归君捐金购得,予谓楚弓楚得,在彼犹在此也。况属之赏鉴家乎?儿归当有以解之,不令眷眷也。”

注4:文徵明,《甫田集》卷三十《明故嘉议大夫河南布政司右叅政吴公墓志铭》:“……公生正统癸亥八月一日,……癸亥进河南右叅政,明年甲子致仕。”

注5:《明实录・武宗实录》卷四十四:“(正德三年)右佥都御史王一言卒。一言字行之,成都内江县人,成化辛丑进士,授监察御史,升云南按察司副使,整饬兵备。再转为都察院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偶渡河坠冰,众掖出之。以此致疾,卒于官。”

注6:文徵明,《文氏五家集》卷六《席上题扇景寿外舅大参吴公》:“解组归来岁五更,天教闲散养修龄。东华风浪今无梦,南极休征已见星。阅世尽容醒眼白,倚楼自爱晚山青。扁舟或献南飞曲,慿仗东坡醉里听。”诗中谓吴愈致仕已五年,按其1504年致仕,1508年正五年。

注7:《明实录・孝宗实录》卷二百十四:“(弘治十七年七月,1504)丁酉升云南按察司副使王一言为浙江按察使。”

注8:《明实录・孝宗实录》卷二百十三:“(弘治十七年六月,1504)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李延寿为陕西布政司右布政使。”

注9:文徵明,《甫田集》卷十六

注10:祝允明,《怀星堂集》卷二十二

注11:《明实录・武宗实录》卷十四、十七

注12:《常熟县志》卷四:“弘治中,海寇窃发,都御史艾璞,巡按御史曾大有,御史张昊,郡守林世远,邑令杨子器有惠爱。邑人立生祠祀之。”

注13:《明实录・武宗实录》卷十七:“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艾璞等奏,拟贼犯施天常等九十六人应死,……因劾太仓卫都指挥等官陈翱等四十七人堤备不严,苏州府知府林世远防御欠周,俱宜逮问。又谓世远抚剿多方,劳于干济,似可原宥。下都察院会刑部大理寺议请抚按官会审,录郎中如原拟覆讯并逮翱等问。上是之而宥世远。”

注14:《明实录・武宗实录》卷十五:“(正德元年七月)户部议覆吏部主事杨子器所奏……”卷五十四:“(正德四年九月)……验封郎中杨子器以为言……辛亥升吏部郎中杨子器为湖广布政司右参议。”

注15:雷礼辑,《国朝列卿纪》卷六十二

注16:《明实录・武宗实录》卷六十:“(正德五年)升吏部郎中杨廷仪为太仆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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