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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双合司法所着力发挥职能作用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江门司法 2022-10-12






今年以来,鹤山市双合司法所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治力量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以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软硬件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法治基础。

紧紧抓住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契机,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提档升级,推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信访超市、执法办、司法所、人社所等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多层次、多样化乃至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着力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与服务质量,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实行“应援优援”。

年初,双合镇麦某花等24人与当地某企业产生收益分红纠纷,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刚新建成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为减少申请人奔波来回,双合司法所负责人迅速向上级申请法律援助,并主动申请作为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完成了资料准备、立案、庭审等系列诉讼程序,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超过60万元的扶贫资金、收益款,有力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助力

组织5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定期“坐诊”各村(居)委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对各村(居)进行“法治体检”,认真审查村规民约、经济合同,并参与调解村()内重大矛盾纠纷等,实现了优质法律资源的有效下沉,打通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今年以来,共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共45场次,受惠群众超过600人次。







三、促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严格落实镇村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创新“屋檐下调解”工作方式,既符合乡土民情又快捷便民,为“枫桥经验”鹤山样板注入新的实质内容。截至8月底,受理并成功调处纠纷共有1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为乡村振兴筑牢基层治理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四、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抓手。

结合“一司法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创新推出具有双合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法治讲习所”,构建镇级法治文化活动中心,统筹全镇普法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定期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打造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扬声器”。发挥司法所作为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的作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合同超180份,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此外,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接下来




鹤山市双合司法所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云平台”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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